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附近疼是怎么回事:充气娃娃卖淫,警察管还是不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7/06 15:21:52

 

【新闻链接】一个昏暗的房间被分隔成了十来个包房,每个包房里都有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抱着一名全身上下没有一根线的年轻貌美的女子在疯狂的“运动”着。这是记者在葫芦岛市一个公开营业的叫“消魂苑”的娱乐场所里见到的情景。据说,这家位于繁华的中央大街公开营业的妓院,警察已经去了几次,但是现在仍然公开营业。

  是什么人胆敢如此嚣张?经记者实地暗访,在中央大街果然看到了一家写着“消魂苑”的休闲娱乐场所。记者刚一进入消魂苑,一名衣着时髦的艳丽女子便迎了出来,问记者是不是来这里消费的,并声称这里各种年龄段的美女都有,有靓丽的女白领、有青春的女大学生,也有性感迷人的俄罗斯女郎,可以随便挑选。接着记者被带到一个房间内。一进入这个房间,记者吓了一大跳,里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有巩俐、张曼玉、林青霞、张子怡,甚至还有当红的“超女”。但是记者到跟前一看,原来都是塑胶模特。老板看出记者一脸疑惑,便过去在林青霞的胸部摸了一把,林青霞立即开口说话:“讨厌!”老板说,他们这里实际上是一个用塑胶女模特供一些男士“做爱”的地方,只要顾客挑上一个模特,就可以把模特带到一个包房。

  跟模特做爱?记者简直难以相信。老板说,他们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胶制作的,手感和人体完全一样,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样,而且模特里还安装有电脑控制的发声系统,会随着顾客对模特的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老板还脱下了张子怡的裤子,记者看到,模特的生殖器和真人的也完全一样。

  在保证不得泄露顾客隐私的承诺下,记者被老板带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是一个高清晰的电视,原来这是一个监视器,清晰地反映了每个包房里顾客的行为。记者看到,这些顾客非常投入,仿佛正与真人做爱一样,女模特还发出各种呻吟声。在消魂苑门口,记者看到一个顾客消费后满意地离去。 (这则消息在网络盛传转载)

 

看了这则消息让人啼笑皆非!有点怀疑这则消息的真伪。如果这则消息属实的话,那倒需引起相关政府部门重视了。众所周知,“卖淫”这个词在中国大地似乎是噤若寒蝉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目前仍然将性交易定义为非法,不道德。其实嘴上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卖淫嫖娼的现象在今天已呈欲来欲猖狂之势。警方在打击,也在整治,可事实上偶尔靠出卖身体赚取金钱或者干脆把性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的群体已悄悄形成,许多发廊、澡堂、休闲娱乐中心等场所或明或暗已经成为了某些男女进行性交易的温床。

 

前不久深圳警方对色情重灾区福田“三沙”来了一场规模空前的严打整治,将抓获涉案的男女一律公开示众,这事儿在全国还曾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谴责警方的做法不妥,没有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对于深圳警方的做法,法律界也存在广泛争议。不过,既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认可,搞性交易就是违法。警方不抓你,算你命大;警方抓你,你也没得话说。

 

  可那毕竟是真人搞性交易,是非法的,如果碰到葫芦岛市的“消魂苑”那种经营方式,警方又该怎么办?这家名为“消魂苑”的娱乐场所,其色情活动也的确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警方也曾在那里一次抓获了7个“现行”,但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无法进行处理。

 

根据记者随后到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采访证实,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那里进行了两次行动,“消魂苑”已经存在一个月了。这个“消魂苑”实际上和妓院差不多,顾客按每小时20元收费,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卖淫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必须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人和塑料人之间这种行为无法认定为卖淫嫖娼,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进行界定。

 

对此“新鲜”案例,葫芦岛市的一位张姓律师却与警方的看法不尽相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去做,我国的任何一项法律都没有规定人与塑料人之间的“做爱”行为违法,所以“消魂苑”的经营活动就是合法行为。张律师说,“消魂苑”实际上不是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实际上是在提供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只是这种方式现在还难以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消魂苑的老板还准备扩大经营规模,增设女宾部,打算请来周润发、成龙等男明星,当然也都是男模特。“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满足了人们追星的愿望。”老板如是说。 如此下去,真的只是一个“娱乐消遣方式”的问题?似乎没那么简单!拿明星开涮,是不是侵犯了明星的人格尊严?存在金钱交易,是不是实质的性交易行为?公开经营,对社会风气的污染会有怎样的后果?还有,如此性行为方式,会不会对人的正常性心理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实在值得深思。

 

如果记者的采访报道属实,这的确是一个社会问题了。但目前它又存在一个难以填补的法律真空。老百姓投诉后,公安机关难道只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管,还是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