吉他前奏编配:《中国全史》 018/一百卷 史仲文胡晓林 主编(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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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18/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人民出版社)    热
《中国全史》 018/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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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18/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人民出版社)  [一步两搭桥 整理]
本卷提要
本书是一部系统研究春秋战国时期教育发展史的学术专著。书中从回顾西周教育的一般情况入手,探讨了处于政治大变革时代的春秋战国教育发生变革的原因,并系统介绍了这一时期教育变革的四个阶段,以及当时的著名教育家和他们的教育主张,比较全面、深刻地反映出了春秋战国教育的总体情况。本书广泛吸收、融汇了近年来学术研究的新成果,并注重史实与史论的有机联系;适于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及各类中等以上学校教师和师范院校学生阅读、参考。
一、春秋战国教育概述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也是由诸侯分裂割据趋向全国大统一的时期。春秋开始,周王室还能作为140 多个诸侯国家的"共主"。以后,各诸侯国相互不断兼并,周王室反沦为大国的"附庸"。到战国初期,见于文献记载的,还有十几个国家;及至战国末期,余下的韩、魏、楚、赵、燕、齐等六国相继被秦灭亡,全国才真正统于秦。按照历史发展的一般情况,处于长期分裂、战事频繁的时代,社会生产力往往要受到巨大破坏,社会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文化教育尤其受到严重的影响。可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尽管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却奇迹般地推动着一场全面的大变革。诸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形成了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个大转折时期。这个转折时期,促使奴隶制社会崩溃而过渡到封建社会。
教育的大变革,直接受到政治变革的影响,首先是由于各诸侯国国策的改变。奴隶社会中,国家大事唯戎与祀。西周时期,贵族子弟在学校中除了学习射、御以外,其他科目多与祭祀有关。到了春秋时期,宗族血缘维系的宗法制度已失去它的控制能力,诸侯纷纷立国,这些国家十分重视治理政事、培植军事力量,以增强实力、盛大国势。他们的"大事"已不在戎与祀,而在戎与治,特别要求能适应新形势的新一代的管理人才。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齐桓公,正是最早广纳贤才破格用士的国君。他委任管仲以相仕,使齐桓公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称霸,并且"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史记·管晏列传》)。像管仲这样能在新形势下大显身手的人才,决不是在继承西周教育传统的官学中所能培养出来的。事实上,春秋初期,官学中僵化的学制和陈旧的课程,早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各诸侯国的政治变革,逼使教育必须改革,以满足对人才的需求。这场变革,随着奴隶社会的崩溃和封建社会的建立,延续了五百多年。其特点是贯穿着官学由衰而兴,私学由兴而衰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着人才需求这个中心发展的。官学和私学并不是对立的,相互并不排斥,官学和私学的兴衰过程,恰恰是彼此替代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替代方式,这决定于各国所制订的教育政策和政治改革的深度。
春秋战国教育变革,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约在春秋初期至中期。各国开始改变西周的学制,并制订各自的教育政策。第二阶段,约在春秋中期至战国初期。诸侯国为了争霸或保持霸主地位而重用人才,器用人才,私学兴起,"师"的地位确立。第三阶段,约在战国初期至战国中期。诸侯国间的分裂和兼并日益剧烈,私学进一步发展,形成不同学派,统治者逐渐给私学以政治影响,官学开始恢复。第四阶段,约在战国中期至战国晚期。历史发展的潮流趋向统一,分散的私学已不能发挥作用。官学的地位已超过私学,师资力量多向官学集中。执政者通过官学扶植统治力量,官学扩大,最后,实现"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学吏教育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四个阶段的教育变革,构成本书编写的框架。在这个意义上,春秋战国教育史,实质上是一部从奴隶制教育过渡到封建制教育的变革史。基于这个观点,本书从回顾西周教育情况入手,采取对比和分析的方法,使读者基本上掌握这一时期教育变革的历史进程。
春秋战国教育变革,虽然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是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但有关史料却很缺乏,而且分散在一些古文献里,每每夹叙在历史人物的政治见解、伦理德行等言论之中。长期以来,有些教育史著作受史料的限制,对教育思想论述较多,史实较少。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教育史,史料更少。例如百家争鸣,联系到教育,即各个教育学派之争,就不如哲学思想争鸣的史料充实和广泛。因此,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探索、分析和争辩,由于资料不足,又嫌记载简略,只能作一般推测。建国40 多年来,我国考古工作成果丰硕,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遗址、墓葬中发现了许多珍贵文物,出土了大量的文字资料,诸如铜器铭文、简牍、帛书之类,直接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人们的种种活动,其中不乏与教育有关的资料。如韩非在教育改革中,提出"以法为教",过去根据古文献资料,对"法"往往讲得很笼统,仅指法令政策而已,不能进一步具体化。1975 年,湖北云梦睡虎的秦墓出土了大量秦简,其中有许多是与"以法为教"密切联系的教材资料,这些都是具体说明学吏制度的宝贵记录。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就是力求将考古学资料和历史学资料结合起来研究古代教育史,以期较为全面和深刻地反映出春秋战国教育的实际。
二、春秋战国教育变革前的教育传统西周王室作为"天下共主"约有300 年光景,这是中国历史上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不仅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较之殷商已有了很大进展,而且在教育方面,建立起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官学制度。这套教育制度是为奴隶主贵族统治服务的,因而它只允许也只有贵族子弟能享受到学校教育的权利。尽管当时的教育制度本身还很不完善,但是,在为奴隶主统治阶级培养统治人才方面,曾经发挥过一定作用,成为维护西周王朝统治的有效工具。直到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在变革教育的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受到西周教育制度的影响。
教育有着它自身独特的继承性。春秋战国时期的教育变革,实际是从奴隶制教育过渡到封建教育,把教育权从奴隶主贵族手中转移到新兴地主阶级手中。也就是说,春秋时期的教育变革是从西周教育的基础上开始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教育变革,即使到了战国后期,在教学内容上,还有《诗》、《书》、《礼》、《易》等课程。所以,概括地对西周教育作些回顾,有助于加深理解春秋战国时期教育变革的历史原因及其意义。
(一) 学校由国家兴办学校由国家兴办,体现了西周奴隶主贵族对受教育权的绝对控制,这是奴隶社会教育的一大特点。所谓绝对控制,即不但在学校类别上,而且在入学年龄上,必须严格按照学生本人身份,区别对待。由于尊卑贵*和地位高低,其差别十分明显。上层贵族的子弟不能与下层贵族子弟在同一等级的学校学习;即便是在同一等级学校学习的上层贵族子弟,入学的年龄也有种种限制。
西周王室和诸侯各国,都建立了学校,可以分为两个等级,或称为两类:一类称为国学,办在王室京畿和诸侯国都。另一类称为乡学,办在郊区乡里。
《礼纪·学记》指出,"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州)有序,国有学。"①塾、庠、序,都属于乡学,是地方学校;学即国学,是京都学校,也即是中央学校。
1。国学国学是专供上层贵族子弟入学的学校,分为小学和大学两级。
王室和诸侯各国所办的小学,其名称和规模大小,都差不多;而所办的大学,不但名称各不相同,而且规模大小也相差很多。首先,在名称上,王室京畿的大学,是天子之学,由王室直接管理,叫做辟雍;诸侯国都的大学,是诸侯之学,由国君直接管理,称为泮宫(或頖宫)。其次,在建筑规模上,辟雍修建在形似圆璧的土台上,四周有水,如同在一个小岛上建起一座学校;泮宫修建在形似半壁的土台上,东、西、南三面有水,如同在一处半岛上建起一座学校。泮宫的规模只有辟雍的一半。吕思勉曾说:"这是表明辟雍乃
① "术学序",郑玄注:"术当为遂之误。"毛奇龄在《学校问》中认为"术是州字之误"。本书采用后者意见。
天子独家拥有的学校","诸侯得杀其制","以其半以示诎于天子"①。国学招收的学生,自元士以上的贵族子弟都可以入学。《礼记·王制》说:"凡入学以齿。"郑玄注释:"皆以长幼受学,不用尊卑。"粗粗一看,好像西周的国学,凡是贵族子弟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能入学,毋需再分尊卑等级。其实,这条"入学以齿"中的"齿"字,却很有讲究。恰恰是在这一"齿"字上,严格区分出尊卑贵*,维护了森严的等级制度。西周王室的宗族,有大宗和小宗之分,此外还有迁宗(分支)的规定。在臣属之间,又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等层层严格的等级关系。这些人的子弟虽然都有资格进入国学,但是"子随父贵",在入学的年龄上,也得按照等级差别,有早有晚。最低的元士一级,其嫡子和余子(妾所生之子)上小学的年龄,也要相差两岁。这是奴隶制教育的特殊现象,也正是"齿"字的实际含义。贵族子弟入学年龄,分为三种情况:王太子,8 岁进入小学。7 年读完小学,15 岁升入大学。
公、卿的长子,大夫、元士的嫡子,13 岁进入小学。7 年读完小学,20岁升入大学。
嫡子以外的诸子,包括大夫、元士妾所生之子,即余子,也称众子,15岁始进小学,7 年读完小学,23 岁升入大学①。
从入学年龄的差异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当王太子15 岁进入大学时,同年龄的嫡子以外的诸子还刚刚进入小学。这种悬殊的差别,显示了王太子享受着与众不同的特权,在客观上必然造成的效果是,使等级较低贵族的子弟,从小在思想上就深深留下奴隶主贵族内部存在着森严等级制度的烙印,并确认这是无法转移和变更的,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种种不合理的宗族观念和制度,从而使他们终身维护着奴隶社会的尊尊之法。
周代国学的设立,除了历史文献上的记载,在西周早期的一些青铜礼器铭文上,也已见刻铸。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在周康王(钊)时期的青铜礼器"盂鼎"和"麦尊"的铭文中,分别记载了王太子要进小学学习的事实和康王在大学与诸侯合射的情况。这是西周早期确实建立了国学的最有力证据。
盂鼎现藏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相传清道光初年在陕西岐山礼村出土。
这件重器为康王时期一位名叫盂的大臣所铸,为了感谢康王对他的授封(册命),颂扬王的美德,铸作了用以祭祀盂的祖先南公的宝鼎。这件铜鼎,世称盂鼎,因为当年同出的还有一件小盂鼎,所以此鼎又称大盂鼎。鼎腹内壁有铭文19 行,计291 字。铭文记录了康王给盂讲述周代立国的历史和殷商丧国的教训,其中有"女妹(昧)辰又大服,余佳即朕小学,。。"等字句。据郭沫若对这段铭文的考释,"昧辰"即童年,是康王说王太子(昭王)幼年曾进小学学习,表明西周王室的王太子是要进小学学习的。①盂鼎铸造年代在康王23 年(公元前1056 年)。
① 参见《吕思勉读史札记》上册,"古学制"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
① 《尚书大传·略说》:"(余子)十五始入小学,见小节,践小义;十八入大学,见大节,践大义焉"。按西周学制,小学7 年学成,15 岁入小学,则应23 岁升入大学。
① 郭沫若:《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载《金文丛考》1952 年改编本,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作者称:"《大盂鼎》乃康王二十三年之器,当非王自就小学,余疑乃昭王幼年时事,说见《大系》"。《大系》即郭沫若所著《两周文辞大系图录专释》。
著名的青铜礼器麦尊,有长篇铭文166 字,其中有一段记载:"■若翌日,在辟雍,王乘于舟为大丰,王射大■禽,侯乘于赤旗舟从,。。"。②王即康王。铭文记他在宗周会见诸侯,在丰京与诸侯举行酒祀。第二天,在辟雍,王又同诸侯泛舟合射,王射中水上的大鸿雁。辟雍环水,水域也称灵池、大池,可以泛舟,可以射猎。铭文所记情况都和文献记载相吻合。西周成王、康王之际,政局安宁。《史记·周本纪》称那一段时期"刑错四十余年不用",人们安居乐业,奴隶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教育也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康王时代的青铜铭文中,出现了小学和辟雍(大学)记载。可以相信,当时的教育也得到迅速发展。
西周中、晚期的青铜铭文中还能见到有关国学的记载:宣王时期(与康王已相隔九代)的师■簋,记有小学:"在昔先王小学,女敏可事。。。"
共王时期(与康王已相隔两代)的趞曹鼎,记有射庐:"共王在周新宫,王射于射庐。。。"
共王时期的■敦,记有宣榭:"丁亥,王格(在)宣榭。。。"
懿王时期(与康王已相隔三代)的匡卣,记有射庐:"懿王在射庐,作象舞。。。"
需要说明的是,从成王到厉王时期,在一些铜器铭文中,除了记有辟雍和泮宫外,还见到"学宫"①、"射庐"、"宣榭"等名称。这些地方都在大学范围之内,射庐、宣榭是大学的一部分建筑,因此,铭文中提到的这些地方,指的就是在大学。
西周的学校,既是从事教育的场所,也是国家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些重要的政治活动往往要在国学中举行。遇有朝见、祭祀献俘等典礼,周天子要到大学来主持仪式或宴会,并举办一些娱乐活动,或合射,或乐舞。可见周代的学校机构,常用于官事,所以说官学设于官府之中。西周的铜器铭文,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些。
国学学生读完大学,谓之"大成"。经过官方考核而成绩优秀的,由国家任命为中、高级官员。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学则三代(夏、商、周)共之。"学,指南60)。显然,国学之分为大学和小学的体制,西周是沿袭于殷商,说明教育制度在一定时期存在着继承性。
2。乡学乡学,是招收郊区6 乡国人子弟入学的地方学校。根据《周礼》6 乡6遂的建制,周代王城和诸侯国都的近郊为乡,设家、比、闾、族、党、州等6 乡;远郊为野,设家、邻、里、酂、■、县等6 遂。居住在6 乡的平民,叫做国人,他们多为士或庶人,他们的子弟有进入乡学受教育的权利。居住在6 遂的都是奴隶,叫做野人。6 遂不设学校,因此,奴隶的子弟是被剥夺了受教育权。
② 郭沫若:《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载《金文丛考》1952 年改编本,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
① 见静簋铭文:"丁卯,王令静司射。学宫小子。。学射。"据郭沫若考释:"史称宣王名静,本铭殆宣王为太子时习艺于学宫时事"。杨树达在《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科学出版社1959 年版)中称:"学宫者,所谓天子之大学,曰辟雍者是也。"
国人子弟所进的乡学,相当于国学中的小学程度,其学习年限是否规定7 年,尚不清楚。至于家塾、党庠、州序怎样衔接,更无史料可查。除了散见于一些古文献的记载外,不如国学那样较有系统。目前,在甲骨文、青铜铭文中,也没有文字资料与之印证。陈梦家曾经根据两片甲骨(《乙》2803和4299)的卜辞,识读其中的"■"字可借读作"庠",并且认为其意近于"殷曰序"、"周曰庠"的庠①。不过,有些学者对此字的确认尚有不同意见,还待今后的继续考定。与国学比较,能不能说在甲骨文、金文中还没有发现乡学的记载,就可以断定西周时期不曾设过乡学呢?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孟子·滕文公上》所说:"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国学的设立,已在铜器铭文中见到,并且证实了周代的上层贵族学校确有两级:小学和大学。既然孟子所提到的"学"已为铭文所印证,那么,"周曰庠",当也不是虚有其事,我们应该相信当时设有乡学。至于铭文中没有见到记载,这是符合周代铸造青铜礼器的实际情况的。在奴隶社会,青铜礼器多为王室贵族铸作。平民没有特殊的军功,不会得到君王赏赐,也根本不可能自铸重器。据目前著录的金文内容,凡是有长篇铭文的,内容多半记载朝廷大事或诸侯的受策命、赏赐等等。铸造者除了君主本人,便是贵族大臣,属于低级官吏或平民者未见一器。而朝见、册命、祭祀的活动,常在辟雍或泮宫中进行,很自然的,铭文中就会提到这些场所。上层贵族子弟不在乡学学习,他们有所活动,也往往在都城并不在乡州。天子或诸侯到学校巡学,也都在国学。凡此种种,铭文中不见有乡学记载,便容易理解了。
在乡学学习的国人子弟学成后,如果德行道艺都很优秀,经过乡里大夫的考察,可以向负责六乡教化的民政官员司徒荐举,称为"选士"。司徒再从选士中考定更为优秀者荐举给天子或诸侯,经过认可以后,便能升入大学(辟雍或泮宫),称为"俊士"。西周虽然建立了荐举制度,但是,经过层层筛选,真正能进入大学的国人子弟,毕竟是少数。
乡学学成的学生,经过地方官员的考查,成绩优秀的,将担任地方政府的低级官吏。
(二) 教育内容由国家规定在奴隶社会,"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引刘子语),将祭祀活动和军事战争作为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所掌握的学校教育,其讲授的知识和技能,就得紧紧围绕"祀"与"戎"这两件大事,选定有关的内容。祭祀一事在周代,是以祭祀祖先为主,不同于商代的"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殷人尊神,以事神而佑天下;周室祭祖,求祖先降福,实质上是利用血缘关系把同一宗族及有关氏族团结起来,共同维护宗法制度。这说明,到了周代,单纯依*天(神灵)的保佑来强化统治是不易维持的,还得重视人事,加强周人内部的团结,才能巩固政权。当然,周代的祭祀,更加强调仪礼,就在行祭的过程中,形成一套特定的程式,建立一定的秩序,并且逐渐固定下来,而称之为祭礼。祭祀的对象很多,内容繁复。例
①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 年版。
如讨伐出征,军队出发,要举行祭祀;凯旋归来,要举行祭祀;甚至献俘、庆功也要举行祭祀。在这类祭祀中,往往配有乐舞,仪礼十分隆重。国学子弟通常要参加仪式,接受祭礼教育。在周代,祭礼教育被认为是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至于"戎",这是商周乃至春秋战国各诸侯国家的立国之本。在周代,对外既要有足够的力量防御异族入侵,也要有力量向外扩展;对内则要能够驯服奴隶,制止他们的叛乱。因此,就得有强大而精锐的军事武装力量。国人是主要的兵源,国人的子弟进乡学学习,有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战斗技能。至于上层贵族子弟也必须到军队服务,他们不是充当一般的兵卒,至少要担任中、下级军官,也同样要在国学中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作战能力。国学和乡学中都设置六艺课程,其中的"射"、"御",便是传授射击和驾驶兵车,包括进攻和防御的军事知识技能的主要学科。非常清楚,这些学科都是根据"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的要求制定的。其目的,就在于培养奴隶社会文武兼备的统治人才。
在西周的国学和乡学中,都设置"文"、"武"两方面的教育学科,只不过国学中门类较多,而乡学中门类极少;在内容上,也还有繁简之别。1。国学的教育科目在国学中传授的科目,总共分为五大门类,计有:德行、六艺、六仪、三乐和小舞等。①这些科目,在小学和大学的课程中怎样安排,缺乏史料记载,其具体要求也无法得知。不过,国学对学生隔年定期的成绩考查和考查内容,却规定得很具体(请参阅下述《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中《学习考查》一节),可供我们大致了解不同年度对学生学习的不同要求。
(1)德行德行,即道德品行。具体内容包括三德和三行,合称德行。
三德,即"至德,以为道本;敏德,以为行本;孝德,以知逆恶。"其实,概括起来只用一句话便能说明:处处事事都做到不违背奴隶主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就体现了最高尚的道德。
三行,即"孝行,以亲父母;友行,以尊贤良;顺行,以事师长。"这是要求学生从家庭、学校到社会上,在不同的人际关系能够妥善相处,不产生种种矛盾,便是最完美的品行。
奴隶主统治集团内部需要有一整套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以维护宗族秩序,保持和巩固团结。德行这一科,正是要求学生从小立德立行的主要课程。(2)六艺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这是六项训练的技能科目,内容繁杂而具体,要求却很高。
礼有五礼,即吉、凶、宾、军、嘉等五礼。
吉礼,是指有关祭祀的典礼,主要有祭宗庙、祭社稷、祭天地等。在这些不同的祭典上,有着不同的仪式和活动,学生要学会参加种种不同的仪式和活动的本领。
凶礼,是指有关丧葬哀悼的典礼。大致分为"复"(为死者招魂)、"敛"(裹尸以后将尸体放入棺材,也叫入敛)、"殡"(即暂时将棺材停放在家中择日待葬)、"葬"(将棺椁运至坟地埋入地下,称出殡下葬)、最后是"服"(为死者服丧,表示哀悼)。学生要懂得凶礼的全过程,也能参与其
① 五大门类的科目,是根据《周礼·地官·司徒》和《周礼·春官·宗伯》有关内容综合的。事。当然,服丧情况,需要根据死者与学生的关系,并遵守服丧的有关规定。军礼,是指有关军事活动的典礼,包括校阅、用兵、田猎等活动。校阅、用兵与军事有关,容易理解。而田猎,即是郊野行猎,与军事训练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古代利用四时田猎(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是训练军队作战的主要方法之一。例如在仲春时节进行田猎,叫做春蒐,主要用鼓,金指挥和训练兵士掌握"坐作、进退、疾除、疏数"等阵法和战术。在仲夏时节进行田猎,叫做夏苗,主要训练军队露宿,模拟夜间守备和作战。学生参加军礼,也是实习军事活动。
宾礼,是指诸侯朝见天子,以及各诸侯国之间相互交往时的礼节。传授这方面的知识和礼仪,正是对未来官员的准备课程。周代诸侯朝见天子时,都要携带珍贵的礼物,如玉帛、兽皮等,贡献给天子,所以又称"朝贡"。天子也要用玉帛、珠宝等物回赠诸侯。除此,诸侯还得根据自己的爵位穿戴相应的服饰,手中拿的表明自己身分的礼器,一点都不能错乱。如公执的九寸桓縠,侯执的七寸信珪,伯执的七寸躬珪,子执的五寸縠璧,男执的五寸蒲璧。就连朝见时所站的位置也有区别,公立于东面,侯立于西面,伯、子、男从侯而立。这种种礼节,都要在国学中学会。
嘉礼,是指王位承袭、宴请宾朋等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礼仪,大体上可分为饮食、婚冠、宾射、飨燕、脤膰(把社稷宗庙的祭肉,分赐给同姓之国,表示同享福禄)、贺庆等礼。其中以婚礼、冠礼、射礼、飨礼、宴礼、贺庆礼最为重要。嘉礼仪式十分繁复,以冠礼为例,加冠的仪式就很复杂。古代男子年满20 岁,要由他的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冠礼的日子是由父亲占卜(筮)确定的。行礼的日期确定后,要通知为儿子加冠的来宾。到了这天,行冠礼的席位安置在宗庙阼阶(堂前东阶)北端,将加冠的儿子从东堂领出就席,宾客们为他梳头、挽髻、加簪、著■(用于束发的黑帛)。然后,在父亲的主持下,再由已请定的那位宾客十分庄重地为加冠者加冠。开始,戴上缁布冠,表示今后能够治人、治家;再戴上皮弁(一种用白鹿皮缝制成的帽子),表示今后要尽服兵役的义务;最后戴上爵弁(一种形状像冕而无旒的帽子),表示今后有权参加祭礼活动。经过这三加,才完成冠礼。
五礼为六艺之首,内容繁缛,涉及面很广,几乎包括了整个奴隶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这些礼节制度,如果不在学校学习并且 进行实习,是不容易掌握的。
乐有六乐,即《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等,又称大舞。
其实,六乐既是舞曲,也包括乐舞的歌词,分别歌颂黄帝、唐尧、虞舜、禹、汤和文武六代历史人物的功德,乃是史诗性的舞蹈音乐。如《诗经·周颂·清庙之什》中的《我将》和《臣工之什》中的《武》,便是《大武》舞曲的第一章和第二章歌词。前者叙述武王在征伐殷商纣王前,祭祀上帝和文王,祈求他们的保佑。后者叙述武王征伐纣王取得了胜利,继承了文王并为其子孙开创了基业。西周时期,每举行重大的庆典,都要有大舞,这也是进入官场需要掌握的一门技能。贵族官员不一定参加舞列,但至少要能够歌唱,或懂得歌词内容及其意义。
射有五射。射,指射箭的技术。五射,即指五项射箭的技术,即白矢、参连、剡(Yǎn 音眼,锐利)注、襄尺、井仪,每项技术要求都很高。
白矢,要求射出的箭能够穿透箭靶,在靶的背后见到箭镞,这需要有强劲的臂力。
参连,要求接连射出飞箭,即通常所说连珠箭法。这种快捷发箭,使得敌人难以躲避。
剡注,要求离弦的箭,向着目标水平飞行,速度快,冲力大。这种射法容易射中目标。
襄尺,要求射箭时姿态正确,拉弦时,肘必须保持平稳,在肘上能够放一杯水。这样射出的箭不会偏离方向,保证射中目标。①井仪,要求四箭连射,射中靶时,箭头分布呈井字,即射在四方形的四角,这样,杀伤力大。
这五项射艺教学要求很高,训练也很艰苦。周代铜器铭文中曾多次提到在大学内训练射术,周天子也十分重视这项技艺的训练。著名的《静簋》铭文中有两段记述了某年周天子到学宫去亲自监督国学子弟训练射术的情况。第一次在6 月,王命静(即周宣王)领导贵族子弟习射,并且察看他们学射的技能。第二次是在8 月,王又到学宫,主持大家在大池中习射,成绩不错,天子给予奖励。②这些记事虽然简单,但证实了西周学校中确有"射"的学科,并且是一门重要的技能训练学科。
军事训练的习射与平时在某些仪礼活动中进行的射礼是不相同的。作为射礼,并不要求达到五射的标准。孔子曾提出,在礼乐活动时的射,不要求箭镞都得穿过靶子。所谓"礼射不主皮",即在于能不能射中目标,不同于军中的武射。
御有五御。御是驾驶兵车(战车)。西周时期还没有出现骑兵,御都是指的驾车。五御,就是五项驾车技术,即: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等。据《周礼·地官司徒·保氏》贾公彦疏,能达到这五项技能要求,也很不容易。
鸣和鸾:要求车辆起动时,装在车辕前端衡上的铃(称为鸾)和装在车箱前边轼上的铃(称为和),同时发出锵锵响声,说明起步非常平稳。
逐水曲:水曲就是水势,水流的方向。要求车辆过河或在溪流中行走,驾车的人能够掌握水流情况,顺着河水流势前进,既快又稳,避免翻车。过君表:要求在驾车途中遇到路障,能够不碰撞障碍物,迅速安全通过。平时训练,多半在辕门设障,教练学生驾车。
舞交衢:衢是大路,交衢是十字路。要求车辆到十字路口,遇到车多拥挤时,能够像舞蹈动作一样,从车流中轻快地穿插而过。
逐禽左:在驾车出猎时,要求驾车人善于运用车辆协助围猎或阻挡猎物,利于射获。
西周时期,两军作战,以车战为主。所以,要求在种种复杂的环境中,能熟练地驾驶兵车。
书有六书,指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和谐声。西周的识字教学,是将汉字的构成分为六书进行的。
目前,在我国先秦时期的遗址和墓葬中,已经出土的文字实物资料,有
① 五射解释,参见《周礼·地官司徒·保氏》疏及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一卷,第二章,第106 页。"襄尺",《周礼》疏为:"臣与君射,不与君并立,襄(让)君一尺而退。"射艺不同射礼,本书不取其说。
② 铭文解释,参见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科学出版社1959 年版。甲骨文、金文、陶文、帛书、简牍、印玺等,说明当时已广泛使用书面文字。商代的甲骨文、金文,据统计已见到5000 多个单字。到了周代,单字增加更多,写法也繁复起来,有的字笔画多到20 多笔。识读和书写这些单字,应该是学校教学中一项必修的课程。在国学和乡学中都有六艺,也都列有"书"的科目。但究竟当时有没有这项教学内容,目前尚有不同说法。其理由之一,就是在青铜铭文中没有习书学书的记载。但是我们从铭文本身演进的情况,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以铜器铭文出现时间来说,根据考古发掘提供的资料,最早见于殷商后期。开始不过作为一种标明器之氏族的标志,以后逐渐从标志性质转为记人记事,词汇不断丰富,铭文字数也逐渐增加。到了西周,长篇巨著已成常例。如武王时期的大丰簠,铸铭76 字。成王时期的何尊,铸铭122 字。康王时期的大盂鼎,铸铭291 字,小盂鼎铸铭近400 字。三代之际,记事文字发展很快,文体也有很大变化,一般多为策命、赏赐记录,次为训、诰等。1976 年,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记载了武王伐纣的过程,并赏赐利(人名)的情况。这是一篇简短而耐读的记事文,全文22 字。其中所记灭商的最后战斗过程,只写"佳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意思是说:在甲子日早晨,岁星正当其位,这天晚上就取得了灭商的胜利。实在是一篇难得的精短的文章。1975 年,陕西歧山董家村出土的训匜(Yí音移,舀水或盛酒的器具),铸字157 字,记载了周王重臣伯杨父处理一件诬告的案子,实际上是一篇最后审理的判决书。这篇判决书,讲事由,叙经过,最后提出处理办法,是一篇叙述有条理的应用文。这些不同的文体,虽然不需贵族王公自己动笔撰写,但是,由臣隶写成以后,王公应该能够全篇识读。因此,子弟们在学校中便不可缺少地要学好"书"这一门艺了。可以推知,国学中,小学以识字为主,大学就要学习读写文章了。史书载,"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是可信的。周太史籀(
hòu 音咒,人名)著大篆15 篇,史称《史籀篇》,很可能是当时在小学中使用的识字课本。《汉书·艺文志》说:"《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育学童书也。"从铜器铭文的演进情况分析,周代出现识字课本,也当是可信的。
数有九数。数,包括算术和数学,指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盈不足、勾股等九种运算方法①。这都是一些非常实用的运算方法,如丈量土地,计算重量,修建防御工程的材料配置等。有的内容,如方程、盈不足、勾股的运算,与现代数学的代数、几何相似。
西周规定,六岁儿童就要学习简单的数数。《礼记·内则》记载:"6年教之以数与方名。。。9 年教之数日。10 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计即筹算,小学便开始学习简单运算。传说,《周髀算经》已作为学校教材,这虽难以断定,但计算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应早在西周以前便进行了。甲骨文的"学"字,简单的写法为爻。爻最初表示算筹交错,意作数目概念。这可以理解为,由于最初的学习是从记数入手,所以把爻转意为学。周时儿童入学要学"数",这是可信的。至于数有九数,甚至包括方程、勾股,目前尚缺乏证实资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3)六仪
① 《周礼·地官司徒·保氏》提出西周六艺之数为九数。到东汉时,才有人给九数注出"方田、粟米、差分、少广 ... ... "等九项。
仪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依据"礼"的种种规定和内容,演成的一套系统而完整的程序。六仪,即祭祀之容、宾客之容、朝廷之容、丧纪之容、军旅之容和车马之容。
西周的贵族官员在某些特定场合,如参加祭祀、宴会、朝聘、出征等活动时,他们的举止行动都要符合规定的一套进退礼仪。不同的身份和地位,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允许有一点差错,不然就是有失仪态,有失身份,就是无礼。这方面真是繁文缛节,十分复杂。春秋时期,鲁国是周礼保存最完善的国家。连孔子到周公庙,遇到每件事情都要发问,以免有所差错。有人不理解说:"谁说叔梁纥的儿子很懂得礼呢?他进了太庙,每件事都要一一向别人请教。"孔子听到了这话,解释道:"我这样做,正是有礼呀!"鲁国太庙的仪礼如此繁杂,周室之六仪,条条框框更是可想而知。这是国学中一门繁重的科目。
(4)三乐三乐,指乐德、乐语和乐舞。乐在西周学校中是一门主科。
乐德之教,在于运用艺术的感染力量,陶冶性情,修养情操,这是进行思想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
乐语之教,在于要求学生能够背诵诗歌,创作诗歌。当时,朝廷和民间,诗歌十分发达,其应用范围也很广泛。诸凡举行集会,如飨饮酒礼、庆功贺节等,都要演唱传统的或贵族们创作的歌曲。在这种场合,能够吟诵诗歌,乃是具有文化修养的表现。
乐舞之教,在于训练学生能与乐曲配合,既能歌又能舞,培养学生的多种艺术才能。
礼与乐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礼记·文王世子》说得很中肯:"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将礼教寓于乐教之中,学生容易接受,对提高修养,懂得礼节都有积极效果。《礼记·乐记》说得更深一层,进行三乐教育,就是要"使亲疏贵*、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从乐舞和歌曲声中,使人们很自然接受奴隶社会的种种礼尚和道德。因此,这也可以称为形象的教育。
(5)小舞小舞,有6 种舞蹈,即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和人舞。
旄舞、羽舞和皇舞,舞者要执羽毛而舞,或者用羽毛装饰而舞。
旄舞,舞者要抡■牛的尾而舞。
干舞,舞者要执兵器而舞,也叫兵舞。
人舞,舞者不执道具,以手袖舞动。
据《周礼·春官·宗伯》郑玄注,这些舞蹈,用于祭社稷、宗庙、四方、辟雍(天地)、兵事和星辰。小舞是向年幼学生传授的舞蹈,20 岁以后才学大舞。前者只训练舞蹈步伐动作和队列,后者要求掌握歌词乐曲。
综括上述的五大门类学科,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西周国学很重视培养文武兼备的人才,这也是周室百年来遵循的立国国策,进而成为周代的教育传统。当然,所以形成教育上的传统,是因为接受了历史上血的教训。周武王灭商后,将殷商纣王之子武庚封为殷君,仍旧建都朝歌(今河南省淇县)。武王死时,成王年幼,周公旦摄政,武庚公开叛周。待平定武庚和东征以后,周初分封诸侯时,成王就将商奄(今山东省曲阜)故墟,赐给周公旦长子伯禽,并封他为鲁公。据《说苑·君道》记载,伯禽受封时,成王告诫他说:"夫有文无武,无以威天下;有武无文,民畏不亲;文武俱行,威德乃成。既成威德,民亲以服。"武王的这番话,说明王室的巩固,一定要重视文武俱行,这是立国之本。进而,在学校教育中,重视文武和德威逐渐形成传统,成为后备贵族官僚培养的目标。
2。乡学的教育科目乡学中传授的学科,只有德行和六艺两门,学习的内容也比国学简单得多。(1)德行乡学中讲授的德行,其教育目的与国学相同,要求学生立德立行,符合贵族内部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
德有六德,指知、仁、圣、义、忠、和。
知,在于教育学生明事达理,不轻举妄动。
仁,在于教育学生能够爱人,内善于心而外及于物。
圣,在于教育学生善于观察事物,分析情况,并且有预见性。对事物的发生发展,在事先能及早掌握。
义,在于教育学生处理种种事物,能够把握适度,当机立断,抓住最佳的时机。
忠,在于教育学生能够表里一致,忠诚老实,对国君顺从,这是奴隶社会要求国人最基本的做人态度。
和,在于教育学生为人不刚不柔,既不倔强固执,盛气凌人;也不优柔寡断,无所适从。
行有六行,指孝、友、睦、姻、任、恤,这是作为六德的行为补充。六德偏重于思想教育,着力于认识;六行则偏重于行为教育,着力于实践。六行的具体要求是:孝敬父母,兄弟友好,和睦九族(直系亲属为:曾、祖、父、己、子、孙、曾、玄之九代;旁系亲属为: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善结外亲,朋友信任和恤赈忧贫。(2)六艺六艺的内容与要求基本上和国学所传授的相同,也为礼、乐、射、御、书、数。不过,在学习的范围和程度上,是有所区别的。如"礼",国学所教为"五礼",包括吉、凶、军、宾、嘉,而乡学所教的名为"六礼",却是冠、婚、丧、祭、飨、相见六个方面,多半着重在一般日常生活中的礼仪。
乡学中所传授的两门学科,一门重于品德培养,一门重于技能训练,似乎不强调乐舞。这是因为乡学学生,都是国人(即平民)子弟,不能跻身于上层社会,毋需学习在一些隆重典礼上施行的种种仪礼。他们学成后,将是国家的兵源,因而在各种技能中,军事技能的训练,才是最为重视的。
附带要提出的是,西周时期,纵令是贵族的女子,也没有入学资格,她们被剥夺了受教育权。据《周礼·内则》记载,女子到了10 岁,就得留在家中,接受母亲的教育。如学习说话,和气顺从,会修饰美容,善于听命依嘱等。并且她们还要学习执麻枲(Xǐ音喜,大麻的雄株),治丝茧,能够用丝、麻、毛等编织绦和绶带,能纺织缝纫,制作衣裳等。这些所谓女事,古时称为妇功。妇功的好坏,也是作为女子有否家教的一个衡量标准。
(三) 教师都是国家官吏西周的学校,全由国家开办,教师也都由国家政府官吏担任,官师合一。所以,学校称为官学,教师称为官师。官师担任的教学职务,一般都与其所任命的官职相符。例如乐师,他们在宫廷祭典活动需要配合乐舞时,负责组织、排练、指挥乐队,因此,他们在国学中担任小舞教学。但是,也有例外,如师氏,他是带兵守卫国门的武官,却负有"以前世美善之道以诏告于王"的任务,①在国学中执教德行,这种情况是很特殊的。
在国学中担任教学的官师,都是兼任的现任官吏,没有专任教师。在乡学中任教的官师,有兼任也有专职的。兼任的是现任的地方官吏,专职的是由曾经做过低级官吏现已退休回乡的大夫和士担任。
1。国学和乡学的教师根据《周礼》中的《地官司徒》和《春官宗伯》记载,西周时期,国学和乡学中的教师情况,大致如下:国学教师,在古文献中没有将他们清楚地区分为大学和小学职别,统称之"教国子"。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成均是古代大学又一名称),管理大学的学政,他也担任三乐的教学。遇到国家重大事件,按照惯例,如需要举行大型舞蹈,他还负责从国子中挑选优秀者去演出乐舞。
师氏,除以三德教国子外,因为他还"掌国中、失之事"。所以,在国学中,他讲解国事,将历史上曾经在礼仪方面做得好的经验(即中礼)和做得差的教训(即失礼)教给国子。
保氏,负责向国子传授六艺和六仪。保氏和师氏一样同是武官,负责守卫王闱,即宫内巷门的警戒。
乐师,负责教国子小舞。凡遇到国之小事①,要用乐舞时,则由乐师负责组织。周天子祭祀宗庙后,撤去祭品、祭器时,叫做"彻"。此时乐师要带领国子唱《雍》的乐歌,叫做"歌彻"。《诗经·周颂·臣工之什》中载有《雍》一首,是"彻"的唱词。
大胥,掌国子之版,以待致诸子,就是管理国子的学籍簿册。如登记学习乐舞优秀的学生,必要时,便召集他们参加盛会演出。他是大司乐的教学助手,负责训练国子在大舞中的步调和安排出入程序等。遇到宗庙之祭,大胥要击鼓召集国子,从中挑选优秀者去表演乐舞。
小胥,掌国子之征令而比之,觵(gōng,音公)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挞其怠慢者。就是每当大胥召集国子练习乐舞时,小胥负责察看国子集合和学习态度。发现有人迟到时,要给以处罚;练习乐舞时发现有人怠慢,也会被小胥抽上几鞭,督促学生认真练习。
乡学教师的教学职务,没有国学教师那样分工明确。
大司徒,掌施十二教,范围广泛。如以祀礼教敬,以阳礼教让,以阴礼教亲,以乐礼教和,以俗教安,以刑教中,以誓教恤,以度教节,以世事教能,以贤制爵,以庸制禄等等。并且"以三物教万民"。三物即六德、六行和六艺。因为大司徒是六乡的最高行政长官,他在负责教育乡民的同时,也担任乡学教学。
乡大夫,掌其乡之政教禁令。
州长,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
① 参见《周礼·地官司徒·师氏》贾公彦疏。
① "国之小事",见《周礼·春官宗伯·乐师》:"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党正,掌其党之政令教治。
父师,70 岁退休归于乡里的大夫,担任乡学的专职教师。
少师,70 岁退休归于乡里的士,担任乡学的专职教师。
《礼记·学记》中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州有序。庠、序都属于乡学。州长、党正都是地方官吏,很可能在乡学中也担任教学,这是根据各人担负的行政职务比照国家教师情况推知的。至于其他如籥师,教国子舞羽吹籥等,因过于细琐,没有列入。
2。西周学官世代相袭奴隶社会,推行世袭官制。学官由官吏兼任,自然也是世代相袭的。这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得到了印证。
1974 年12 月,在陕西省扶风县强家村发现一处铜器窖藏,有西周中、晚两个时期的器物7 件。其中的师■鼎、即簋和师丞钟三件礼器,据古文字学家的研究,与晚清以来著录的师望鼎属于同一家族。它们的辈分排列是:师■鼎、师望鼎、即簋和师丞钟。师■、师望、即和师丞是相继连续的四世。李学勤认为师■一家世代为"师"。①■、望、丞三人的名字前面都冠有师字,说明他们的职务相当于《周礼》中的师氏。即的名字前面,虽然没有出现"师"字,但是在铭文中记录周王赏赐他的物品和师■鼎所记相同,可以肯定他的身份同样是师。师■这个人曾经引导穆王改正他犯过的错误,使穆王乐德。因为穆王没有任何理由便远征犬戎,这在当时被认为不对的,穆王成了一个失德的君主。师■劝告他要善道。在西周,对王的劝谏正是师氏的职责,所谓"掌以媺(Měi 音美,使物美善)诏王"。师氏在国学中,也以三德、三行教国子。文献所载与鼎铭相符。
师■自称为"伯大师"的"小子",师望也自称为"大师小子师望"。
李学勤根据两器的铭文,考定师■所称的"伯大师",是他的父亲虢季;师望所称的"大师",是他的父亲■。伯大师也就是大师,相当于通掌国学的大司乐,是学政方面师氏的上级。
虢季是昭王时人,■是穆王、共王(孝王)时人,望是懿王、孝王时人。按年代推知,当虢季担任掌管国学的大师时,他的儿子望担任师氏;以后,当■升任大师时,他的儿子望担任了师氏。祖孙三代,逐代递升,由此可以证明西周时期,学官一职,也是代代相继的世袭的职务。
(四) 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西周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一套具体的管理办法,以保证培养学生成为奴隶社会合格的统治阶级后备人才。这些办法,分为学习考查和奖励惩罚两大部分。
1。对学生的学习考查西周学校对学生的学习考查,都是隔年举行的。据文献记载,考查的内容偏重在道德品行方面,而且规定得很为具体。
学习一年,学校要考查学生的"离经辨志"能力。离经,指对于经文能顺句读断,又能分析文理辞意;辨志,则要求学习经文后,能够总结对经文
① 李学勤:《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及《师■鼎剩义》,两文均载《新出青铜器研究》一书。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
的哪些内容体会深刻,感到兴趣。
学习三年,学校要考查学生的"敬业乐群"情况。敬业,指十分重视学业,学习态度端正,能够专心致志努力钻研。乐群,指能够适应集体学习生活,能够主动积极地与同伴们切磋学问,共同进步。学生在校切实做到敬业乐群,这是取得良好学习成绩的保证。
学习五年,学校要考查学生的"博习亲师"情况,博习,要求学生在学业上能够广博多闻,这是衡量学生自学能力强弱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亲师,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不能经常主动向老师请教,与老师亲近,接受老师的教导。这也是检验学生的虚心向学,争取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
学习七年,学校要考查学生的"论学取友"情况。这是要求学生在研讨学业的基础上,能够善于选择志同道合的学友。论学,即能够与同学一起相互学习,辩论是非。如果做到了这一步,说明在学习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后再察看他所选择的学友,是不是能够从品德才学上去考虑。
学完七年,也就完成了小学学习阶段,谓之"小成"。通过考查,学业符合要求,便升入大学。
学习九年,学校要考查学生的"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知类通达,指在学习上能够熟练地掌握老师所传授的知识技能,并且会举一反三,运用自如。强立而不反,指已具有独立思考能力,不再违反师长们的教诲。
学完大学,谓之"大成"。
乡学的考查情况,文献没有记载,推测可能与国学的小学阶段考查要求差不多,从党、州长到大司徒官员的设置,以及"选士""俊士"等推荐制度的建立,就可以肯定,乡学的学习考查也是相当严格的。有了考查,在乡学学习的学生,才能评出成绩优秀者;经过乡大夫荐举给大司徒,再经大司徒挑选上报给天子或诸侯,便可升入大学。
2。学习奖惩西周学校的考查,是同奖惩结合在一起的。学习考查得到通过,国家给以奖励;考查没有通过,则要给以适当教育。经过教育而仍不见效果,甚至不服管教,便要给以严厉的惩罚。
奖励有两种:一是升级升学,一是授官受禄。
在小学学习,通过隔年考查,学满七年,成绩优秀者,便能直接升入大学。乡学学生,经过推荐,也能升入大学。
在大学深造后,由天子或诸侯任命为官,颁发官禄。乡学学成后,由地方政府授以官吏。不过,后者还是以服兵役为多数。
惩罚也有两种:轻者体罚,重者开除。
学生在校,不能很好学习或者犯了错误,如习舞时,怠慢涣散,教师可随时进行体罚,所谓"扑作教刑。"扑是戒尺、鞭棒之类,用以鞭挞学生,作为管理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
如果学生不服管教,经过一再教育,还是不改正错误,那么,不论在乡学或在国学,最后都要开除,并且遣送远方,"终身不齿",即永远不再录用他们了。
在乡学,遇有不服管教的学生,先由乡大夫提名上报,由上级选定一个合适的日子,把乡里的耆老请到学校来,为不服管教的学生举行一次射礼和乡饮酒礼的活动,这是对他们进行感化教育。射礼以尚武精神教人守纪服德;乡饮酒礼要饮"元酒",教人不忘古人先世创业之艰辛。进行这种活动时,还特地邀请学习优秀并已被荐举为选士的学友,回到学校为射礼和乡饮酒礼的活动充当服务生。通常,能够参加这些礼仪的服务生,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荣誉。选士们的行为示范,可以激励那些不服管教的学生改过奋进,成为遵守纪律,服从和尊敬长者的好学生。经过感化教育,仍不见效果,便要改变其学习环境,将原来在右乡学习的学生转移到左乡的乡学去,原来在左乡学习的学生转移到右乡的乡学去。然后,再进行一次射礼和乡饮酒礼活动,再进行一次感化教育。如果依旧不见效果,便要把犯错误的学生转送到郊外,同样再举行射礼和乡饮酒礼进行感化教育。如果学生还是不服管教,就得送到郊野奴隶居住的地区,由遂大夫主持再进行一次射礼和乡饮酒礼活动,这是最后一次的感化教育了。如果学生还是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学校只有开除他们,由政府将他们遣送远方,而且"终身不齿"。
在国学,遇到不服管教的学生,其处理过程,较之乡学要慎重得多。国子在大学学成毕业之际,由小胥、大胥和小乐正将学生中不服管教者,上报给大乐正(即大司正),再由大乐正上报给天子。于是,天子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都到学校去,一方面重新审查这些不服管教的学生,同时也要给他们习礼的机会,对他们进行感化教育。经过教育,如果不见效果,周天子就得亲自过问,到学校去考察学生情况。同样,再给学生一次习礼的机会,看看能不能最后感化改造他们。若是学生仍旧无动于衷,继续不服管教,周天子便要三天"不举",即三天内停止杀牲并不设盛馔,表示对不服管教的学生感到不满和遗憾。然后开除学生,将他们遣送到遥远的西方或东方,也是"终身不齿",永远不能再返回家乡了。
这种奖励和惩罚的做法,非常清楚地体现出奴隶社会的国家教育宗旨:凡是能够接受学校教育,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就有机会被国家选用,成为中央或地方官吏;如果学习成绩不佳,还不服管教,没有培养前途者,不但取消将来被任命为官的资格,而且还开除学籍并迁送远方,永远不再录用。西周时期的这一套完备的教育制度和管理奖惩办法,是适应奴隶制度的需要的,它为奴隶制国家政权培养大批各级管理人材,为西周奴隶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贡献。随着奴隶制度的瓦解和封建制度的确立,西周奴隶制的教育制度,不适应新的社会形势需要。因此,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统治阶级为了富国强兵和在争霸战争中取得胜利,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培养出新型的人材,对西周教育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变革。我们之所以在这一章重点对西周的教育进行介绍,就是为了使读者在认识春秋战国时期,教育为什么要变革;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变革;以及哪些方面对西周教育行之有效的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时,提供一个可资比较的模式。
春秋战国教育变革的原因西周是奴隶制官学发展的鼎盛时期,当时的奴隶主贵族完全垄断了学校教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始终以维护和巩固奴隶主宗族制度为宗旨,以传授宣扬等级森严、尊贵卑*的礼乐为中心。总之,是为培养奴隶主统治阶级各级管理人才服务的。周平王东迁以后,王室逐渐失去了对各诸侯国的控制;诸侯之间不仅兼并争霸,而且对王室也越来越分庭抗礼。原来由周天子强行建立的一套唯天子独尊的礼乐制度,随着控制力量的削弱,也逐渐出现礼崩乐衰的局面,这也必然影响到西周的教育实施。最明显的是奴隶制官学的衰落。春秋初期,周室政权软弱,财力枯竭,与宗周时期已非同日而语。因此学校不易维持,造成学官四散,导致学术下移,而私学兴起。春秋中期,新兴地主阶级开始掌握政权,奴隶制教育已不合时宜。及至战国晚期,周代教育的种种措施,从制度到内容都作了彻底的变革,逐渐完成向封建制教育的过渡。这种变革,既与奴隶社会的解体有关,也同封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向教育提出新的相应的要求有关。
(一) 王室的"天子失官,学在四夷"
周代官学衰落的最直接原因,自然是王室的不支,造成"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的局面。西周时期,天子控制着教育大权,也垄断着学术。宗室京畿,是各国贵族子弟游学的地方,集中了大量图籍和人才,不但是全国最高学府的所在地,也是全国文化教育的中心。但自东周以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才四散,图籍流失,最高学府徒负其名,甚至全国的文化教育中心也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些重大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呢?
周平王迁都洛邑,表面上还维持着天下共主的地位,但实际上,诸侯贵族并不顺从,还向王室争权夺利。如东周初,天子还占有土地约600 里。可是为了拉拢诸侯,维持摇摇欲坠的王位,往往要拿土地赐给立功诸侯,或封给王族、公卿、大夫作为采邑。有时,一些诸侯借着某种理由威胁王室,侵夺、强索王室土地,就连外方民族,如戎族也乘机占领王室土地。东周王室土地被侵占,居住在这些土地上的奴隶和庶民被一同转移,人口相应也减少了。这些,严重地影响了谷物农产品的收入和劳动力的征召,周天子的财源一再枯竭。
其次,各诸侯国既然不听从周天子的指挥,他们也就不再严格遵守朝聘的义务,这又是王室收入的另一重大损失。
"朝",是指诸侯按规定的期限进京拜见天子的一种礼节。"聘",是指诸侯不能亲自朝见天子,派遣使者入朝。商代规定诸侯五年一朝。周代则根据各诸侯国都城距天子京都的远近,规定朝聘期限。凡距京都1500 里以内的国家,每年朝见一次;1500 里以外的,每远500 里,便延长一年期限。到了朝见的年限,如果诸侯不进京朝聘,便认为"大不敬",要受到天子和其他诸侯国的讨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的不按期朝聘,是作为周天子对诸侯国征伐的一项重要理由。朝聘天子时,诸侯除了述职外,还要携带玉帛、兽皮、珍玩以及本地区的土特产等礼物,贡献给天子,称为"朝贡"。春秋初期,诸侯逐渐强大,对于日见衰弱的周王室表现出藐视不敬和傲慢态度,最明显的就是经常不按期限朝见天子,甚至数年不进京一次。到后来,不但诸侯自己不愿去朝见天子,连派遣使节也不再敷衍了。鲁国是周公的后代,与王室最为亲近。在春秋时期,鲁君朝见天子也不过3 次,鲁大夫聘周也不过4 次,其他国家的朝贡就可想而知了。
周天子在土地和人口日益减少的同时,又严重地短少了"朝贡",因此国库匮乏,无力支撑庞大的政府机构,养不活大大小小众多的官员,不少人因此而丧失官职,只得离开王室分散到各诸侯国去谋生。天子因此失官,周官外流。
王室统治集团的内讧,也是失官的另一个原因。内讧主要是争夺王位。
如周景王死后,周敬王立,景王的长庶子王子朝起兵争夺王位。公元前516年,王子朝失败,带着召氏、毛氏、尹氏、南宫氏和一批丧失官职的人逃到了楚国。再如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他的祖先司马氏,原是世代掌管国史的,因为周惠王与王子颓,周襄王与大叔带先后两次发生王位之争,为了逃避京城内的乱动,太史司马氏便离开周都到了晋国。
天子失官,为什么会连带出现"学在四夷"呢?
从周室逃离到各诸侯国的官员,以文官居多,其中多数是有知识、有技能的。他们的出走,也随身带走了自身学得的文化学术。如王子朝与周敬王争夺王位失败后,他除了拉走一批旧宗族,还带走不少有专门知识技能的王官百工。据《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 年)记载,王子朝失败以后,一批人"奉周之典籍以奔楚。"也就是说,他们把周王室大量的文献典籍搬到了楚国,这是东周文化的一次最大迁移。仅此一举,便使原来的全国文化教育中心从东周王城转移到楚国,推动了楚国的文化学术的发展。再如司马迁的祖先太史司马氏,原是在周室掌握周史的。他到了晋国,必然将有关的周史资料、编史的经验以及天文、地理等知识传授给晋人。何况,司马氏到晋国以后,他的子弟又再分散卫国、赵国和秦国,文化学术的传播就远远超出了晋国的范围。在这个意义上说,天子失官,就是周王室失去了人才。《论语·微子》记录孔子的一段话,说明东周时期,天子连身边的乐师也留不住,而分散到各国。孔子曾说,周王室的"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周室走出了这么多的乐师,情况是比较严重的,所以孔子特别提了出来。周代,天子诸侯平时吃饭,都有音乐伴奏。天子一日四饭,诸侯三饭,大夫再饭。天子四饭的安排是:平旦食,在黎明时刻;昼食,在中午时刻;晡食,在傍晚时刻;暮食,在夜间。太师,相当于大司乐,是宫廷乐队的指挥官。亚饭、三饭、四饭都是乐官名称,分别在昼食、晡食和暮食时演奏。东周期间,或因政治动乱或因经济困难,连为天子演奏的乐官也纷纷出走。太师挚逃到了齐国,亚饭乐师干逃到了楚国,三饭乐师缭逃到了蔡国,四饭乐师缺逃到了秦国,打鼓的方叔迁居在黄河之滨,摇小鼓的武迁居到汉水之涯,少师(此处指乐师的助手)阳和击磬的襄迁居到海边。这些人的走出,同样会将周乐传到各诸侯国。1978 年,湖北省随县(现改为随州市)擂鼓墩发掘曾侯乙墓,出土全套大型的编钟编磬和多种乐器,其规模之大,铸造之精美,都能与周天子之乐相媲美。曾侯如此,其他大国更当过之了。天子失官,文化学术随之下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官学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能逐渐向民间传播,从而使很多的人掌握了知识和技艺。春秋初期,齐国的管仲曾建议桓公利用民间通晓一些技艺的人,即所谓掌握"五官技"的人,请他们帮助齐国在治政和理财上出谋划策。①他说,懂诗的人,可请来记录事物;懂时的人,可请来记录年月;懂春秋的人,可请来记录国事的成败;懂出行的人,可请来指导外出道路的选择;懂易和懂卜的人,可请来预测事物发展的吉凶和成败,给他们土地、衣服和官职。有了这五种有技艺的官,便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如懂"诗"的官,记述人们的行动以免出现差错。懂"时"的官,提前说明情况,以免错过时机。懂"春秋"的官,远占得失,作为前车之鉴。懂"出行"的官,指点道路,免得弄错方向。懂"易"的官,预测祸福吉凶,以免发生错乱。吕思勉认为管仲提出的建议,正是"东周以后,官失其守,民间顾有能通其技者,管子欲利田宅、美衣食以蓄之也"②。这说明周代官学中的某些课程内容,春秋初期已经散传到民间了。
到了春秋中期(公元前525 年),郯国的国君到鲁国访问。那年孔子27岁,他曾向郯子请教郯国的历史,即为什么郯国的祖先称做"少皞氏"?郯子回答得头头是道。事后,孔子对别人不胜感慨地道:"我早就听说周天子的官员已很难坚守自己的职责,文化学术也都流散到各地去了。古代官名的沿革,本只有王室的史官才清楚,如今连远方的小国郯国都知道自己祖上受封官名的历史,这使我确实相信‘天子失官,学在四夷‘这句话,一点都不假了。"
学已散在四夷,王室自然不能再垄断文化教育。正是在这种形势之下,私学得以兴起。
(二) 各诸侯国不再维护王室官学春秋开始,奴隶社会的体制逐渐向封建社会的体制转变,作为奴隶制国家基础的井田制和分封制逐步瓦解,陈旧的宗法制度失去了控制力量。各诸侯国之间,强侵弱,大欺小,兼并日益剧烈。"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史记·太史公自序》),各国诸侯早置周天子的礼制于不顾,王室的那套官学教育,更不被他们所重视了。春秋以后的各诸侯国,真是各自为政,各自为教了。
首先,遭到破坏的是周代的学制体系。
西周的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国学设在天子京都和诸侯国都,乡学设在城郊六乡。到了春秋时期的楚国、秦国等,每占领扩大了新地区以后,他们不再依照西周原来行政建制管理,废除了国野、都鄙之制,不再分封子弟功臣,而是设县治理,以县为地方行政管理单位。这样,原奴隶主国家管理体制动摇了以后,必然影响到学校的设置。事实上,土地的大量兼并,原来划分的乡遂难以按照原样维持,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庶人和奴隶,摆脱了旧的被剥夺受教育权利的状况,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并接受了新的受教育的方式方法。
春秋初期,管仲帮助齐桓公治政,制国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之乡十五。划定士农工商的住区,不允许他们随便迁徙和杂处,而要求他们教育好自己子弟。如对于士,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
① 管仲的建议,见《管子·山权数》。
② 参见《吕思勉读史札记·六艺》。
其幼者言弟",能做到这样,"少而习焉,其心安焉"。对于农、工、商的子弟,也都规定了相应的教育内容,由其父兄负责。这也是为了"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国语·齐语》)使专业手艺后继有人,保持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其次,变更了人才需求的渠道。
西周时期,国学和乡学,是培养中央和地方政府官吏的主要渠道。虽然当时执行的是世卿世禄的世袭官制,但是公卿大夫的子弟仍需要进官学学习,以取得官学考查认可,因为,在官学中所传授的知识,都是维护和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所需。这种培养方式,对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者来说,已不合乎时代潮流,他们不再需要只会依*森严等级制度作为管理手段的旧式人才了,他们要求能适应新形式的新一代管理人才。这些人才自然不是周代官学中所能培养出来的。春秋初期,各诸侯国家几乎都撇开了官学,而从社会实践中去寻求人才,这也迫使教育必须变革。
春秋时期,齐桓公之所以能成为第一个霸主,正是他不拘泥于官学教育,不拘泥于世袭制度,善于启用人才。他重用管仲,不嫌管仲出身低微,曾替人家做过买卖,甚至不考虑管仲曾经与自己有过一箭之仇,而任命他为相。齐桓公的做法,实质上也是对西周官学的一种否定,对西周传统教育的一次冲击。
据《国语·齐语》记载,齐襄公立,执政无常。齐国大夫鲍叔牙感到国家要乱,便怂恿公子小白(即后来的齐桓公)逃到莒国,管仲则跟着公子纠逃到鲁国。不久,鲁国的公孙无知杀死襄公,齐人又杀了无知。本来,准备迎接公子纠回国为君,可是鲁国不放。于是,公子小白从莒国抢先一步回到齐国,立为齐桓公。公元前685 年,鲁国伐齐,与齐桓公战于乾时(今山东临淄东南)。管仲也参加了战斗,他射中了齐桓公的带钩。后来,齐国打胜了,公子纠被齐国押回杀死,管仲则被囚在鲁国。管仲小时候同鲍叔牙是好朋友,他家贫母老,常常得到鲍叔牙的济助。鲍叔牙为了振兴齐国,特意向齐桓公推荐管仲。开始,齐桓公忌恨管仲替公子纠出力,还险些要了自己的性命,但终因人才难得,被鲍叔牙说服。但是,当时管仲被囚禁在鲁国,鲁国大夫施伯是一位善谋家,如果他知道齐桓公要重用管仲,一定不肯交还。鲍叔牙想出了一个办法,对齐桓公说:"我们可以派人向鲁庄公疏通。就说齐国国君的叛臣管仲现在囚在鲁国,齐桓公要在群臣面前处死管仲以为儆戒。讲明了原因,鲁国会把管仲交给我们的。"齐桓公便依鲍叔牙之计,派人到鲁国去,嘱咐他一定要按鲍叔牙所说的向鲁庄公交涉。使者到了鲁国,庄公把齐桓公要求押回管仲的事告诉施伯大夫。施伯说:"我想齐国不会这么傻,他们一定是要器用管仲的!管仲是天下最有才干的人,能治理好国家,也能逞强于天下。如果我们把管仲放回齐国,那么,鲁国便要长期受到威胁了。"庄公听完施伯的话,一时不知怎么办好。施伯主张先将管仲杀了,再把管仲的尸体还给齐国。齐国的使者得知这一信息,赶忙向庄公要求说:"我国国君就是要把管仲亲自杀戮,以报一箭之仇。如果交还的是管仲的尸体,还要派我来干什么呢?无论如何,请把活的管仲交给我押回齐国。"结果,庄公没有坚持施伯杀死管仲的建议,却将管仲捆绑以后交给使者带回。管仲一到齐国,齐桓公亲自赶到郊外迎接,以礼遇相待。齐桓公如此诚意纳贤,是因为他看中了管仲的五大才能:宽惠柔民;治国家不失其柄;忠信可结于百姓;制礼义可法于四方;执枹(fú音浮,鼓槌)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史记·管晏列传》所记管仲"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充分发挥了他的才能。这样的才能,西周官学是培养不出来的。从齐桓公求得管仲的事例可以看出,诸侯们已放弃了西周时期培养人才的选士、俊士、造士等做法。随着旧的政治的变革,影响到新时代人才的需求;这类人才的谋求,必然要突破旧时代的教育传统,这就有春秋战国时期广纳贤才的风尚,推动了旧教育的改革和新教育的发展。
第三,摒弃了官学僵化的教材,采用实用学科。
西周官学的衰落,原因之一是官学中传授的学科内容已脱离实际,僵化无用。西周时期,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祀"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到了春秋时期,宗族制度已难以维持,宗法制度已毫无约束力。宗族也好,宗法也好,都要依*种种"祭祀"繁杂的礼仪加以维系。西周宗室所利用的血缘关系,到了东周时期已逐渐松弛,甚至破坏。因此,用以维系宗族制度的教育和教学内容,就随之要加以改变,这也是促使教育变革的原因。
诸侯对西周传统的国学,已不感兴趣。原来公、卿的子弟都应该进国学学习。但是,从春秋初期起,一些国家的国君和贵族,不将自己的公子送进国学,而是聘请师傅,在宫廷中给公子传授知识。诸侯称王以后,便将公子改称太子。有时国君还要询问师傅们的教学情况。如春秋中期,楚庄王请士亹为太子箴傅,另外还向申叔时请教有关教学的内容。申叔时提出的科目内容,已与西周国学所教的三德三行,六仪三乐完全不同了。
申叔时提出的教学内容,应是经过了一定的选择,内容切合实际,共列为九门:《春秋》,当时各国都有本国的编年史。楚也有《楚国春秋》,记录楚国的历史,教之使人从善而厌恶,并懂得约束自己。
《世》,这是楚国先王的世系,教之使人知道哪些先祖明德,哪些先祖愚昧,使之明白应该精励图治,警惕昏乱废世。
《诗》,在孔子重订后和《诗经》里,没有明确标出楚国的诗篇,但这不等于说楚国没有"诗",没有民间歌谣。其实,《诗经》中的《周南》和《召南》都是南方的作品。《召南》所采集的诗的地域,南到武汉以上长江流域一带。这个地域内,就包括有楚国。楚国在春秋以后,文化迅速发展,应该有诗。《召南》中有歌颂功臣的诗,有讽刺国君的诗,有咒骂官吏残害人民的诗,也有民间欢舞娱乐的诗,教之使人导广显德,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去做人做事。当然,《诗》也包括西周时期人们歌颂成汤、文武功绩的一些赞美诗篇,以励其志。《礼》,这时的《礼》已不完全是周礼。春秋初期,各诸侯国逐渐都不服从周室的朝聘制度,再侈谈周礼,已失去了现实意义。礼,当有楚国自己制订并遵守的礼,教之使人知道"上下之则"。则,即是法,守礼与守法联系起来,有着强制性质。把守法的观念融合到守礼的行为中去,已不是西周那样单纯的"尊尊之礼"了。
《乐》,西周的乐,偏重于祭祀和国事。春秋时期,周乐渐衰。楚国之乐,已从内容和形式上注意到移风易俗,荡涤邪秽的作用。教之使人趋向风雅,避开邪秽,陶冶情操,行为谨慎。
《令》,令指先王颁布的法令,如同现时的法规条例。周有天子之法,各国也有根据本国情况制定的法令。教之《令》,使人掌握国家的法禁,监督百官的事业,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语》,指先王治国时讲过的精语警词。这些语词,总结了过去治理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并不是西周国学中所传授的"乐语"。
《故志》,记载西周包括其他诸侯国家的成败之书,不限于楚国历史上的成败。读这样的书,使人了解国家之所以兴废的原因,从中警醒自己,不犯错误。
《训典》,五帝先王之书,内容多为典章制度。《左传·文公三年》:"告之训典,教之防利"。知道了国家的典章制度,能守本份,不贪多求。这些就是楚国太子学习的内容。把《春秋》、《世》列于《诗》、《礼》之前,非常实用。既扩大视野,又能深知历史的演进,从前人那里吸取经验和教训,培养治国能力。春秋时期,社会正处于新旧交替之际,旧制度的痕迹还不可能完全清除,虽然诸侯各自为教,也不是完全创新,诸侯不再强调西周的立德立行教育,但是奴隶社会的思想意识仍在起着一定的影响,有时各诸侯还加以利用。如齐桓公称霸,就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所尊的是周天子,但却又连续灭掉了西周分封的谭、遂等小国。齐桓公的做法,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再如,鲁僖公(公元前659-前627 年)的"修泮宫";公元前542 年,郑相子产的"不毁乡学",也是继续维持旧的学校教育制度。可见,旧的教育传统在较短的时期,是难以完全改变的。一直到战国时代,由于私学盛行,西周旧的学校教育残痕才得到彻底清除。
(三) 士的崛起增强了变革的实力士在西周,虽然也列在贵族行列,但是属于下层,地位很低。所谓人有十等,为:王、公、大夫、士、皂、舆、僚、仆、台。士是贵族等级最低的一级,在士的下边,便是庶人和奴隶了。士作为一个固定的等级是无法变更的,可是,这个等级成员的来源却很复杂,陆续加入的人数愈来愈多,有些是从上层贵族子弟中"分离"出来下降为士。按照宗法制度的规定,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父辈的爵位,如王、诸侯、卿大夫的庶孳后裔,都没有资格继承父辈爵位,除非因为某种原因获得封赏晋升,否则,只能降到士这一等级。士的嫡长子可以继承为士,其庶子别支则下降为庶人。而庶人中的优秀分子,又能通过选士和贡士,晋升为士,这是由庶人上升的士。
士的经济来源是依*禄田的微薄收入。所谓"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①士所赖以为生的小块禄田,不易维持生活,多数人以充当武士为业。即使在官府干点差使,无非是宫正、膳夫、庖人、医师、兽医、酒正、司书、司裘等一些职事官。春秋开始被齐桓王重用为相的管仲,原系姬姓贵族后裔。《史记·管晏列传》说他少时贫困,由于周室衰落,没落为士。孔子年轻时也是一个士,就曾经在季氏家做过委吏(管理仓库的会计)、乘田(管理牧场的小吏)。士的社会地位很低,往往要依附于比他高一级的大夫,作为大夫采邑的管理人员,有时还被人歧视。
春秋时期,在社会剧烈动荡的变化中,王室土地一再被诸侯强索,小国相继被大国吞并,奴隶制的经济基础一再遭到破坏。士所得到的一小块禄田越来越*不住。他们所充当的职事官,也因局势变幻,常遭丧职,唯有依*
① 《国语·晋语四》。
自己的知识技能另谋生路。士的本身因此不断分化,活动范围却越来越广,有的士交王侯,有的士结氓隶,在社会各个领域,几乎都有他们的足迹,成为最活跃的一股力量。养士之风渐起,社会上逐渐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士们也得到了发挥才能的机会,特别是管仲帮助齐桓公治国取得成效后,诸侯各国从中认识到"得士者昌,失士者亡"的利害关系,争相养士用士,士的社会地位也日益提高。
西周青铜器中,几乎没有见到记载"士"的活动,更不见有"庶人"参与宴会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铜器铭文中出现了"士"与"庶人",并且很得公卿的看重,足证士这一阶层的地位,确实有了提高。
《邾公钟》记:"佳王正月初吉,辰才(在)乙亥,邾公■择厥吉金。。自作龢钟。。以匽(宴)大夫,以喜诸士。。。"
《邾公华钟》记:"佳王正月,初吉乙亥,邾公华择厥吉金。。用铸龢钟。。。以乐大夫,以宴士、庶子。。。"①邾国的贵族选用最好的铜质铸造乐器,在宴会上演奏,"以喜诸士","以宴士、庶子",这在西周铜器铭文上实难见到,而在春秋时期,竟也在礼器铭文中占一位置。这不能不承认,士们在社会大变革的浪潮里,起到了一定作用。
春秋时期,奴隶主贵族世袭制度的观念还没有被彻底冲破,即便养士用士,初起也还受到"举不失亲"传统影响。齐桓公开始用士,虽然公开宣称"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之"。但是,他使用"三选法"所选中的"匹夫",只限于乡人,实际上仍是过去的国人,而国人原是属支系较远的贵族。如齐桓公所养游士80 人,"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其中有隰明、宾胥无、戚宁等,都是奴隶主贵族的后裔。这有其历史原因,因为在西周时期,国人以上才有受教育权。而春秋初期,新兴的地主阶级还来不及培养出自己的知识分子,只得从奴隶主贵族子弟中选用人才。
随着郡县制的推广,除了君主和一部分封君外,各国从朝廷到地方的官吏,一般都不能世袭了。机构的改变,职务的更动,需要补充新的人员,除了使用旧日的士,还必须着手育士,培养新生力量。教育变革便应运而起。官学制度的改革固然重要,但利用官学毕竟"育士"有限。私学的兴起,承担了这方面的历史任务。因此,当私学一经出现,立即得到支持并迅速发展。这时四处寻求谋生之路的士们,成了促使教育制度变革的主力军,他们聚徒讲学,保证了创办私学的师资力量。
孔子聚徒讲学,弟子人数总达三千。在这些弟子中,不少人"贫且*",没有社会地位。如子思,住的是狭小的茅屋,门扇用蓬蒿编成,门枢用桑树的枝干做成,窗口用破瓮堵塞,屋内用挂着的粗布帘隔成两间;雨天,房屋漏,地下湿,简直不能住人。再如曾参,家里也很穷,冬天御寒的衣服破破烂烂,几乎十年不曾添制过新衣。他面色虚肿,常常三天两头掀不开锅盖。也就是这些学生,学成以后,很多人被公室或私门所用所养,进入了新兴士人的行列。
私学兴起,在造就人才方面,确是做出了很大贡献。同时,担任私学的老师,也发表了种种尚贤、举贤的见解,推动了诸侯重视和选用人才,使教
① 郭沫若:《两周文辞大系图录考释》。
育直接为社会变革服务。因此,西周那一套过时的奴隶主贵族的教育制度,自然要退出历史舞台。孔子提出"举贤才"的主张,是对尚贤、举贤时仍不放弃"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的旧传统的批判。因此,他在招收学生时,勇敢地坚持"有教无类",正是对旧教育传统的有力抨击。战国初期,墨子讲得更为透彻,即国家有了贤良之士,就能强国富民。在《墨子·尚贤上》中,他颇有说服力地分析了古者王公大人治理国家,都希望国家能够富强。可是,在一些国家中,往往适得其反。他们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其原因就在于"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墨子说,能够召纳大量贤良之士的国家,政权必定巩固。贤良之士较少的国家,政权一定不稳。可见国家的强弱,与善于发挥贤良人士的才能有直接关系。墨子也同孔子一样,反对旧时的用人传统,主张对那些虽然处在农与工肆的人,只要他们真有才干,应当加以器用。
孔子和墨子,在私学兴起之时,是两门显学。他们的闻名,不仅仅在于学术和教学,也在于他们为当时社会的变革培养了有用的人才。
以后,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更加清楚地要求新兴地主阶级统治者不可忽视民众的力量,并要为士人开辟广阔的仕途。在客观上,也为私学的盛行拓宽了发展道路。因为大量的人才,还得依*私学的教育和培养。
需要指出的是,士最初分文士与武士。战国时期,文士情况复杂起来,有所谓"游说之士"、"法术之士"、"有方之士"、"智能之士"等等。归结起来,大体可分两类:一类士是以做大官、取富贵为目的,如苏秦、张仪。他们替最高统治者出谋划策,却不兴教育,无助于学术下移,对教育改革没有起什么作用。另一类是有志于传道的文士,他们多数人也不免谋求仕途,但总的说来,这类文士是属于学者或教育家,如儒家、墨家。他们一方面将文化学术传播到民间,著书立说,培养了许多庶人学者;另一方面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上,奠定了封建社会教育学的基础。
士的崛起,增强了教育变革的实力。而那些有志于此道的大批文士,成了这时期教育变革的主力。
(四) 社会生产发展推动了变革社会生产的发展,是与生产工具的改进密切联系着的。春秋战国时期,铁制的生产工具逐渐普遍应用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
根据考古学资料,铁已见于商代。西周时已能使用锻铁,但是数量很少,不能普遍应用,属于一种珍贵的金属。到了春秋时代,冶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已能大量生产铸铁,并且开始普遍应用在农业生产上。《国语·齐语》记载管仲曾向齐桓公提出以甲兵赎罪的建议。他说,如果美金(铜)多了,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铁)多了,铸锄斧,"试诸壤土"。当时,齐国也有了专门监制、推销铁器的官员,叫做铁官,他们讲解使用铁器的效益,推销由官家作坊制成的铁器,为国家增加收入。管仲又向齐桓公介绍了铁官十分精明的理财办法。他很有启发地列举了一段理财之道,从侧面说明了铁器使用确很普遍:每一女必须有一枚鍼(针)和一把剪刀,才能做她的妇功;每一个耕者总得有一张犁、一个铧和一把大锄,才能完成他的耕作;每一个修造各类车辆的工匠总得有一把斧,一把锯,一把锥和一柄凿,才能完成他的作业。如果缺少这些工具而能完成各人要做的事情,天下决无此理。铁官在推销这些工具的时候,把每根针的价格增加一钱,三十根针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所交纳的人口税;把每把剪刀的价格增加六钱,五把剪刀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所交纳的人口税;把每个铁铧的价格增加十钱,三个铁铧的加价就等于一个人交纳的人口税,别的铁器价格都照这样的标准加价,那么只要人们都能动手干活,增加的这点税收就没有负担不了的。①管仲所说的是理财之道,其中提到的耕者要备犁、备铧、备大锄,据此可以认为当时已广泛使用牛耕。牛耕的推广,使耕地面积加速扩大。私田的大量增加,意味着私人所有的财富不断增加。随着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井田制受到严重破坏,贵族地主在私人占有的基础上豪富起来。另外,由于生产资料的易于取得,民间出现了私营的铸造手工业和个体工匠。战国以后,铁器的使用更为广泛,在实用工具方面,几乎替代了铜器。从战国遗址和墓葬中出土的铁制遗物来看,品种很多。"有生产工具、武器装备和生活用器等,其中以生产工具为大宗。农业生产工具有犁、铧、鍤、铲、锸、镰、锄、耙和掐刀(爪镰);手工业工具有斧、斤、锛、凿、刀、削、锉、锤、锥、钻、针;武器和装备有剑、戟、矛、镞、匕首、甲胄;生活和日用器具有鼎、盘、炭盆、杯、环、杖和带钩,此外,还有用作棺钉和刑具的,等等。铁器,到战国时期,已经深入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了②。生产工具的大量供应,促进了制作业的发展;产品的日益丰富,商品交换更加活跃,又带动了商业的蓬勃兴起。如郑国商人的足迹早就遍及黄河长江流域,南到楚,北到晋,东到齐。越国的大夫范蠡,协助勾践复国后,不愿担任勾践加封的高官而去经商。他游于江湖,三致千金,成为殷富商人,号称"陶朱公"。经商贸易范围迅速扩大,在物资交流的同时,人才的交流、文化的交流也频繁起来,并且促成了城市的繁荣。
春秋早期,各诸侯国的国都方圆不过九百丈,卿大夫的都城最大的才三百丈,小的仅百把丈。邑中居民,一般最多是千家上下,普遍是百家,最少才十家。战国时代,却出现了许多"千丈之城,万家之邑"。郡县制度逐渐确立,郡下设县,小郡十几县,大郡三十多县,集中了很可观的人口。当时最大的城市是齐国国都临淄,有7 万户居民,可以出兵21 万。①城市拥挤热闹,街道上"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史记·苏秦列传》)这些都市既是工商业集中的地方,也是贵族官僚和大地主聚居的地方。都市客观上也为官府、豪门、富商所好的养士之风,提供了生活和物质条件。魏信陵君、赵平原君、楚春申君、秦吕不韦等,都养士达数千人。著名学者也往往带着弟子到那里去著书立说,讲学辩论。如荀子曾带徒依附于春申君,公孙龙带门人依附于平原君。所以,养士之家,对于繁荣学术,发展教育也有所贡献。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发展,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正由于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才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变革。
随着冶金技术的发展,铜、铁之类的金属容易购得,使得一些小手工业
① 这是管仲回答齐桓公关于征收人口税的一段话,见《管子·海王》。
② 雷从云:《三十年来春秋战国铁器发现述略》,载《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0 年第2 期。
① 参见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二册,第一章第46 页,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发达起来。他们制作的日常用品中也包括一些文具用品,如刀削等,这对私学的兴办,也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西周时期,学在官府,学生所学习的教材不少是训典经籍,或由国家发给书册,或由教师口头传授,或命学生各自传抄记录。在纸张发明以前,古代的书写材料,主要是用竹片木片制成的简牍。学生的传抄记录,都写在简牍上,然后编连成册。训典经籍,都收藏在官府,还设专门管理的官吏负责收藏,不能轻易流传,民间更难见到。加上当时制作简牍和书写工具都不易取得,即使有人口授,也无法记录。文具用品的不普及,也阻碍了文化教育的传播。
东周以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学术走出国门,图籍流散民间。
有意思的是,在战国墓葬中,多次出土"文具箱",箱内盛放着成套的制作简牍的文具。这些制简小型铜质文(工)具可能是墓主生前用物,足以说明制简文具已易备置。因而学习文化,书写传抄比起过去要方便多了。
不论官学或私学,在讲授知识时没有书籍而光凭口授,这样的教学活动是很难取得效果的。学生学习没有书籍,又不能传抄,光凭记忆也不容易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何况在教学过程中,还必须记录老师的讲解,写下自己的学习心得呢?尤其是习字作文,更少不了书写材料。当时的书写材料,主要是竹简木牍,需要自己动手制作。制作工具也较复杂,有用于锯竹段、劈竹片、削光面等等用途的工具。过去我们对制作简版需要使用哪些工具,是不很清楚的。现在见到了战国墓葬中出土的文具箱内保存的铜锯、铜锛、铜刀、铜锥和铜削等,我们就可以比较具体地知道简牍制作的几道工序了。由于铁制的小型工具不易保存,目前所见的都是铜器。
竹简的制作过程是:先把竹子锯成一段段的竹筒,再破开劈成竹片,打磨光滑,便成了一根根简。字就写在篾青以里的部分,即篾黄,也叫篾白。刚劈成的竹简很湿,无法写字,要用火烤干。烤制的过程称为"汗青",也叫"汗简"、"杀青"。因为湿的竹片,受到火烤,要渗出水珠,像出汗一样。后来,人们便把"汗青"特指史册。著名抗元英雄文天祥的《过零丁洋》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中的"汗青"正是指的史册。简有长短之分,战国的竹简,一般长23~27 厘米,即当时所谓尺简。1965年,在湖北江陵纪南城望山一号、二号墓出土了一批楚简。一号墓楚简的内容似为论述《祭仪》的文稿,二号墓楚简的内容为记录随葬器物的《遣策》。整简长64 厘米左右,宽0.6 厘米,厚0.2 厘米,这可称为长简了。解放初长沙杨家湾所出竹简,仅长13.5 厘米,则是比较特殊的短简了。单独的一片竹片叫做简(或称牒),许多简编连起来叫做策(通册)。单独的一片木片叫做版(或称札),正方形的版叫做方,一尺长的版叫做牍,①比较狭的版也叫木简,许多版牍捆扎在一起叫做函,等等。
上述简牍的这些名称,有的在春秋以前已经采用,有的则在汉代才开始出现。也就是说,在古代它们的称法就不统一。比如,《礼记·中庸》中提到鲁哀公向孔子询问怎样管理好国家,孔子回答:"文武之政,布于方策。"方,指的木版。策,指竹片编连的简册,合起来,指的典籍。孔子告诉哀公,周文王、武王治理国家的经验,都写在典籍上。《庄子·列御寇》里则有"小
① 有人认为要在木片(版或札)上写了字以后才叫牍,还有人认为,单片方版叫方,单片长版叫牍,更有人以为数块版编成篇章始称牍。
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的话。古时赠人礼物需要包裹,苞苴指包裹礼物的材料,借用为馈赠礼物的别称。竿牍,就是简牍。这里指的是"苞苴以遗,竿牍以问"。《墨子》里的《尚贤》、《兼爱》、《明鬼》、《非命》、《贵义》等篇,都说到古之圣王,欲传其道于后世,便"书于竹帛",此处的"竹",就是经过加工的竹简。由上可知,古代著书立说,传抄经书典籍,都要使用竹简或木牍。春秋以后,文化下移,学术下移,因而读书写文章的人以及官府的文牍也多起来了,竹简的需要量增多,使制作竹牍的工具,便成为必备的日常用具。到目前为止,我国考古工作者发掘的春秋战国墓葬中,多次发现书写用品,而且盛放在"文具箱"内。特别是竹牍的制作工具,门类多,也很完整。其中有的锯、锛、刀、锥,装有木柄,便于使用。这些工具虽然与鼎、簋、簠、壶等礼器同出,但其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是自难相比的。但是从文化教育发展的角度来看,则同样是较为珍贵的发现。
1957 年,在河南信阳长台关发掘的一号楚墓左室内,随葬一只盛放文具的小木箱(发掘者称之为书写工具箱),长35.9 厘米,宽16.1 厘米,高14.7厘米,大小与现在的鞋盒差不多。箱内放了12 件"文具",可分为两类:一类用于制作简牍的,计有铜锯(截断竹片),铜锛(劈开竹筒,铲平竹片),铜刻刀和铜夹刻刀(剃除茸毛,刮光简面,并在简边刻出固定简册编绳的缺口),铜锥(钻孔编册);另一类用于书写的,有毛笔、笔管(装笔用)和铜削(刊削笔误。同墓出土多枚有字竹简,个别简上有刀削痕,被削去三、四字)。这些今天看来感到十分特殊的文具,先秦乃至秦汉时期,确是制作简牍经常使用的"文具"。
1965 年,在湖北江陵发掘的望山一号楚墓的前室,也出土了一只小型文具木箱。箱内只放了制作简牍的工具,没有书写用的毛笔之类。除了铜锛、铜刻刀和铜夹刻刀外,还有两块砺石。使用锛、刀刮削的时间长了,刃钝不利,需要砺石修磨。该砺石经过加工,方整见棱,比一般磨刀石精细小巧。1981 年,在浙江绍兴坡塘狮子山西麓发掘的战国墓南壁壁龛土台上,发现一件长方形文具盒,外面涂漆,可惜已朽成碎片。盒内有铜刀、铜刻刀、铜削、砺石,还有陶线锤两件。线锤是编制长册(策)时用的。制作简册时,竹简按简文顺序编妥,然后用线(丝线或麻绳),将各枚简夹住编连,这时,两头要用线锤拉紧编绳,把简夹牢。在战国时期,文具用品盛放在精致的特制漆盒内,表明人们对这些用品的爱惜和珍视。
文具箱内所放的"文具",门类齐全,推知在战国时期,制作简牍和书写的用具已相当完备。这些用品既然可以作为随葬物埋入墓内,说明当时的文具用品已易于取得,可以满足墓主人的生前爱好。而在其死后随葬墓中,也反映文化、学术确已下移,开启了以文具入葬之习俗。
当然,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贵族显宦和殷实富商,他们所用的书写文具,并不必由自己动手制作,完全可以命侍臣家奴代劳。因此,这些人所使用的文具盒内,不需要再放置一套齐全的制作竹牍的工具。1954 年,在湖南长沙南郊左家公山发掘的一座战国木椁墓的头箱内,出土一件放置文具的竹筐,内有毛笔一枝,套在小竹管内,另有铜削一把和小竹筒一个(推测是贮放墨块的)。此外,还放了表面光滑的竹片25 片,这是尚未使用的竹简,如同今天的空白纸张。长沙战国墓出土的笔墨和竹简,说明当时的书写用品基本上齐备了。
春秋战国使用的简牍制作工具,形制小巧,便于携带。直到两汉,其形制都没有多大变化,仅仅是铁制品越来越多。砚,则由石砚(磨成薄薄的石板,又称研石)改进为厚实的台砚,有石制也有砖制、陶制,形状也不限方形。墨由碎块改进为胶墨。变化较大的是毛笔的制作,经过秦时的改型,到汉代就已定型,一直保持到今天的样子。
目前,所能见到最早的毛笔实物,是战国早期的毛笔,距今已有2400多年。1957 年,河南信阳长台关一号楚墓出土的文具箱内,发现一支毛笔。这支毛笔,杆为竹质,杆径0.9 厘米,毛笔通长23.4 厘米,笔毫系用绳捆缚在杆的四周,笔锋长2.5 厘米,出土时,笔头还套在一支竹管内。
1975 年,湖北云梦睡虎地11 号秦墓内,出土了3 支毛笔。笔杆都是竹质的,上端削光,下端略粗,并镂空而成毛腔,用以插入笔毛。其中一支较长,杆长21.5 厘米,径0.4 厘米,毛腔里的笔毛长约2.5 厘米。出土时,笔杆全部放在竹管制的笔套里。
很清楚,到了秦代,毛笔的笔毛已由原来围在笔杆四周改为插入杆腔。
这一改型,基本上与现代毛笔的制法相同了。也许,这就是秦笔专称的由来,以与过去的毛笔相区别。晋崔豹撰《古今注》说,自有书契,便应有笔。而蒙括所造之笔,实是秦笔。过去,人们对这句话,解释不甚清楚,有了战国墓和秦墓出土毛笔的实物比较,就十分明白了。原来秦笔是将笔毛插入杆腔,完全改变了将笔毛围在杆四周的旧型。
1975 年,湖北江陵凤凰山168 号汉墓内,出土一支毛笔。杆是竹质,上端削尖,径0.3 厘米;下端略粗,径0.5 厘米。下端有毛腔,笔毛已朽。毛笔通长24.8 厘米。出土时,笔杆插在笔套内。此墓是西汉初期的墓葬,这时的毛笔完全依照秦笔制法。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我国的毛笔制作,在汉初已趋向定型。1973 年,地处西陲的居延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汉代中期的毛笔,也与秦笔制法一样。说明我国的毛笔制作,就连边陲地区,在汉代也和中原地区一样趋向定型了。
毛笔的改型,适应了当时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将笔毛插入杆腔,能使笔头多贮墨汁,有效地提高了书写数量和速度,从而大大方便信息量的传递和知识量的积累。因此,春秋战国时期文具用品的易于取得和文具本身的不断改进,为文化下移提供了物质条件,并有力地推动文化的传播和私学迅速发展。也可以说,书写工具的普及和改进也是教育大变革的成果之一。
教育变革的四个阶段春秋战国时期的教育变革,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并紧紧围绕着一个中心。这条主线是:官学由衰而兴,私学由兴而衰;这个中心是:对人才的需求和培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官学由衰而兴,并不是指官学衰落以后,再度"兴起"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而是指其所衰的是西周奴隶主贵族建立的官学,其所兴的是新兴地主阶级官僚建立的官学。这两者的教育宗旨是绝然不相同的。
教育变革的进程,开始于春秋初期,结束于战国晚期,可分成四个阶段。整个过程从西周旧官学衰落到秦统一全国确立"以吏为师"的新官学兴起,初步完成了从奴隶制教育到封建制教育的过渡。
第一阶段,从春秋初期到中期。这时期,周王室的官学趋于衰落,列侯诸国为适应自身的发展需要,着手改变西周传统的教育制度,并制定自己的教育政策。这时的教育变革是初步的,各诸侯国虽然各自为教,仍在不同程度上保留着西周教育的某些传统。私学的兴起尚在萌芽之中。
第二阶段,从春秋中期至战国初期。此时各诸侯国间的以强侵弱,以大欺小,兼并剧烈。为了争夺霸主和保持霸主的地位,各国都十分重视、重用人才。这时的新"官学"制度不健全,无法解决人才培养的任务。私学应运而起,逐渐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作用,受到诸侯国家的支持。私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被确认,"夫子"受到尊重。
第三阶段,从战国初期至中期。春秋时期的五国称霸,逐渐转成七国争雄,列国间的兼并斗争日益剧烈。这时,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更为复杂,对于治国、治军、立法、理财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尤显迫切。士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生存。私学教师以士为主,私学成为育士的学校,推动了广泛的从师风尚。不同的学派,培养出了不同学派的人才,各自游说纷纭,形成了在教育学说上的百家争鸣。
第四阶段,从战国中期至晚期。七雄相争的过程,正是全国逐渐趋向统一的过程,由秦统一天下的趋势逐渐明朗化。私学的人才培养,已不能适应战国后期政局变化的形势,不能满足在完成中央集权大业的过程中统治者的要求。齐国的稷下学宫开创了封建社会官办学校的先例。最后,秦国统一天下,确立法治,以吏为师,"官学"取代了私学。
官学和私学,在教育变革时期并不是对立的,相互之间并不排斥。春秋私学是在周室官学废弛的情况下,以一种替补的性质兴办起来,正是表明社会的发展不可能没有教育。官学复起,则是在私学盛行,学派林立的基础上,得以发展。春秋战国时期,官学和私学的彼此兴衰,完全是与历史的发展同步进行的。因此,这个时期所建立的私学和官学,都是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一) 各诸侯国开始各自为教西周奴隶主贵族官学的衰落,自有其政治和经济的原因,当时官学本身的僵化制度和不合时宜的教学内容,也是决定因素之一。
发生在郑国的两次废学和毁校的事件,很能说明问题。一次是在郑国国学学习的学生自己放弃学业;另一次是郑国乡人不愿维持乡校。这种公开抵制和反对官学的行为,都发生在郑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战乱不止,学校失修,学校教育本身暴露出来的一些难以克服的缺点,迫使诸侯必须着手整顿学校教育,各自制订教育政策,这是教育变革的基本情况。《诗经·郑风·子衿》是一首讥讽郑国国学废弛的诗篇。《子衿》中分析所以产生废学的原因,在于"乱世则学校不修焉"。所谓"不修",是由于郑国处于乱世,国家官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管理学校,更谈不上对学校学习环境的改善了。其实,当时社会动荡不宁,官家自顾不暇,官师常遭丧职,特别是一些弱小的国家,学校涣散废弛是可以想象的。《子衿》反映了国学学生学习情绪低落,学校秩序混乱,听任教师和学生随便去留。留在学校的一部分学生抱怨离去的同学轻易放弃了学业,唱出的《子衿》表达了对旧时友谊的怀念。其诗第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流露出郑国学生的忧伤心情。学校不修,必然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学生不安心学习,学校便等于虚设。这样"恶性循环"的结果,使传统西周式的国学,就势在必改了。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公元前542 年)记载,郑国人游于乡校,大家议论起国家当前的政局。有位叫然明的人主张不如毁掉乡校,并认为毋需再建立这样的教育场所。后来被郑国正卿子产(公孙桥)劝阻,才没有毁坏。孔子为了这件事,还赞许子产一番。孔子的原意是,不毁乡校,能够保留东周的文化传统。可是,他却没有觉察到,这正说明人们对乡校这种教育形式已不再感兴趣。
诸侯国家对于国学教育如此消极,京畿的学校教育则更是不景气。最典型的例子是,学生对于学习的态度是认为不学亦可,这种厌学的情绪,也影响到官员。《左传·昭公十八年》(公元前524 年)记载,这年秋天,周大夫原伯鲁到曹国去参加曹平王的葬礼。鲁国有人遇见他,在同他谈话中,发现周大夫对学习的事情很不重视。鲁国人从曹国回来后,告诉鲁大夫闵子马。闵子马听了,感到这将是周王室衰乱的预兆。因为他判断,如今在东周一定有许多人都不爱好学习了。厌学情绪不断往上反映,王室的官员们听多了,竟也认为学习并不重要。周大夫所说的,决不是他一个人的意见,而是表明政府官员对待办学的态度。因此闵子马认为,在东周可以听到"不需要学习,不学习无害处"的奇谈怪论,说明官员们对学校教育发生怀疑,官员们如此,周室还能不乱吗?闵子马已经看出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还没有道出问题的要害。周大夫所说"不悦学"的原因,首先要从学习内容方面去分析。西周学校所传授的,除了射、御等一些军事知识和技能外,其他所谓的"学问",都已与实际生活相脱节。即使学得优秀,成绩斐然,却不能与社会需要接轨,学了又有什么用途?学生们肚子里全是一套颂扬奴隶社会的德行、礼乐,却根本不受诸侯各国统治者的欢迎。所学的东西虽优,但不能为仕,而且被拒于千里之外,反而成了谋生的障碍,学子们怎么能对学习感到兴趣呢?周大夫原伯鲁提出的"不悦学",实际上是"读书无用论"的反映。所学知识不能实用,当然"可以无学,无学不害"。
官学废弛和衰落,不等于社会上就可以没有教育,学校就可以停办了。
春秋初期,各诸侯国统治者不感兴趣的,只是周王室所实施的那套陈旧的教育内容和教学制度。而他们自己还是重视国内的教育,着力于改革旧的教育,以适应富国强兵政治需要。他们一方面制定了基本的对国人大众进行教育的政策,另方面则积极改进学校教育。
周代的教育实施,立脚点是在"祀"与"戎"上,即培养学生的宗族观念和战斗能力。春秋以后,奴隶制的宗法和氏族系统渐被破坏,"祀"已不能成为维系天子与诸侯的宗法血缘和等级关系纽带了。到了战国时期,诸侯王卿根本不再理会这一套,周"祀"几乎被废除。他们重视的是现实,关心的是国家威力。因此,国之大事的重点逐渐转移到"治"与"戎"上。不过,在春秋时期,统治者多少还受到西周传统观念束缚,尚没有完全提高到"法治"的高度,而是着重于建立新兴地主阶级新的行为规范,以"礼治"为主,要求人们以礼来约束自己并注意到守法。当然,春秋各国所守的礼,除了鲁国保存较多的"周礼"外,其他国家同周王室所制定的"礼"是不完全一样的。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所实行的"礼",严格区分尊卑贵*,深受宗法制度牵制管束,即在日常生活中也处处体现出上下等级和必须遵守的一定秩序。如有违背,便是失礼,失掉身份。而春秋时期,诸侯国家的政治体制逐渐改变,虽然也用礼来维护统治,维持社会秩序,毕竟这个"礼",已不用来严格区分贵*尊卑,而是要与道德人品相联系了。社会发展的每一特定阶段,都形成某种反映现实生活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内容,应是当时社会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某一个历史阶段,自有它自己确定的道德标准和规范。德作为内在修养,礼便成为外表形式。封建初期的所谓守礼讲德,实质上是遵守国君的旨意。秦汉以后,便是顺从帝王的旨意。这种封建式的德治,奠定了人治的基础。到战国中期以后,法家立法,才公开要求法治。最明显的是秦国。秦国的教育政策,重点便放在教育大众知法守法上了。
各诸侯国,由于历史和地理环境的不同,其文化教育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即使是相邻近的两个国家,由于当地民情风俗各异,受到周代传统文化影响程度不同,再因统治者主观意识的差别,所施行的教育政策也不一样。齐鲁两国是相邻的大国,属地同样是殷人的发祥地,曾有过高度发展的东夷文化。姜尚和伯禽分别受封于齐鲁以后,施政情况有别。到了春秋时期进行教育变革以后,两国的教育政策就很不一样了。
西周成王时,姜尚因助武王伐纣有功,被尊为师尚父,受封于齐。他到了齐国,"因其俗,简其礼"(《史记·齐太公世家》),尊重当地习俗,仅仅简化了一些当地的礼制,也没有完全搬用周礼,因此思想比较开放。齐桓公时器用管仲为相,采纳管仲积极改革的建议,允许采取不同旧日传统的一些做法,就是例证。管仲非常重视教育,他提出的教育政策,强调以礼、义、廉、耻作为治理国家的四维来教育国人。如果这四维都不能积极推行,那么,国家就很危险,甚至要灭亡了。礼为四维之首,以守礼带动奉公守法,防止越出本份。因此,要求士能够"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工能够"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材,旦暮从事,施于四方"。商能够"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轺车,以周四方"。农能够"察其四时,权节其用,耒、耜、耞、芟",冬日备耕,春天耕种,"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鎍,以旦暮从事于田野"。①即各行各业都能勤于职守,安居乐业,便是高度的知礼和守礼,达到了国家教育的要求。因为齐国提倡寓教于武,齐人因之好勇,而这又是与礼、义、廉、耻联系起来的。勇如果灌以爱国主义教育,便能知耻,英勇捍卫国家。所以刘向在《说苑·政理》中指出:"齐有霸迹者,武政(教)也。"对齐国的教育非常称许。
① 见《国语·齐语》。此处所说的士,不同于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从管仲规定的"士乡十五"定居编制分析,应是指披甲执锐的武士,是国家军队的一支后备力量。
齐国为发展教育选拔人才,还对乡大夫、属大夫执行"蔽明"、"蔽贤"和"下比"的治罪制度。如果在乡里有人"为义好学、慈孝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如果知情不告,便是蔽明。如果在乡里,"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如果知情不告,便是蔽贤。如果在乡里"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合上令者,有则以告",如果知情不告,便是"下比",即同这些坏家伙沆瀣一气。凡是犯有"蔽明"、"蔽贤"和"下比"的过失者,都要治罪。这样一来,对乡里大众也是很好的教育,使得大家都明白"有善而得举","不善而得诛"。当然,齐国也不仅仅停留在"蔽明"、"蔽贤"和"下比"的治罪水平上,国家还行使更加积极的手段,提出如果乡里"匹夫为善者不多",肯定是乡大夫、属大夫的教育不善。政府还规定:"教不善则政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国语·齐语》)这种把教育效果直接同国家政局安宁相结合,对教育实施不得力者加以惩处的作法,加强了乡、属大夫在乡里进行教育的责任感,保证了教育政策的全面贯彻。应该指出,虽然西周时期,六乡六遂也设置了不少教育乡民遂人的官吏,职责分明,权力不小。但是,没有明确规定考察他们教育效果的办法,更没有颁布他们失职后的惩处办法。因此,越到后来,政府对乡遂越是不易管教,政局也越加不能安宁。而齐桓公能成为春秋初期的第一位霸主,是同他制定的教育政策和实施办法分不开的。西周武王时,周公旦封于鲁,是为鲁公。但是周公旦没有到鲁国去,仍留在武王身边,帮助武王治政。周公死后,子伯禽才去鲁国。他到鲁地,"变其俗,革其礼",做法完全与齐国不同。这是因为伯禽恪守他父亲制订的"周礼",也因成王为褒扬周公之德,给了鲁国特别优待,准许这个侯国拥有天子之乐,成为春秋时期保存周礼最为完整的国家。鲁昭公二年(公元前540年),晋国执政大夫韩宣子到鲁国访问,见到鲁国收藏的丰富文物典籍,惊叹地说:"周礼尽在鲁矣!"这里说的"礼",是指奴隶主贵族的全部文化。刘向在《说苑·政理》中不提鲁国霸迹,却说"鲁有王者迹,仁厚也"。所谓仁厚,无非是指鲁国能够长期把周礼奉为圭臬。因此,鲁国统治者思想上比较保守,这也是产生儒教的历史渊源。鲁国的教育,自然要把重点放在"六艺而训于礼"之上,以周礼为教诲。孔子首倡仁学,强调立礼、复礼,这同他从小受到鲁国奉行周礼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
西周成王立,封姬虞于唐,是为唐侯。古时,唐是尧的居地,原是戎狄的游牧地区。叔虞之子姬燮以尧墟南面有晋水,改称晋侯,又称为晋国。春秋时期,晋的四周,东有齐,西有秦,北有燕,南有楚,都是一些大国强国。晋人要立足于强国之间,必须在思想上要敢于进取,行动上要勇于竞争。因此晋国统治者所制定的教育政策,同齐鲁两国的教育政策就有所差别。
晋地受周传统文化教育的影响,较之齐鲁为少。因此,晋国受周礼条条框框影响也没齐鲁两国那么繁多。晋文公即位第二年(公元前634 年),他准备出征,被子犯劝阻。文公接受了子犯的意见,首先要以义、信、礼教育好老百姓,才能培训出优良的军队,以取得战争的胜利。使民知义,在于教育他们能尊重国君;使民知信,在于教育他们能服从国君;使民知礼,在于教育他们遵守纪律;对于战士则加强军事训练,这也是教育政策的一部分。必须指出的是,晋国的教育不再以礼为先了,义、信既重于礼,又偏重于法。因此,公元前513 年,晋才有铸刑鼎之举,将范宣子所作的刑书铸在铁鼎上,称为刑鼎,着重于向国人进行法制教育。到了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纵横家、名家中有不少人出于三晋,是有一定原因的。
楚地在周时被看作荆蛮边境地区。周成王时,封高阳后裔熊绎于楚蛮。
楚国最初迁到江汉地区时,还是"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中原国家总是认为楚国文化教育落后,不开化,好利而不好义,往往以蛮地蛮人相对待。春秋初期,原来常因周人侵伐而被迫局限在汉水之南的楚国,减轻了来自周王室的军事压力,迅速强大起来。先后使西、南两面的群蛮、百濮、卢戎等族的部落或小国臣服,北面多是周王室建立的姬姓国或周的与国,有的被楚所灭,有的被楚屈服。到楚成王(■熊恽)(公元前672年-626 年)时,楚的势力已逼近中原。楚国因距离中原较远,所受周文化影响也不大。但是,他们并不拒绝周人文化。楚庄王为他的儿子聘请教师(傅),教材中就有《礼》、《乐》、《诗》、《语》等,这是为了治国安邦。楚庄王在公元前611 年灭掉庸国以后,推行寓教于武的教育政策。他一方面经常向国人宣讲"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的道理,要求国人提高防御的警惕性,不能有一刻松懈;另方面,则要求军士不断提高战斗力量,告诫他们不努力训练,就不可能保证常打胜仗。正是庄王紧紧抓住对国人的现实教育,遂称霸于中原。楚国称霸,后继力量很强。因为楚国已认识到"骤胜而骄"的危险性,要求全国上下"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是向国人进行的治家治国教育,体现了教育服务于巩固政权的需要。
春秋初、中期的教育变革,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作用。各诸侯国除了制订教育政策以外,对于贵族子弟的教育也十分重视。春秋时期,诸侯国家的国学可能未废,而国学教师和讲授内容,肯定有所改变。史籍记载晋国设公族大夫管理国君宗族和卿之子弟教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晋厉公(在位年代公元前581-前573 年)时,韩厥的长子韩无忌已为公族大夫。公元前573 年,晋悼公即位,任命荀家、荀会、栾黡、韩无忌(或为重新任命)四人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这是因为荀家惇惠,荀会文敏,栾黡果敢,无忌镇静。晋悼公还以这四人的特点为例,讲出了教育贵族子弟的一番道理:①膏梁子弟(即贵族显宦和富贵人家的子弟),骄放任性,不容易教育。
所以要请荀家这样质朴忠厚的人去教育他们道艺,处处都要求严格,而且从不松懈。要请荀会这样礼法思捷的人去引导他们立志,可以顺势而使他们进入新的境界。请栾黡这样果断敢为的人指点他们的错误得失,教育他们有了过失不再隐瞒而能勇敢改正。要请无忌这样情绪平稳修养有道的人帮助修心养性,教育他们能够约束自己,不再任性。
悼公能够从惇惠、文敏、果敢和镇静等角度去考虑对贵族子弟的教育,无疑比所谓用六德六行教育要高明得多,实际得多。特别是看到膏梁子弟在特殊环境中养成骄放任性的恶劣品德,对症下药,任命了得力的公族大夫负责教化,这比西周固定教材、固定学官的做法,从教育效果上看,要高明得多。公元前537 年,晋平公以韩襄为公族大夫(韩无忌之子),继续负责公族子弟的教育。公族这类的官职,当时或仍有世袭的。
春秋初期,国君的儿子开始并不去国学学习,而是在宫廷内聘请教师辅导公子(国君称王时,其子由公子改为太子)学习,叫做"使某某为公子(太子)傅"。据《大戴记》称:"傅,傅其德义。"事实上,傅的职责范围很
① 《国语·晋语七》。
广泛,"傅其德义"仅是一部分,还得辅助公子从政,跟随学生参加政治斗争等。傅,一般由大夫担任。国君和公子是很尊重傅的,而傅也得忠于国君和公子。傅与受教的公子,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师生关系,一直沿续了二千多年,直到清代也还是如此。光绪的老师翁同龢,为帝党首领。在变法维新期间,老师为学生出谋划策,忠于光绪的政治改革。
齐僖公(在位年代公元前731-前698 年)使鲍叔牙为公子小白(齐桓公)傅,请召忽担任公子纠的傅,鲍叔牙和召忽当时都是齐国大夫。据《史记·齐世家》记载,僖公死后,太子诸儿立,是为襄公。襄公与异母弟公孙无知发生矛盾。鲁国支持无知,杀襄公,立公孙无知。齐国混乱,鲍叔牙跟着公子小白逃到莒国;管仲、召忽跟着公子纠逃到鲁国。随后,为了争夺王位,又相互斗争,公子纠败,召忽自杀。老师也为弟子殉"职"。
齐灵公(在位年代公元前582 年-前554 年)为公子牙(后立为太子)
请了两位老师,使高厚为大傅,夙沙卫为少傅。齐灵公死后,原来被太子牙徙到东鄙的公子尧,复立为太子。他执公子牙于句渎之丘,杀高厚于临淄城,杀夙沙卫于高唐城。太子牙罢为公子,连老师也受害。
鲁国也设傅。《左传·闵公二年(公元前660 年)》载,闵公的傅夺取鲁大夫卜■的田地。当时闵公不过10 岁,不可能去阻止这件事。后来,庄公之弟共仲(即庆父)怂恿卜■在宫中虎门袭杀闵公。当然闵公之傅也不能幸免。
晋献公(在位年代公元前677 年-前651 年)曾请杜原款为太子申生傅。后来,晋献公伐骊戎,获骊戎君之女骊姬,立以为夫 人。骊姬生奚齐,她想立奚齐为太子。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想方设法迫害申生。有次祭祀,骊姬在酒里下了毒药,命申生献上,献公将酒洒在地面,地面拱起。他把酒给犬喝,犬死。给小臣喝, 小臣也死了。申生知道这是骊姬害他,逃到新城(今山西省曲沃县)。他的老师杜原款却受到牵连。杜原款知道自己总不免一死,便叫人带口信给申生说:"这是我太无知了。平时我不去打听情况,又不敏感,不能及时对你教导,才发生今天这样的悲剧。这都是怪我没有深料国君(指晋献公)的心度,没有早早提醒你丢弃太子身份逃到别国去隐居起来。唉,早能提防,就不会遭到如此悲惨的下场了。"
骊姬的儿子奚齐被立为太子以后,晋献公为他请荀息为傅。因为奚齐虽立为太子,但是名不正言不顺,成了晋献公的心病。他在病重的时候,把荀息叫去,问荀息道:"我把弱小的孤儿奚齐交给你了,你怎样培养他成人呢?"荀息回答说:"我一定尽自己最大努力教导好太子,并且以自己的忠贞来作保证。如果教育得好,这完全是国君的灵佑。如果教导不好,我可以拿生命担保"。献公又问:"怎样叫做忠贞呢?"荀息说:"凡是对公室有利的事情,我一定全力把它做好。对待先君或者侍侯新君,我都是始终如一,不会变卦。这就叫做忠。安排好死者,扶养好生者,死去的人感到得其所任,活着的人不感到内惭于心,这就叫做贞。"公元前651 年,晋献公死,里克在杀奚齐之前,先告诉荀息:"你怎么样?"荀息说:"我也将死。因为我对先君(指献公)说过的话是不能变的。"
晋文公在外避难时,胥臣(也称臼季)跟随着他。据《国语·晋语四》记载,晋文公学读书于胥臣。有次,文公读了些书受到启发,便对胥臣说:"我没有到过远的地方,却知道了不少东西。"也许文公领会到读书的好处,即位以后,便请晋大夫阳处父为太子■(即晋襄公)傅。但是,他又躭心阳处父能否教育好■,便问胥臣。胥臣回答得非常合乎教育学的理论。他说,教育效果,首先在于■。也就是说,首先要看学习者本人。教育不是万能的,正如直着身子不能弯下腰的人,就不要求他俯视;弯着身子佝偻的人,就不要求他仰望;身材短小的人(僬侥),就不要求他高举;短小又发育畸形的人(侏儒),就不要求他攀登;眼睛瞎了的人,就不要求他去察看;哑巴就不要求他讲话,聋子就不要求他聆听;智能很低的人,就不要求他出主意想办法。根据学生本人的条件,加以引导,才能产生效果。如果违反学生本人具有的条件,教育便不起作用了。。。凡是懂得教育的人,他会教不能直身的人去学撞击鎛钟(乐器),会教不能弯腰的人去学敲击玉磬,身材矮小的侏儒去学戏,盲人可以学修理乐器,聋子可以学烧炉灶(炊事)。这样,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就同山溪水源,根据地势利导,就能汇成大江大海。人,因势利导,也能达到才尽其用。①晋大夫羊舌肸(xì音希),即叔向,精于春秋。晋悼公时,经司马侯推荐为太子彪(即晋平公)傅。平公即位,任叔向为太傅,参与国政。有次,平公射■(一种小雀),没有射死,他命叫襄的跟从赶快去捕捉,却没有捉到。平公大怒,把襄抓了起来并且要杀他。叔向听说了这件事,晚上平公也来告诉他这件事。叔向认真说:"你一定要杀了襄。从前,我们的祖先唐叔在徒林中射兕(sì音四,雌的犀牛)。因一箭就射死了兕,周武王赏给他一副铠甲, 允许他在戎狄间立国。如今作为先君唐叔的后代,连小雀都射不死,捉也没有捉到,这不是给先君丢尽脸吗?你一定要快些杀掉 襄。同时,切不可把这件事传出去。"平公听了叔向这段有讽喻的话后,感到很不好意思,赶紧下令免掉对襄的惩处。在晋国,国君做错了事情,老师还可以从旁指点,可见傅对君主的影响很大。
楚国虽在荆蛮,国君也为太子请傅,而且非常认真。楚庄王(在位年代公元前614 年-前591 年)请楚大夫士斖为太子箴(即共王)傅。士斖推辞说:"我没有才干,教育太子不会有长进。"庄王说:"这就全*你教导有方了。"士斖又说:"其实主要还在于太子自己是不是积极进取。他要想上进,自然会有人来教导他。他如果不想上进,那么教导便不顶事了。古代的尧、舜、启、汤和文王,都是道德高尚的君王,可是他们也有很坏的子弟。尧的儿子丹朱,舜的儿子商均,启的儿子五观,汤的孙子太甲,文王的儿子管、蔡,不都是不争气的不肖子孙吗?做父辈的决不会希望后辈们堕落,但实在是难以办到呀!"可是庄王知道士斖的为人,硬是要他为太子彪傅。随后,庄王又问楚大夫申叔时怎样对太子进行教育。申叔时开列了九门课程,提出教授这九门课程的具体要求。并且说如果通过这些课程的讲授,见不到一点教育效果,那么,就没有资格担任师傅了①。庄王为太子彪请士斖为傅,态度诚恳坚决。同时,又去请教申叔时有关教育内容,说明庄王十分重视师傅的教育作用。
春秋初期的第一阶段,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开始不以周天子为命,为了争当霸主,充实国力,纷纷大胆破格选用出身低微的士担任重要官职,也聘用有才学的鄙野之人充当公卿子弟的老师。齐桓公是第一个破格用士的国君。继之,晋文公依*出身卑*的赵衰、狐偃等人成就霸业。以后,秦穆王器用
① 参见《国语·晋语四》,胥臣讲的一段话有的地方是意译的,不尽依原文。
① 申叔时所说的一段话,详见《国语·楚语上》。
逃亡于楚的百里奚,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为令尹,表明了具有真才实学之士,就有希望进入仕途。这种破格用人的举动,既为战国时期各国君主的礼贤下士树立了榜样,也对私学的兴起,起着"催化"作用。就是说,私学的兴起与官府的提倡不无关系。官府鼓励兴办私学在于为执政者培养人才。公元前535 年,鲁大夫孟僖子的两个儿子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在促进私学发展中,是颇有影响的。这正是经春秋第一阶段教育变革以后,统治者从思想上改变了对西周教育的传统观念。因此,在教育变革的第二阶段,以私学兴起为重点,更加受到各国当权者的重视和鼓励。
(二) 私学兴起,重视智能春秋初期,随着"天子失官,学在四夷",诸侯各国纷纷各自为教,并努力创造办学条件。首先,扩大了在国人中的受教育的范围,并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政策,使教育内容更适合各国的国情,从而使教育成为强国强民的一个重要手段。公卿贵族子弟的教育,专设公族大夫管理,并根据公族大夫本人的特长,分工负责;宫廷中则延聘师傅,成为太子、公子的私学教师,改变了西周国学中长期维持的一些传统就学制度。特别是春秋以后专为太子、公子聘请师傅的做法,实际为发展私学提供了先例。私学是春秋时期社会变革的历史产物,它的出现,标志着奴隶主贵族已彻底失去了对文化学术的垄断,这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革命。西周时期,推行的是政教合一,官教合一的教育制度,学校依附政府,一切听从于官员。因此,西周的学校不是独立的传授知识技能的活动场所。而私学的兴起,改变了奴隶社会学校的性质。因此,春秋时期教育变革的第二阶段,是我国教育 史上一个重大的转折阶段。
春秋乃至战国时期,不断的兼并和政治斗争,在一定意义 上,乃是一种智慧和技能的竞争。各诸侯国争相养士用士,重用 治国治军的优秀人才,实质上,就是为了在智能上胜过别的国家。强国富国,不仅在经济、政治、军事方面表现出强大的力量,即在文化教育方面,也应有长足的发展。齐之称为首霸,楚之迅速逞强,都与文化教育的较快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吕氏春秋·赞能》说得好:"得地千里,不若得一圣人。"在纷争的时代,在急剧变化的事态之中,某些人物智能的发挥,具有特殊的作用,常常会使事态发生奇迹般的变化。一计的得失,常常引起政局改变。某些国家或因此而进入列强,或因此而一蹶不振,这方面各诸侯国是十分清楚的。进入战国时代,所以有"得士者昌,失士者亡"的说法,决不是有意识强调个人的作用,而是说明了当时的现实情况。凡是富于社会实践经验,并且能够与时代前进步伐合拍的士人,他们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春秋初、中期开办私学之所以受到整个社会的欢迎,受到各国统治者的支持,其特点之一,就是私学具有育士性质。聚徒听讲的几乎都是成年人。他们来到私学之前,已经有过一段长短不同的社会实践,尤其是从社会地位低*、经济贫困家庭中走出的人,对政会的弊病,体会更深。他们进入私学,便根据自己的社会实践经验去理会老师的讲解,从而使教育效果非常显著。孔子弟子有72 位贤人,其能称之为"贤"者,正是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自己的智能。以往研究中国古代教育史,对私学的评价,忽略了其成人教育的价值。现在,应该认为,春秋战国教育变革的第二阶段,也是古代成人教育的最繁荣时期。私学到战国时期以"育士"成为专门职能,因此学校逐渐成为独立的传授知识技能的场所,为封建社会的学校制度奠定了基础。而师的地位也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成为专门的固定的职业。
私学的兴起,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孔子创办私学以前,肯定已经有人办过私学了。至于是哪些人和具体的办学时间,因缺乏史料记载,尚难得知。不过,这种推断是有根据的。
首先,孔子办的私学,不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已相当成熟。他教有理论,学有课程,而且在培养生徒,向官方推荐弟子等方面,都做出一定成绩。如果是首创者,不会有如此完善程度。这是因为教学是一项繁复的知识剖析和传授的过程,需要有一定经验的积累,并掌握一定的讲解技术。孔子办学能够受到学生欢迎,应该说是他接受了前人开办私学的经验。不然,他是需要有一段时间来摸索经验的。实际上,孔子似乎没有经过摸索阶段。历史上,把孔子说成是私学的首创者,在于他所办私学成绩卓著,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最多。因此千百年来都尊孔子为先师,这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印象,以为孔子是创办私学的第一人。
其次,与孔子同时期聚徒讲学的,目前所能收集到的资料表明,在鲁国有少正卯和王骀,在郑国还有邓析等。
据《论衡·讲瑞篇》说,少正卯是鲁国"闻人",与孔子同时办学。大概他聚徒讲学,传授的内容与孔子不同,并很有吸引力。所以,有一段时期,使得孔子之门,"三盈三虚"。相传只有颜由(颜回的父亲)一直跟着孔子学习,没有改换门庭去少正卯那里听讲。
据《庄子·德充符》记载,王骀是鲁国人,大概因触犯了某种刑律,而被砍去一只脚。他办的学校很有名,因此到王骀那里去 学习的人竟和孔子所收的门徒差不多。有次,一位鲁国的贤人问 孔子:"王骀是个被砍去一只脚的人,而跟他学习的人,几乎与先生的学生一样多。王骀站在那里却不教导人家,坐在那里又不同人议论道理。可是,到那里学习的人,去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得。回来的时候,却学到了许多东西。难道说,本来就有所谓不言之教,不需要采取任何形式就能完成教学任务了吗?这究竟是怎么 一回事呢?"孔子对王骀评价很高,他回答说:"王骀先生是一位圣人,我的学问是不及他的。现在,我还没有到他那里拜师。我得去拜王骀为师,何况那些还不如我的人呢?不仅仅在鲁国,我认为其他地方的人,也应该到鲁国来跟王骀先生学习。"《庄子》所记的这件事,不少人发生过怀疑。但是,至少可以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在鲁国办私学的,决不止孔子一人。
《汉书·艺文志》把郑国的邓析(公元前545 年-前501 年)列入名家,即"名辩"的倡始人。他也曾设学并广收门徒,教人学习辩讼,使人懂得"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相传他"好为智巧,"曾运用古代力学原理,设计并制成汲水用的桔槔。邓析在郑国也曾拟订一些刑律科条,刻写在竹简上,被称为"竹刑",作为郑国原有《刑书》的补充。后来,他不幸遭到执政者驷驷杀害。因此名家邓析,不仅是一位思想家,也应是我国一位较早兴私学的教育先行者。
春秋战国教育变革的第二阶段,重点在于私学的兴起。孔子虽然不是私学的首创者,但是,他创办的私学有不少特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孔子在鲁国办学先后有过三次。
孔子开始聚徒讲学,是在他已经30 岁(公元前552 年)以后的事了。他自己说的"三十而立"(《论语·为政》),这时,由于人已步入中年,他在学业德行各方面都已打下了厚实的基础,具备了当老师的条件。随着当时兴起的讲学之风,他开办了私学。第一批学生中有比孔子小6 岁的颜由(颜回的父亲),小7 岁的冉伯牛,小9 岁的子路。孔子起初办学,可能由于学生对他还不太了解,所以做老师的孔夫子还要亲自动员学生来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