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和凯打是哪一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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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给水系统watersupplysystem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排水系统drainagesystem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热水供应系统hotwatersupplysystem为满足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卫生器具sanitaryfixtures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给水配件watersupplyfittings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2.0.6建筑中水系统intermediatewatersystemof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2.0.7辅助设备auxiliaries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各种设备。

2.0.8试验压力testpressure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3基本规定

3.1质量管理

3.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3.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

3.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2材料设备管理

3.2.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3.2.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3.2.3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3.2.4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2.5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

表3.2.5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DN

(mm)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

金属密封非金属密封

强度试验

≤50151515

65~200301560

250~4506030180

3.2.6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3.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3.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3.3.2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3.3.3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4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4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4.1.2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1.3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4.1.4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4.1.5给水铸铁管管道应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

4.1.6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4.1.7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4.1.8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4.2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4.2.1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

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4.2.2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4.2.3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2.4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一般项目

4.2.5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2.6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4.3.1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一般项目

4.3.2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3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给水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4.4.1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4.4.2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5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5.1.2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管、镀锌和非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悬吊式雨水管道应选用钢管、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5.2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5.2.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2.2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的规定。

表5.2.2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

1503525

2752515

31002012

表5.2.16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1坐标15

2标高±15

3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每1m≯1全长(25m以上)≯25

钢管每1m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1管径大于100mm1.5全长(25m以上)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25管径大于100mm≯308塑料管每1m1.5全长(25m以上)≯38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每1m3全长(25m以上)≯75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4立管垂直度铸铁管钢管塑料管每1m3全长(5m以上)≯15每1m3全长(5m以上)≯10每1m3全长(5m以上)≯15吊线和尺量检查

5.3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5.3.1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5.3.2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

6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热水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6.1.2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6.1.3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6.2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6.2.1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6.2.2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6.2.3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6.2.4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6.2.5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4.2.8的规定。

6.2.7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6.3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6.3.1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2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3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6.3.4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6.3.5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7卫生器具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7.1.2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7.1.3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

(mm)

居住和

公共建筑

幼儿园

备注

污水盆

(池)

架空式

落地式

800

500

800

500

2洗涤盆(池)800800

3洗脸盆、洗手盆(有塞、无塞)800500

4盥洗槽800500

5浴盆≯52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

900

1800

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坐式

大便器

高水箱18001800

外露排水管式

虹吸喷射式

510

470370

自地面至高水箱底

自地面至低水箱底

8小便器挂式600450自地面至下边缘

9小便槽200150自地面至台阶面

10大便槽冲洗水箱≮2000自台阶面至水箱底

续表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

(mm)

冷热水龙头距离

(mm)

11

便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2040—

低水箱角阀150—

12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面算起)≮2400—

13立式小便器角阀1130—

14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1050—

15小便槽多孔冲洗管1100—

16实验室化验水龙头1000—

17妇女卫生盆混合阀360—

注:装设在幼儿园内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面安装高度应为

700mm,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

少。

7.2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7.2.1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7.2.2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一般项目

7.2.3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表7.2.3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坐标

单独器具10

成排器具5

2标高

单独器具±15

成排器具±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3器具水平度2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器具垂直度3吊线和尺量检查

7.2.4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5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6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3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7.3.1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7.3.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7.3.3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表7.3.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10

2水嘴±10

3淋浴器喷头下沿±15

4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20

尺量检查

7.4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7.4.1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4.2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一般项目

7.4.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表7.4.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横管弯曲度

每1m长2

横管长度≤10m,全长<8

横管长度>10m,全长10

用水平

尺量检查

8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8.1.2焊接钢管的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采用焊接。镀锌钢管的连接见本规范第

4.1.3条。

8.2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8.2.1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2.2补偿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现场观察,并查验预拉伸记录。

8.2.3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产品合格证,并现场查看。

8.3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主控项目

8.3.1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3.2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辅助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3.6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项目

8.3.3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组对后的平直度应符合表8.3.3规定。

表8.3.3组对后的散热器平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散热器类型片数允许偏差(mm)

1长翼型

2~44

5~76

铸铁片式

钢制片式

3~154

16~256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

8.3.4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2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3.5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8.4金属辐射板安装

主控项目

8.4.1辐射板在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如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4.2水平安装的辐射板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回水管。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8.4.3辐射板管道及带状辐射板之间的连接,应使用法兰连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8.5.1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8.5.2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8.5.3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2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8.5.4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产品说明书,尺量检查。

8.5.5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

8.5.6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填充层浇灌前观察检查。

8.5.7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作试块抗压试验。

8.6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控项目

8.6.1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9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9.1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9.1.2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

9.1.3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

9.1.4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2给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9.2.1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2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3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17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表9.2.17的规定。表9.2.17橡胶圈接口最大允许偏转角公称直径(mm)100125150200250300350400

允许偏转角度5°5°5°5°4°4°4°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

主控项目

9.3.1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9.3.2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9.3.3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

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9.3.4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

计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3.5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6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9.4管沟及井室

主控项目

9.4.1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4.2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4.3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4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9.4.5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4.6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

10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10.1一般规定

10.1.1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0.1.2室外排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管或塑料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10.1.3排水管沟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处的处理、管沟及井池周围的回填要求等,均参照给水管沟及井室的规定执行。

10.1.4各种排水井、池应按设计给定的标准图施工,各种排水井和化粪池均应用混凝土做底板(雨水井除外),厚度不小于100mm。

10.2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10.2.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10.2.2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

一般项目

10.2.3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

10.3排水管沟及井池

主控项目

10.3.1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

10.3.2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15mm。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及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0.3.3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10.3.4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1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11.1一般规定

11.1.1本章适用于厂区及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的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外供热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1.1.2供热管网的管材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径小于或等于4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

2管径为50~20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3管径大于200mm时,应使用螺旋焊接钢管。

11.1.3室外供热管道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11.2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1.2.1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

果。

11.2.2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方法:回填前现场验核和观察。

11.2.3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m。

3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4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

11.2.15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1.3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主控项目

11.3.1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渗不漏。

11.3.2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11.3.3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11.3.4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

12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1一般规定

12.1.1中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按本规范第5章执行。

12.1.2中水系统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按本规范第4、5两章规定执行。

12.1.3游泳池排水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按本规范第5章相关规定执行。

12.1.4游泳池水加热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均按本规范第6章相关规定执行。

12.2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12.2.1中水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2.2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3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2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标志。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4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规定

12.2.5中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6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12.3.1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池底面相平。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2游泳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造,过滤筒(网)的孔径应不大于3mm,其面积应为连接管截面积的1.5~2倍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

12.3.3游泳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入池内。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3.1一般规定

13.1.1本章适用于建筑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整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3.1.2适用于本章的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13.1.3管道、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应在防腐和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13.1.4保温的设备和容器,应采用粘接保温钉固定保温层,其间距一般为200mm。当需采用焊接勾钉固定保温层时,其间距一般为250mm。

13.2锅炉安装

主控项目

13.2.1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表13.2.1的规定。表13.2.1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基础坐标位置20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2基础各不同平面的标高0,-20水准仪、拉线尺量求安装阀门和管道。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2.16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行程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操作时观察检查。

13.3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13.3.1辅助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本规范表13.2.1的规定。

13.3.2风机试运转,轴承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

2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轴承径向单振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机转速小于1000r/min时,不应超过0.10mm;

2风机转速为1000~1450r/min时,不应超过0.08mm。

检验方法:用测振仪表检查。

13.3.3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无渗漏。

13.3.4敞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罐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

13.3.5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降不应小于0.03MPa。

心距地面为800mm。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13.3.16水泵试运转,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进、出口部位的阀门应灵活。轴承温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检验方法:通电、操作和测温检查。

13.3.17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1.0~1.2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3.3.18除尘器安装应平稳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接头,不得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19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应通向室外,直接排入大气。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20软化水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察的方向。树脂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检验方法:对照说明书,观察检查。

13.3.21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计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3.3.22在涂刷油漆前,必须清除管道及设备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13.4安全附件安装

主控项目

13.4.1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5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主控项目

13.5.1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2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3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13.5.2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2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13.5.3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一般项目

13.5.4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13.6换热站安装

主控项目

13.6.1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13.6.2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6.3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3.6.4换热站内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10的规定。13.6.5换热站内的循环泵、调节阀、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流量计等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13.6.6换热站内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11的规定。

13.6.7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4.0.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检验批质量验收见附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C。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D。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E。

14.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2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3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4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5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6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7消火栓系统测试。

8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9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10锅炉48h负荷试运行。

14.0.3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附录A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和分项工程可按附表A划分。

附表A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分部工程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室内给水系统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2室内排水系统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3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

4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5室内采暖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6室外给水管网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

7室外排水管网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

8室外供热管网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9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0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附录B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B填写验收结论。附表B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专业工长/证号

分部工程名称施工班、组长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验收部位

施工依据

标准名称材料/数量/编号设备/台数/存放处连接形式

主控项目《规范》章、节条、款号质量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一般项目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

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并按附表C填写。

附表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证号/

子分部工程名称项目质检员/证号/

分项工程名称专业工长/证号/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检验批数量

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0

检查结论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附录D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

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

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D填表。

附表D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证号/

子分部工程名称项目质检员/证号/

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专业工长/证号/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量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质量管理

使用功能

观感质量

验收意见

专业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67

附录F本规范用词说明

B.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B.0.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