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罗杰斯与索罗斯:质疑中国法院对华盖创意(Getty Images)的判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7/04 20:02:00
发表时间:2009-10-16 15:18:00 阅读次数: 3107      所属分类:华盖创意案件讨论
质疑中国法院对华盖创意(Getty Images)的判决
黄华律师
最近,因一个客户被指控侵犯了Getty Images的版权,因此,笔者研究了网上关于华盖创意的很多判决,现把这些案件作一归纳,并提出了笔者的一点想法,希望高手给予指点。
一、华盖创意的诉讼请求。
1、停止侵权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每张照片约15000元
4、赔偿维权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公证费
5、承担诉讼费用
二、华盖创意的主要证据
1、Getty公司(华盖创意在美国的母公司)出具一份的授权书,确认华盖图像公司为Getty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授权代表,有权在中国境内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包括Photodisc等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同时该授权书还确认,华盖图像公司有权在中国境内以其自己的名义就任何第三方对于Getty公司知识产权侵犯和授权使用图片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
2、原告的网站内容,包括文字信息和图片
3、被告的侵权资料
4、公证(认证)文书和发票
5、律师费发票和合同
6、与银行等机构的图片使用许可协议
三、被告的答辩
1、原告无起诉主体资格,原告对案件图片没有著作权
2、被告的图片是由第三方广告公司提供,即宣传资料发包广告公司制作,被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3、原告提供的侵权资料不是被告的,被告未使用过该侵权资料。
4、原告要求的索赔金额过高。
四、法院判决
1、依据www.gettyimages.cn的网站涉案图片的署名,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Getty公司系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Getty公司作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授权华盖图像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进行相关图片的使用许可,同时又授权华盖图像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因此华盖图像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就侵犯涉案图片著作权的行为提出诉讼。
2、被告作为涉案宣传册的委托制作方以及实际使用者,其理应对宣传册上的图片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但被告未能提供图片的合法来源,故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摄影作品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被告是该宣传册的唯一受益者,一般人看到这份宣传册都会认为是被告为推广其产品而制作和投放的。被告认为这份宣传册不是自己制作的,必须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但被告既未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这份宣传页不是自己制作的,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该宣传册系伪造或者提供任何疑点说明该证据有伪造的可能性。
4、赔礼道歉系侵犯人身权的责任形式,本案不适用
5、通常判决被告每张图片赔偿原告5000-10000的金额。
经过统计,我们发现,被告的答辩法院基本上不予采纳。但有一个案件被告胜诉了,该案中,被告否认宣传册为被告投放,理由是被告的产品遭侵权,宣传册为侵权人投放的,结果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判决华盖创意败诉。
五、针对该类案件,被告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进行答辩:
1、提出管辖异议。案件的原告本来应当是Getty Images,现Getty images将起诉权转让给华盖创意,我们认为,该转让不能替代案件的涉外性,否则,所有涉外案件都可以因为起诉权转让而转为非涉外案件。另外,如下所述,对于涉案图片的所有权,将适用国际法和外国法,具有涉外因素。因此,案件应当由具有审理涉外案件资格的法院审理(部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不能审理涉外案件)。
2、getty images是否享有著作权。
我们认为,Getty Images是美国公司,对于Getty Images是否是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应当根据美国法予以确定。根据美国法,作者是著作权人。Getty Images 的网站显示,大部分图片都有署名摄影人,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摄影人是著作权人。因此,Getty Images 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摄影人已经将著作权转让给它,或者许可它使用、销售、再许可他人使用等的协议。如果Getty Images不能提供相应证据的,则不能证明其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被许可人。法院直接根据Getty Images的网站而直接认定其有著作权缺乏依据,必将损害真正著作权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权益。
根据互联网搜索到的信息,在很多情况下,Getty Images只是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将作品再授权他人使用(Getty images 也存在与授权人之间的法律诉讼)。因此,在Getty images提供授权协议的情况下,其也仅仅是被许可人,而不是著作权人。
3、getty Images和华盖创意的起诉资格
在Getty Images是被许可人的情况下,其是否有权在中国起诉,应当根据其与真正著作权人的协议,如果协议没有授权getty Images起诉权,则getty Images就无权在中国起诉侵权人。
如果协议授权getty Images起诉权的,那么也只有getty Images享有起诉权,getty Images无权再将该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4、华盖创意是否有起诉权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华盖创意的起诉权应当直接来自于著作权人,而不能来自于被许可人。
5、被告是否应当进行赔偿。
根据美国法律,只有在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后,权利人才有权起诉,才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理由是只有经过登记的作品,他人才知道该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而不是属于公有领域的。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登记之前,则权利人无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对使用的图片没有进行合理的审查,未能提供图片的合法来源。对此,我们认为,何为合理的审查?如果图片没有进行版权登记,被告再怎么审查,也无法知道该图片是否属于公有领域。因此,在原告没有提供图片版权登记的情况下,被告是没有过错的,被告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不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6、赔偿金额
即使被告应当进行赔偿,那么赔偿金额也应当参照getty Images网站的图片许可使用价格。根据该网站,最差清晰度的图片价格只有几十美元,基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侵权图片使用的也只是最差清晰度的图片。根据赔偿法原理,被告只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而原告的损失就是该图片的许可价格。因此,法院应当参照该价格来进行判决。
本文并不是倡导侵犯版权或为侵犯版权寻找任何借口。本文只是对华盖创意的维权依据和法院的判决带有一定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