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都物语骑士攻略: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体制发展概况(1949—1988年)第一部分 军队整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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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军队整编概况

——整编复员

1950年4月,人民解放军总人数已经达到550万人。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央军委决定缩减军队,将总人数压缩到400万人, 以减少国家开支。同年5月,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主持召开了全军参谋会议,确定了野战军、地方军、公安部队的编制与分配比例,提出了进行整编的原则和要求。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全军顺利完成了100多万指战员转业、复员的任务。后来,由于抗美援朝作战的需要,军队员额又有新的增加。1952年1月,在朝鲜战场有可能实现停战,国内剿匪和镇压反革命已获显著成效的情况下,中央军委指出,军队必须继续精简整编。为此,再次制订了军事整编计划,继续压缩军队总人数,主要裁减陆军,海军、空军和特种兵部队以及军队院校则应有所加强。这次精简整编撤销了野战师,归各大军区直接指挥,军以下部队、分队均实行三三制;全国统一成立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领导地方武装工作。这一时期的复转工作,国家采取了负责到底的政策,使复员转业军人各得其所。他们在开发边疆,发展交通和工农业建设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志愿兵复员

1950年5月,全国解放战争基本结束。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新形势,6月30日,中央军委和政务院作出了《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复员工作的决定》,要求人民解放军要复员一部分,去参加经济建设工作,以帮助国家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根据这一决定,全国有计划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志愿兵复员工作。从1950年到1958年,全军共复员志愿兵483.6万人。其中,班长和排以上干部占90%;功臣模范130.5万人,占总数的27%;共产党员154万人,占总数的32%;共青团员85万人,占总数的18%。另有集体转业的零星转业136万余人,共计复员转业620万人。


——推行《军事整编计划》

1952年1月,根据抗美援朝战争的形势,毛泽东批准了中央军委的《军事整编计划》。这个计划,把武装力量划分为国防部队和公安部队,要求1952年到1954年,国防军步兵部队从258万人减为135万人,军兵种部队由61万人,扩大为84万人;总部机关和各级机关由112万人,减为38万人;院校由102万人,扩大为128万人;地方部队95万人编为公安部队。全军总定额保持在300万人左右。全军认真贯彻这个《计划》,到1952年底,国防部队在1951年底的基础上,精简了28.3%;公安部队精简31.6%。195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根据朝鲜战争已经结束,国内土匪即将全部肃清,国家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开始执行的情况,又作出了“军事系统(包括公安部队)应在整顿组织、精简机构和冗员、加强技术训练、提高部队质量的基础上,大力缩减军费开支”的紧急指示。这次精简以有备无患、服从国家大局、集中统一领导、合成战术等四项为基本指导思想,以精简机关、加强业务、因地制宜、平战结合为编组要求。到1953年底,全军总人数在1952年的基础上精简了28.3%。到1955年,全军又在1953年的基础上精简了21.2%。1955年与1952年相比,全军总兵力共精简了43.5%。其中陆军部队裁减了54.8%。通过精简整编,压缩了兵员定额,减少了军费开支,充实了连队,并向地方各条战线输送民一批骨干,为加强国家的工农业生产和其它地方工作增添了力量。——“一五”计划期间军队精简整编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为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国民经济,中央军委对军队进行了两次大的精简整编。第一次从1954年2月开始,到1955年完成,全军实际精简21.2%。第二次从1956年11月开始,到1958年完成,全军部队员额从383万人缩减为250万人,精简34.7%。军费在国家预算中所占比例,也从1953年的28.87%下降到1958年的15.12%。在减少陆军的同时,加强了海、空军和特种兵的建设,调整后的特种兵人数占全军总人数的32%,成为合成军中一支重要的战斗力量。


——1969年机构精简

1969年6月13日,中央军委办事组公布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机关精简整编方案。以后又分别公布总政治部、军区、军兵种机关和军区兵种机构精简方案。上述单位均公布的方案进行了精简整编。


——1975年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

1975年6月24日至7月5日,中央军委在叶剑英、邓小平主持下,召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集中讨论和重点解决了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安排超编干部等重大问题。会后,中央军委于1975年9月批转了总参谋部关于《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的方案》。精简调整的原则是:大力精简机关,裁并重叠机构,减少保障部队,压缩普通兵员,淘汰陈旧装备;有些部队平时实行简编编制,保留技术骨干和技术设备,保持一定数量的齐装满员部队。有重点地加强特种兵部队。这次精简整编,从1975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到1976年,陆军部队和军区机关,已按新编制进行了整编。保留的步兵师,已按计划分别整编为满员师和简编师;地铁建筑部队、工程建筑部队和县、市中队已移交给地方有关部门;撤销了部分空军军部、高炮师、生产师、地方独立师和步兵师机构。至1976年,全军总人数在1975年的基础上精简了13.6%。正当全军全面落实精简整编任务的时候,江青反革命集团把斗争矛头指向军委副主席邓小平,使这次军委扩大会议决定的精简整编任务没有完成就停了下来。但是这次会议确定的精简整编方针、原则和措施,对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编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改革军队编制体制(1982年精简整编)

1980年3月,中央军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中讨论军队精简整编问题。邓小平在会上一再强调:“军队要提高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消肿’不行。”提出“减少军队人员,把省下来的钱用于更新装备,这是我们的方针。”全军从1980年第四季度开始精简整编:将部分野战师改为简编师;将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撤销基建工程兵,所属部队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有关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到1981年,整编任务基本完成。这次整编,压缩了定额,裁减了人员,为进一步改革摸索了经验。为了加强对体制改革、精简整编工作的具体领导,1982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委体制改革、精简整编领导小组,总参谋长杨得志任组长。同年7月,中央军委召开座谈会,着重研究体制改革问题。会议确定,军队体制改革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军队的整体组织结构,二是领导、指挥关系,三是各级职权的划分,四是部队的编组。同年,将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领导机关分别改为总参谋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铁道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合并。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调整情况,为加速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央军委于1982年9月15日下达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将军委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领导机关,分别改为总参谋部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铁道兵与铁道部合并;国家基建工程兵撤销。到1983年,整编完成。


——1985至1987年:体制改革、精简整编,减少员额100万

1985年中央军委提出。1987年底完成。改革体制、精简整编的根本目的,是要逐步把军队建设成为一支机构精干、指挥灵便、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快速、效率很高、战斗力很强的精兵,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根据这个总的要求,改革体制、精简整编的任务是:压缩总定额,全军总人数减少100万,改革体制编制,同时还要改革和建立一些相关的制度。1985年5月至6月6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讨论贯彻中国政府关于军队减少员额100万的战略决策,并研究制订了落实这一决策的措施和步骤。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机关和各大军区机关都在原有定额的基础上作了大的精简。同时,撤并了部分军队院校。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合并为国防大学。将原来的11大军区合并减少为7大军区。同时,减少军级单位31个、师团单位4054个。海军和空军淘汰了陈旧落后的飞机和舰艇,相应地减少了人员。一些担任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改为武装警察部队。2952个县和相当于县的市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工作人员改为地方干部,任务不变,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根据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能、增强战斗力的原则,装甲兵的全部,炮兵、高炮部队的大部及部分野战工兵部队,同陆军一起整编为集团军。同时,开始建立了一些新的技术部(分)队。为减少军官,除精简机关、裁减部队外,还减少了副职,制订并准备实施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预备役军官条例。同时,建立和健全干部选拔、培训、考核、升降、交流、福利待遇、退役等制度。——统一步兵编制

1950年5月的全军参谋会议确定,裁减步兵,统一编制。后因编组志愿军执行抗美援朝任务,计划未能全部实现。1952年1月,朝鲜战局转入相持阶段,中央军委决定继续裁减步兵,同时将步兵师区分为重装步兵师和轻装步兵师。1957年1月,步兵又分批进行了精简,并由战时编制转为平时编制,部分步兵师执行简编师编制。1958年3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确定撤销兵团部、部分军部及部分步兵师。到1958年底,共精简了16个兵团部、30个军部、140多个步兵师。步兵部队的大力精简,加强了海军、空军和其他特种兵部队,支援了国家建设。


——组建机械化步兵师

1983年12月,人民解放军开始组建装备步兵战车或装甲输送车的机械化步兵师。机械化步兵师编有机械化步兵团、坦克团、炮兵团、高炮团、工兵营、通信营、防化连,以及各种勤务保障分队,机械化步兵师完全保持了摩托化步兵师的快速性,同时还加大了坦克、自行火炮的数量。其编成内的各兵种部队有机结合,能够在上级编成内胜利完成各种任务。装甲兵和机械化步兵比重的迅速增长,以主战坦克和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为主体的地面突击力量的形成,使机械化步兵师成为陆军的基本突击力量。


——组建集团军

1985年7月,机动步兵部队撤销部分军部和步兵师;陆军军改编为合成集团军。集团军按照精兵、合成、平战结合和提高效能的原则进行编组,编有摩托化步兵师、坦克师(或坦克旅)、炮兵旅、高炮旅、工兵团、通信团、防化营,以及各种勤务保障分队。这样编成的集团军,在组织实施对坦克防御和对空防御,以及压制敌防御纵深重要目标等方面,独立性提高了。它可独立执行战役作战任务,也可在上级编成内进行战役作战。集团军编成中的专业兵种和专业兵的总人数超过步兵总人数,这是一个历史性变化。它有利于在战斗中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威力。


——组建预备役部队

为了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国国情的战时快速动员体制,从1983年开始,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各军区普遍进行了建立预备役部队的工作。预备役部队是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邓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的建制组建起来的师或团级部队。它属于解放军的序列,实行统一的编制授予番号和军旗。这是中国预备役工作的一个新发展,是实施快速动员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预备役部队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总参谋部的计划进行定期的军事训练,努力提高军事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准备,一旦需要,立即转为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经过几年建设,至1987年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有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种部队在内的一支武装力量。这些部队除按计划完成了军事训练外,还配合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或成建制地参加国家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