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百合好养吗:人民法院报驾驶员拆装脚手架 坠落受伤担责两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7/07 16:47:50
驾驶员拆装脚手架 坠落受伤担责两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驾驶员拆装脚手架,结果从三层楼高的脚手架上坠落受伤。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驾驶员唐某为自己的受伤担责两成。

  2010年11月17日,无锡市某装潢公司与另一家广告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承包一项工程,并指派王女士为装潢公司工地代表。王女士电话联系了一直为该公司跑运输的唐某,让他运送一批脚手架到工地。唐某运送至工地后,因一时无法找到工人,王女士遂请唐某帮助安装脚手架,并给他700元的工钱。

  十几天后,工程接近尾声,王女士再次联系唐某,让他过来将脚手架拆除,并运回公司。唐某来到施工工地,王女士将安全帽、安全绳等交给唐某,但他没用。唐某拆卸脚手架时,直接从三层楼高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

  唐某被送进医院后,装潢公司为其支付了2万多元手术费用,在一个多月的治疗过程中,唐某共计花去7.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拆除脚手架时,在工地现场的王女士并未阻止,唐某坠落受伤后,王女士将他送至医院抢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自行认可唐某是拆脚手架的工人,因此法院依法认定唐某系为装潢公司提供拆除脚手架劳务的帮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帮工因从事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应当由装潢公司对唐某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唐某在拆除脚手架时未戴安全帽、也未系安全绳,对损害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过错,应自行承担受伤造成的部分损失,酌定为20%,装潢公司则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杨柯栊 许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