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判刑的几率:爱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7/07 16:19:23

谈论这个话题,多半是有感而发。或有所追求,或受到刺激。我则是忽然想到,试着探个究竟。但也自知没这个本事,不过是即兴遐思、“云山雾罩”而已。

爱情,由“爱”和“情”合成。分开说,题目太大。譬如说“爱”,孔老夫子教人要“泛爱众”,西方讲基督的“博爱”,这些怎么能说得清!还是把“爱”缩小到只与“性”(为了尊重人性,不特意排除同性)相关的那一部分吧。这种“爱”只要是真的,就会因“爱”而生“情”。合起来就是“爱情”。爱情连着“性”,这是很自然的。但如果不是真“爱”,那就会变成只连着“性”,而与“情”不相干。

即使是真爱,“情”也会有浅有深(深到“痴”,浅到变味儿),或愈积愈深,或由深变淡,更有甚者,还会反目成仇。万千变化莫测,不一而足。

当爱上了一个人,或被某个人所爱的时候,人们最担心的是,对方是不是认真的?是真心实意,还是假心假意?最怕是上当受骗。

前些时,我在QQ“个性签名”中说过我的想法:“真爱是什么?得到时,珍惜。失去后,珍藏”(我认为,这应该也适用“网上空间的爱)。这话其实只说了一半。应该说还有另一半:“反之,既不知珍惜,也无心收藏,则涉嫌欺诈,那就是假的。”不过,我还是愿意只保留前一段。因为我说的是我。爱不爱在我,如果爱,我只会以真心去爱。我当然希望爱我的人也是真心的。但事实上我能完全把握的只是我自己,而不可能完全把握对方。“爱”是可以浇灌、可以培植的,但没有必定成功的把握。我不信鬼神不信命,也没有太多的自信,只深信,一切事物的结果,都是由多种元素综合形成的。无以名之,姑且就算是“命”、算是“缘分”吧。

“珍惜”与“珍藏”,这是我的一种心态。得到时珍惜自不必多说。事实上,得而复失是常有的,不足为奇,世人皆不敢保证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问题在于失去后怎么办。“爱”,无论多长久,也无论多短暂,都是一段经历。只要是我爱过的,那就是我曾经拥有过的,是发自内心、用心血浇灌出来的,自然会永远深藏在心中。即使人去楼空,或爱已不再,曾经的爱也仍然会存留在心中,我会珍藏,直到终生。假如,对方本来就是存心欺骗甚至最终弃我而去,那就去吧。我珍惜和珍藏的是我自己心里的那一份儿,而无怨无悔……

                               (20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