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春姐身份: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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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王安石年谱: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岁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 十岁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岁

  王益回临川母报丧,王安石随行。

  景祐三年丙子(1036) 十六岁

  王益服满赴京,王安石随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 十七岁

  四月,王益通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王安石随行。

  宝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岁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庆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岁

  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庆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岁

  自临川(今江西东乡)赴京,不求官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

  皇祐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岁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潜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岁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贤校理,辞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岁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祐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岁

  二月提点江东刑狱。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嘉祐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岁

  三月仁宗崩,英宗(赵曙)立。八月,母吴氏逝于京师,十月归葬江宁。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岁

  正月,英宗崩,神宗(赵顼)立。诏以故官知江宁府。九月,召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岁

  四月,自江宁入京。神宗诏越次入对。

  熙宁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岁

  二月,以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 五十岁

  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与韩绛并相。立保甲法。

  熙宁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岁

  行市易法、保马法。

  熙宁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岁

  提举经义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带赐之。

  熙宁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岁

  三月,行方田均税法。四月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实法。

  熙宁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岁

  二月,复拜同平章事、昭章馆大学士。六月,进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熙宁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岁

  六月,子雱卒。十月,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岁

  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六十岁

  九月,加特进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改封荆国公。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岁

  乞以宅为寺,赐名“报宁”。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岁

  三月,神宗崩,哲宗(赵煦)即位。新法先后废罢。

  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岁

  四月初六病逝,赠太傅。

 

       历史上的北宋是唐亡以后经历了五代十国的战乱洗礼,由宋太祖赵匡胤开创的,宋太祖吸收强大的唐王朝覆灭的教训,创立了北宋的统治制度,在军事上割除唐朝藩镇割据,军阀割据的被动局面,将军权牢牢控制在皇帝手中,政治上改革了宰相集权的弊端,在中央实行分权,将政务,军事,财政分由三个部门主管,统一对皇帝负责,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地方官吏的任命,财政的支配均有中央掌控,地方官吏也实行分权,互相制约。经济上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由此国家进入一个相当长的稳定时期,但中央集权的结果另一方面造成了人浮于事,财政危机,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局面,造成了有宋以来的积贫积弱。宋太祖在位15年,太宗在位21年,真宗在位24年,至宋仁宗,积弊日久,于是宋仁宗启用范仲淹进行改革,史称"庆历新政",由于唐亡的教训,仁宗害怕朋堂误国,庆历新政一年多就失败了。宋仁宗由此不振,在位41年,英宗在位5年,19岁的神宗即位,针对百年帝国积弊下诏书求贤意欲变法图强,王安石适时适势登上政治舞台,开始了变法运动。如今变法早已成为历史,作为王安石变法特殊历史时期的这一行为,距今已经近900年了,王安石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好像一个谜似的,为人们所不理解。近代以前无论官方或是知识界,都把他看做'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异端和疯子,把他的改革视作导致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近代以降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强行打开,老大帝国千年荣耀变成不值一钱的陈词滥调,王安石又被渴望变革,呼吁变革的人们捧到了天上,好像在千年前他就是一个为资本主义世界设计蓝图的大人物。在“异端”与“伟人”之间差距极大的王安石成了一颗历史上的常青树,成了被历史深度,挑战性关注的人物,王安石给人最大的启示就是变革,这种变革打破了求稳定的封建民族文化遗产,成了王安石对民族文化的最大贡献。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汉族。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22岁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3品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在文学上具有突出成就。创“半山体”,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现存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是道德文章的楷模,嗜好读书,一生不近女色,生活朴素恬淡,淡泊于功名,为官清廉,晚年生活悠闲,是历史上不同寻常的人物。宋朝甲科进士前几名任满一届可申请考试进京馆阁任职,王安石屡辞,由是名重天下,士大夫恨不识其面。仁宗朝在京任职时曾上书改革未果。在地方上任职独掌政务后注重调查研究,不怕吃苦,千方百计为百姓办事,实事求是,大胆改革,不畏权贵,敢于说话,不怕失败,不怕挫折,政绩口碑很好。性格很拗,灵活性不足,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敢于坚持。

        王安石设义经局,修《诗》,《书》,《周礼》三经义,号为“三经新义”或“新学”。目的在于托古改制,为变法提供理论依据。王安石的哲学思想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认为万物的本源来自脱离人们意志而独立存在的自然界,认为事物无不处在矛盾对立之中,这也正是万物得以发展变化的本因,不仅如此,他还认为社会的进步离不开认的主观能动作用。王安石为扫清变法的思想障碍,做了舆论准备工作,他的口号就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为实行变法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政。先后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方田均输法等,新法的推行,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加了财政收入,加强了国防力量,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经历了变法实践的王安石,认识到要实现天下大治,主要靠两个办法,一是大明法度,二是众建贤才,在此基础上提出法治,人治统一说。这种法治,人治统一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就是运用法制手段选拔和任使人才。王安石重视法律的作用,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要求君主应当知法守法,要求执法应刑平而公,要求有司议罪,惟当守法。王安石的变法遭到了大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及守旧势力的激烈反对。同时由于政治思想接近,宋神宗与王安石的关系非常密切,名为君臣,情同师友。神宗皇帝的全力支持,是王安石顺利推行新政的保障,随着革新事业的深入,守旧势力的强大压力、赵宋王朝“异论相搅”的家法、君权与相权的冲突,以及在一些重大政策认识上的分歧等,在不同程度上疏离甚至腐蚀了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密切关系,致使王安石在政治上难有作为。个性刚硬,“出处以道”的王安石在熙宁九年彻底离开政坛,开始了长达十年的退隐钟山的生活。退居钟山以后,与神宗既近又远的关系,使王安石对新政前途怀有隐忧,但他无心也无力返回朝政。结果变法随着神宗皇帝的去世,被启用的司马光尽废新法。针对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激化,封建专制制度的固有弊病日益突出,封建政权危机四伏,封建内部矛盾进一步明朗化的局面,虽然王安石的批判基本上没有超越封建正统思想的范围,虽然王安石变法的前提应该主要还是没有社会基础,社会发展没有到需要变革的地步,惯性还起着主导作用,整个社会处于旧的利益分配制度下,大多数人并没有迫切的需要改变的意愿,包括很多普通百姓。但改革家毕竟提出了实践性较强的法律观点和主张,从而丰富了封建社会后期的法律思想。

    王安石的变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是哪些人呢?反对派领袖司马光,司马光是宋代的历史学家、政治家。陕州夏县(现在属山西省)涑水乡人。然而,一提到司马光就不由得想起他小时候砸缸救伙伴的故事及史学名著《资治通鉴》,王安石与司马光虽在政治上有分歧,但两人对对方的道德学识还是比较欣赏的。如果司马光是个别现象,再查一下宋徽宗用瘦金体写的《元佑党籍碑》,文彦博、苏轼、苏辙、范祖禹、晁补之、黄庭坚、秦观等共309人赫然在反对变法的奸党之列,文彦博是树洞取球的故事的主人公,曾和司马光等朝中重臣一样,把王安石作为贤能之士极力向皇上举荐。苏轼及王安石自己的亲弟弟都坚决站在反对变法的那些人一边,例外的是苏东坡早年反对变法,被王安石排斥,晚年苏东坡反对全盘否定变法,又遭到司马光不满。当时百姓的观点史载当时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方,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拥护王安石变法的是些什么人?他们的名字多见于《宋史》的奸臣传和佞臣传里,如吕惠卿、章敦、蔡京等等。尤其是那个蔡京,他名列导致北宋亡国的高俅、童贯等“六大奸贼”之首位,是王安石变法的坚决拥护者和得力干将,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被任为宰相实行变法,次年,蔡京方应试得中进士,由于他属于变法派,受到神宗和王安石的重用,短短数年,即由地方官升迁至朝中大臣。1086年,王安石去世,蔡京继续宣传和王安石新法,宋徽宗即位后,起用蔡京,任为宰相,继续推行新法,这一时期,成了王安石及其新法最受尊崇的时代,而蔡京则以王安石的继承者自命,“有说熙丰不好者,尽罪之。”在蔡京的倡议下,王安石被绘像于显谟阁,追封舒王,他本人及其儿子均配享孔子庙,至于其后代则男性赐官职、女性封孺人。徽宗、蔡京重用新党、打击旧党,在政治上将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司马光等309人斥为“元佑奸党”,对新法稍有微辞的范柔中等542 人被定为“元符上书邪等人”。这两种人的姓名均被列入所谓《元佑党籍碑》,碑文由徽宗亲笔书写并刻石文德殿门,先在都城开封、后颁令郡县皆刻石,大肆迫害不同政见者,凡名列此碑者,尚在世者贬谪南荒,并致使其中多人死于非命,已死者追贬官职,他们不得在同一州郡居住,皇族不得同他们的子孙和近亲通婚,这些事实都说明蔡京对王安石新法的拥护程度是非同一般的。王安石本人品质极高,生活俭朴,刚直不阿,虽然蔡京与王安石在政治上、思想上确有继承关系,如“不患无财,患不能理财”是蔡京的主要治国思想之一,他“当国,费侈无度”这一治国思想“原自荆公”,由于这样一个价值导向,造成了“上下交征利”的局面,详读王安石五花八门的变法条例,其目的和愿望都出于强国富民,到了下面的基层,执行实施起来就时时劳民伤财,说明施行方法以及内容是存在缺陷的,而同属变法派的蔡京则以“享用侈靡”而闻名,他“喜食鹑”,“一羹数百命,下箸犹未足”,喜食蟹黄馒头,“一味为钱一千三百余缗”,他喜焚香熏衣,居室之中“满室如雾”,“衣冠芬馥”,宅第之中,姬妾成群,其“名园甲第亚于宫禁”。王安石变法的动机是好的,“其本心欲救民”,绝不是为了让北宋亡国,尽管最终北宋确是亡在了变法派手中。变法至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遭遇大旱,一个被王安石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吏郑侠,在熙宁七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而且郑侠还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这一事件让神宗大为震惊,据说他观图后一夜不眠,两宫太后声泪俱下,皇帝终于动心,毕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个月,难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于是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诏下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这仅是一个反对变法的例子。还是王安石在位时,由他亲自领导实施的变法尚且如此,到了昏庸无能的徽宗任用蔡京推行新法就更加不堪了。蔡京对原有制度肆意大改特改,如抛弃外戚不任军相、宦官不典机密、宰执应避亲嫌等不少旧规,改出了北宋历史上的 若干“第一”,如韩忠彦、郑居中乃至蔡京系第一批外戚宰相,蔡京与蔡卞(蔡京的弟弟,王安石的女婿)系第一对兄弟宰执,蔡京与蔡攸系第一对父子宰执,并开创了第一次宦官干政的局面。然而所有这些“第一”,都意味着朝政极度腐败。正如朱熹所说:“蔡氏以'绍述’(王安石)二 字箝天下士大夫之口”,所推行的“新”法只不过是盘剥民众的幌子而已。这一切随着“靖康之变”,俱成过眼云烟,金国8万铁骑攻陷了汴梁,上千万民众死于战乱,上千万民众流离失所,而北宋也灭亡了。王安石位居宰辅之时,为了变法,极力排斥当初举荐他的司马光、文彦博等重臣,并依靠吕、章、蔡等一班人,将神宗团团包围使他再也听不到其他人的劝谏,当朝中出现一片反对之声时,提出“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口号,拒绝一切不同意见,章、蔡借此加官晋级,以成其私,以变法为锲机爬上权力之巅,最后终于酿成难以收拾的残局。王安石晚年隐居金陵之际也曾自我反思,据说曾为自己昔年之事悔恨不已,假如当年他能平心静气地坐下来,认真听一下别人的不同意见,也许事情就不会弄得这样糟。还有,王安石有一个基本上为大家所公认的不足之处,就是对子女的过分溺爱,处处维护,由此也可见宋朝“衙内”为害之广。 
    王安石推行的变法,历史上的评价多有不同。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到了南宋,再次通过修史的方法对其改革进行定性,高宗赵构指出王安石变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灭亡(有说法指出是南宋朝廷为了推卸皇室的责任)。以后历朝历代均以此作为依据,对其变法做出这样的判断,以至于在宋元话本里有文章专门讽刺。范仲淹评价道: 进者道之行,退者道之止,但是王安石的家乡的一些文人出于同乡的原因进行了一些争辩,例如陆九渊等。一代理学家朱熹客观的评价客观扭转了对王安石的看法。明太祖朱元璋,清高宗乾隆对王安石的评价都是负面的。 历史发展到近代,中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变故,改革的呼声日益提高,所以对王安石变法开始进行正面的评价,主要的人物有梁启超、严复等,梁启超的《王安石传》,他说:“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唯公庶足以当之矣……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则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 他们从社会现实需要出发,呼吁改革精神。以后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越来越多,并在民国时期有所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王安石的评价主要从阶级等角度出发,以后逐渐取消了这种方法,从具体的利益角度来看他的变法。主要研究者有漆侠、邓广铭等。在海外,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就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于当时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回覆司马光说:“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所谓“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正是王安石的写照。

   对于王安石变法的评价从思想传统的角度说,关于王安石变法的争论显然受到儒家的“体用”、“本末”和“义利之辨”思想传统的影响。王安石也是这个传统中的一分子,这从他所谓“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所急也……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以及“当深念国体,有先后缓急”云云,可以看出来。但当他在行动上和口头上转向以“理财”为急务时,他就违背了儒家的这个传统。而深受这个传统影响的多数朝臣反对熙宁变法,从儒家的价值取向和宋朝以儒治国的“国体”来说,“正义”显然不在新党方面。这个传统是如此的深厚,以致王安石本人可以用他熙宁二年三月以前的说法来反对自己,当他在变法的过程中又用精心炮制的《周官新义》来为“理财”做合理性辩护时,那也是徒劳的。从北宋现实的角度说,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是要解决当时宋朝所面临的严重危机。这种危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国用不足”和士风不正、吏治腐败。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说:“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诏令虽繁,何以戒劝?士无廉让,职此之由。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傥国家不思改作,因循其弊,官乱于上,风坏于下,恐非国家之福也。”在范仲淹看来,“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徇己;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他认为“固邦本,救民之弊”必须首先“举县令,择郡守”,“慎选举,敦教育”,这样才可以解决“簿书不精,吏胥不畏,徭役不均,刑罚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等等问题(参见《范文正公集》卷八《上执政书》)。范仲淹的这个改革思想本来也是王安石所接受的,这也就是他在给仁宗上的《言事书》中所说,当时如欲“改易更革”,“其势必不能”,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因此“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后来熙宁变法的失败,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因为“吏缘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推行青苗法的提举官以多贷为有功,不问民之贫富,强行“抑配”,各级官吏则假新法之名而徇私舞弊,与民争利,搞得“纷纷扰扰,莫安其居”。这就是说,当时的熙宁变法起码应该考虑“理财”和任贤授能、礼义教化如何协调并进的问题。而宋神宗却一味地强调“当今理财最为急务”,王安石也俯就迎合这一旨意,以致激起朝臣之间的政争以至党争。熙宁变法在“理财”方面,特别是它也曾颁布了“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等等,并非没有成效,这在邓广铭先生《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的“为天下理财的成效”中已有较充分的表述。但从它对历史发展的影响、效果或“实践标准”来考虑仍不能对它做出积极肯定的评价。首先,把熙宁变法的反对派都说成是“保守派”,把“新党”与“旧党”之争说成是社会发展的“新与旧之间的矛盾斗争”是难以成立的。如果不做出这样的带有“阶级之间斗争”色彩的简单判断,那么熙宁年间的“辅臣不同心”“睽戾不一致”,而宋神宗和王安石强力推行新法,致使旧党“诸公退散”,新党又越次提拔了一些并非品学兼优的“晓财利之人”,这就在变法的时机、策略和用人路线上犯了政治家的大忌,为以后更加激烈的党争以及新党的“愈变愈下”埋下了祸根。其次,熙宁年间的党争本来是程颢所要避免的,他与王安石“虽道不同”,但与之论事“心平气和,荆公多为之动”,但“言路好直者,必欲力攻取胜,由是(荆公)与言者为敌矣”(《明道先生行状》)。程颐后来反省说:“新政之改,亦是吾党争之有太过,成就今日之事,涂炭天下,亦须两分其罪可也。”(《程氏遗书》卷二上)程颢也说:“王介甫性狠愎,众人以为不可,则执之愈坚。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争为刻薄,故害天下益深。使众君子未与之敌,俟其势久自缓,委屈平章,尚有听从之理,则小人无隙以乘,其为害不至此之甚也。”(邵伯温《闻见前录》卷十五)此次党争之害,是在熙、丰年间旧党全被贬逐,而其遗祸则是在神宗死后,司马光执政,尽力排除新党;哲宗亲政后,新党中的章惇、蔡京等先后执政,把旧党全都打入元祐党案;而元祐党案又为南宋的庆元党案开了先河,这两次党案乃“两宋治乱存亡之所关”(《宋元学案·元祐党案》)。从熙宁党争到元祐党案,新、旧党“亦须两分其罪可也”,但新党的责任毕竟要大一些。再次,曾被予以高度评价的王安石所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固然表明了王安石的刚毅果敢精神或“唯物主义观点”,但在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和“辅臣不同心”的政治形势下,此“三不足”说所起的作用并不都是积极的。如在广开言路方面,吕中评论说:“熙宁之初,言者何多;熙宁四年以后,言者何少。当(熙宁)七年因旱求直言也……犹有争新法之风……至八年因彗星而求直言,安石先倡'天道远’之说,而人言不能入矣……直言之气塞矣。”(《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四)在《宋元学案·荆公新学略》中亦载有:“金陵三不足之说……非独为赵氏祸,为万世祸。人主之势,天下无能敌者,人臣欲回之,必思有大于此者把揽之。今乃教之不畏天变,不法祖宗,不恤人言,则何事不可为也?”直到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也仍认为“三不足”之说是“祸天下而得罪于名教”(《读通鉴论》卷二十九)。最后熙宁变法从反面刺激了道学的发展,而道学的历史局限性又影响了元明清三代的发展。例如,范仲淹在《遗表》中希望仁宗“上承天心,下徇人欲”,可见“人欲”在那时候是个积极肯定的词汇,但后来道学家针对熙宁变法和“君心之非”,严格地分辨王霸、义利、理欲,以致后来“存天理,灭人欲”竟然成为一个普遍的教条。再如,庆历时期的“明体达用之学”,除了重视“明体”、“经义”之外,也是重视“达用”、“治事”的:“其教人之法,科条纤悉具备,立经义、治事二斋……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宋元学案·安定学案》)如此发展下去,则中国不难产生“技术专科”性质的学校。但熙宁变法以后,党争日烈,道学家更重视王霸、义利、理欲之辨,在治世方面又以“格君心之非”为根本或前提,遂使“治事”之学日益荒疏,至朱熹提出《白鹿洞书院揭示》,道学家的书院已只重视“明人伦”,而没有“治事”之斋了。这对于中国历史发展的消极作用,虽不能直接归咎于熙宁变法,但也应为庆历新政的夭折而惜。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强调文章的现实功能和社会效果,主张文道合一。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炙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存诗一千五百多首,诗歌创作以退居江宁为界,前后两期诗风有很大差别。前期诗歌主要以杜甫的创作思想为主导,以关心时事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为主要题材,具有明显的写实精神。正因为王安石对杜甫的崇拜,所以他在前期的诗歌创作中自觉不自觉地表现了自己的政治观,创作了大量的政治诗,紧扣当时的时政,提出了尖锐的问题,把自己渴望济世匡俗的理想抱负写进了诗中,如《感事》、《河北民》、《收盐》、《读诏书》等诗篇,密切联系现实人生,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表现了他主张革除弊政、关心民生疾苦的进步思想和博大胸怀。如《河北民》:河北民,生近二边长苦辛。家家养子学耕织,输与官家事夷狄。今年大旱千里赤,州县仍催给河役。老小相携来就南,南人丰年自无食。悲愁白日天地昏,路旁过者无颜色。汝生不及贞观中,斗粟数钱无兵戎。除政治诗外,他还写了大量的咏史诗。如《商鞅》: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不仅是替商鞅翻案,也是为变法正名,表现了他对于变法的坚定决心。这种以咏史和怀古为题材的诗篇,亦不乏传世佳作。如《贾谊》、《韩非》等,皆有感而发,寓意深刻。特别是脍炙人口、经久不衰。《明妃曲》二首,描写细腻,形象生动,议论新颖,感情深沉,令人一洒同情泪的王昭君形象寄托了诗人怀才不遇的幽愤之情。其中第一首如下: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诗人一扫历代描写王昭君这位绝代佳人留恋君恩、怨而不怒的传统偏见,具有可贵的独创性。此诗一出,欧阳修、梅尧臣、司马光、曾巩、刘敞等人争相唱和,为以王昭君故事为题材的诗歌开创了一个新局面。王安石后期诗歌是指他在熙宁九年罢相后的创作。仕途的丰富经历,变法失败的复杂心情,使他的诗风发生很大的变化,前期诗歌中洋溢的那种政治热情已经逐渐消退,大量的写景取代了政治诗的位置,艺术走上了杜甫“老去渐于诗律细”之路,注重对仗、用典、声律的精益求精,吸收王维诗歌的取境之长,追求诗歌的艺术美。他博观约取,熔铸前人,以独特的抒情方式和艺术风格,创立了为严羽《沧浪诗话》所标举的“王荆公体”。名作很多,如《书湖阴先生壁》:茅檐常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分护田净绿绕,两山排阀送青来。又如《江上》:江北秋阴一半开,晓云含雨却低回。青山缭绕疑无路,忽见千帆隐映来。这些小诗新颖别致,锤炼甚工,妥贴自然,意境清丽,表现出荆公体的老练圆熟。他的《泊船瓜洲》诗亦很有名: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宋叶梦得《石林诗话》说:“王荆公晚年诗律尤精严,造语用字,间不容发;然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殆不见有牵率排比处。”比较恰当地指出了王安石后期诗歌的艺术特征,在宋诗的发展过程中,他不仅推动了宋人宗杜、学杜之风的兴盛,而且以其深邃的思想、新颖的见解,及后期诗歌对艺术技巧、字句锤炼的新的探索,乃至喜欢用典,在散文化的长篇里发议论之习,在宋诗独特风貌的形成和发展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后期由于受韩愈、卢同诗的影响,有些作品不免生硬粗糙、喜造硬词、押险韵,对后来也有不良影响。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也不失大家风范,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
     正如历史的复杂多样和人性的复杂多样一样,通过一个人物让我们看到了很远的历史,活了66岁的王安石留给我们的启示远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