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晓梦大师出场:隐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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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上传时间:2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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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报上登出消息,说一些城市的服务窗口将实行“一米线”制,要求顾客在等候服务时必须与正在接受服务的顾客之间保持一米的距离,而不再如我们惯常所经历或看到的那样在柜台前挤作一团,亲密得象罐头里的鱼。
我对这事儿起初颇不以为然。类似的关于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的试验这些年来连篇累犊花样翻新出了不少,结果多以失败告终。主办者本意是要呼唤陶冶道德情操,结局却令人更加心灰意冷悲观失望。拿我来说,看够了“无人售票、无人喝采”、“文明伞一去不回”之类的报道以及一些正派人激奋的呼吁之后,更相信这个社会是在按着“囚徒困境”的模式运行,即当你诚实而别人欺骗你时,你会受到损害,结果是人人都选择对自己不利的制度。
但有关这件事的一个提法引得我后来发生了兴趣。在一篇报道中,被采访者明确地指出:“一米线代表的主要是一种保护隐私权的文明意识”;“一米线代表的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保护个人权益的文明观念。”依我所见,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一项“精神文明建设”措施被提到法律权利的高度来认识。尤其是,生活在一向重玄虚的中国文化中的中国人,在对待社会公德规则上,却是从来须设身处地以实用价值去感化的。这回的新举措,则不但格调高雅,还迎合老百姓的实际,报上一位在银行存钱的顾客就说了:“应该有这么一条线!谁不希望存钱保密?”
看来,这回的实验要以事实对我的低估民众素质以响亮的反驳。
然而我后来对这件事的追踪关注却一次次被报章的追踪报道所打击。事态的发展很不幸地一再验证我起先的“低估”:银行的一米线如果脱了专人的看守就根本没人搭理;而在拥挤的车站售票大厅里,保安人员喊哑了喉咙也阻挡不了购票者冲破一米线的封锁勇往直前。在这里,欲望的篝火燃烧出最炽烈的理性,一切精美的说教都显得苍白无力。
还是在报上,一位越过一米线的顾客“很不理解”地问道:
“我又不偷不抢,干嘛要隔那么老远?”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法律是“生长”出来而非“制定”出来的,在这点上我不讳言自己是个历史法学派的追随者。按照萨维尼的理论,“法律只能是土生土长和几乎是盲目地发展,不能通过正式理性的立法手段来创建。”“一个民族的法律制度,象艺术和音乐一样,都是他们的文化的自然体现,不能从外部强加给他们。”“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内部的力量推动的,而不是由立法者的专断意志推动。”“法律如同语言一样,没有绝对停息的时候,它同其他的民族意识一样,总是在运动和发展中。”[16]如果我们坚持在法律及其发展的意义上看待问题,就必须注意,法律不过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我们面临的不同制度或观念的差别,可以转化对待为不同知识的差别;而在知识上,我们很难判断其优劣高低。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们需要的是互相理解和沟通,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压制、曲解和征服。[17]人既然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就只有(或不得不)研究怎样活在一起才更好,这大概才是“发展的硬道理”。
清早出门,迎面碰上我那热情而友善的邻居,他的笑脸和当时初升的太阳一样灿烂明亮,和着笑脸他给了我这一天的第一声问候:
“干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