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中不能打汉字:政党政治属于资产阶级政治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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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政党政治属于资产阶级政治学范畴观点,是一个新观点,是否成立,需要进一步讨论。
一、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政治形式或模式
人类的历史自从出现阶级后,争夺统治地位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没有变,变的是争夺形式。不论在哪个社会,哪段历史,上升为统治阶级必须具备的一个硬性条件就是组织,组织是统治阶级、统治者的工具。哪个阶级、阶层、集团的组织严密,规模大是构成统治阶级的最重要的前提。而不同的统治阶级会有不同的统治形式。
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统治阶级主要靠血缘关系组织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
到了封建社会和集权社会,血缘关系成为核心,外围成份社会化,官吏成为巩固政权的一部分。国王、皇帝与官吏的组织关系存在是统治阶级的主要组织手段。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血缘类组织为主的组织方式崩溃,产生了新型的非血缘关系的组织形式政党政治。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党组织就成了夺取政权、巩固政权的主角。资本主义社会的政党政治与封建社会以前的组织相比,更加组织化和公开化、透明化,更加受民众的制约。封建主义政治与民众的关系的民可载舟,亦可覆舟是非规范的,因此其形式往往是暴力式的,如农民起义和宫廷政变。而资本主义社会是常规性的、定期性的载舟覆舟,是规范的,如两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等。
我认为,政党政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独有的政治特征,相对于血缘政治学是进步的,但并不是政治学的终结。
到了后资本主义和前共产主义时代,马克思主义产生了,政治学发生了新变化,一个与资产阶级政党相同又相区别的所谓无产阶级政党产生了。那么,如何看待所谓无产阶级政党政治呢?
一般来说,许多人会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政治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有本质不同,而在我看来,一切政党政治的本质都是资产阶级的形式,因为社会主义的政治主角应该是民众,社会主义的组织只能是群众组织,社会主义的专政本质应该是民众专政。当政党组织强于群众组织的情况下,要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创立、继承和发展的政党理论和实践,只能是个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和实践。对于这种理论与实践的评估是很难做的,一个是这种政党政治是否必要,另一个是即使必要,也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需要总结和提高,达到扬弃的目的。这种扬弃的目标,应该是完成由政党政治向群众政治的过渡,只有劳动群众组织起来并武装起来,才能有条件达到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之前,一切社会形态的统治都是有组织的少数人对无组织的多数人的专政。而社会主义之后,必然与之相反,是有组织的多数群众对少数人的专政。
对政党政治是资产阶级政治形式的观点在网上有过争论,反对者坚守列宁主义,支持者坚守事实,例如痴梦客说“政党政治最终都会走向官僚政治或资产阶级政治,任何政党在革命过程中要依靠群众的支持,但当革命胜利取得政权之后就很自然脱离群众,成为官僚阶级享受革命胜利果实,而真正革命主力军即广大人民群众却被抛在一边,资产阶级以其强大的财力会与官僚阶层勾结,权钱交易,使其脱离无产阶段而投入资产阶段的怀抱,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使政党回到群众中去,取消官僚体制,使政党成为无产阶级不可分的一员,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取消政党的供养制,使其回到革命时期的组织状态,由人民自发自觉选择能够代表自己的政党,这样才能使无产阶段政党保持不可战胜的青春活力。”
二、马、列、斯、毛、邓的政党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异同
马克思的设想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结果,使整个社会阶级简单化了,日益分成两大对抗的阶级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并由此产生了不同的政党,一个是无产阶级政党,另一个是资产阶级政党。资产阶级政党为了建立、发展、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制度为目标,无产阶级则是以推翻整个资本主义体系、建立新的共产主义体系为目标。在后资本主义时代,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会必然激化,其结果必然是资本主义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
在马克思时代,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意识到政党政治带资产阶级性质,但他力求脱离政党的独立性,一方面他提出无产阶级政党不谋求与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另一方面他又期盼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意在由政党政治形式向阶级统治形式过渡。这种思想虽然没有明确的表述,但意思应该就是如此。马克思还对各种谋求其他非科学的社会主义流派及其政党提出了批判,主要批评左的布朗基主义和右的蒲鲁东主义。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并没有提政党问题,而更多的是关注无产阶级直接夺取政权,并明确说过工人阶级的解放只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可见在他心目中组织起来的巴黎工人阶级政治形式是未来新社会的主要政治形式。马克思赞同的是通过选举权、监督和罢免权等手段实现阶级专政而不是政党专政。在我看来,在这方面马克思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还高度评价巴黎公社领导成员低工资政策,因为这是保障领导层的无产阶级地位所必需的措施,也无疑是正确的。
马克思逝世后,第二国际后期比较明显,欧洲以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共产主义者纷纷向资产阶级政党政治靠拢,试图通过和平的、议会斗争,通过政党政治,击败资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推行社会主义政策,力争量变到质变,完成前共产主义的理想。这种以和平方式在资产阶级政党政治范畴内的夺权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完全向资产阶级政治摸式投降,在政党政治范畴内活动,后来被列宁斥责为修正主义。
列宁有两个思路不同于以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内的欧洲马克思主义政党。
列宁认为,建立前共产主义社会,必须彻底改变资产阶级政党政治,议会党团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用暴力彻底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才能实现。
列宁认为,无产者要夺得政权,必须学会合法与非法相结合的斗争,而非法斗争是主要的斗争方式。为达此目地,必须建立一个组织严密、具有铁的纪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列宁不是书呆子,他精通政治,熟知历史,知道人类历史的统治权更替的秘密是看谁的组织好,加上理论、方针、政策、路线的正确。一切运转的中心环节是组织的强弱。
当然,列宁也担心组织秘密的政党集团领导革命,完成构建推翻旧政权掌握新政权有很大的危险性,正如考茨基、卢森堡、托路莰基等所担心的官僚社会主义形成。列宁为达此新的革命思路,避免被正统马克思主义攻击成为现实,提出了一整套无产阶级政党理论。阐明了无产阶级政党与阶级、群众、集团、领袖的辩证关系。
列宁的政党理论分两个层面,第一个是集中层面,第二个是民主层面。
对集中层面,列宁认为,群众的利益实现需要一个先进的阶级来完成,阶级的利益和目标需要由一个政党来完成,政党的利益和目标需要一个政治集团来完成,而政治集团的目标需要一个或几个领袖集团完成。在政党体制内,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领袖,保障政策的畅通。列宁第一次把群众、阶级、政党、集团、领袖之间的关系有机的联系起来,从理论上为集权制提供了锋利的武器,是前无古人的。应该说列宁是正确的,舍此不能完成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
另一个是民主层面。列宁对此层面研究欠全面,没有清晰地描述出群众、阶级、政党、集团、领袖之间民主层面的有机联系,没有解决群众如何制约阶级、阶级如何制约政党、政党如何制约集团、集团如何制约领袖问题,是个严重缺陷。由此造成对民主集中对立统一政体的不完善,为产生特权阶级,形成官僚社会主义埋下了伏笔。
当然,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我们不能刻求列宁。由于十月革命胜利前,政党处于半地下状态,不可能实施民主层面,又由于他去世过早等原因,决定了他的失误。事实上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并没有止步不前,虽然他没有注意到政党以由地下转为公开,由在野变成执政的历史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应该及时解决民主层面的问题,但他还是对集中制的缺失民主会造成官僚制提出严肃警告和批判。特别注意保持政党与劳动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反对经济层面的特权,党内高层是高度重视民主的,对存在的不同意见,总是能耐心的说服,统一认识,从不独裁,以至于被斯大林私下嘲笑。对如何避免无产阶级政党走向反面和官僚资产阶级化,列宁以身作则,不谋取任何私利,并禁止党政官员有任何特殊化等说明,他是做了大量工作的。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如何组建共产党问题上,马尔托夫同列宁有场激烈论战,焦点是入党是否要经过组织批准、马尔托夫以为不需要批准,列宁主张需要,列宁获得了胜利。但在笔者看来,如果说在夺取政权前列宁是正确的话,夺取政权后马尔托夫就成了正确的了。
从哲学层面讲,民主与集中是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二者不可偏废,民主与集中的作用是辩证的,主要矛盾方面是变化的,在一定条件下以民主为主导,民主决定集中,在另一种条件下以集中为主,集中决定民主。不解决好民主层面,集中也不可能持久和有效果,全部共产主义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搞的不好,人民当家作主、无产阶级专政等会成为空话,必然导致旧社会的复辟。遗憾的是,由于列宁的过早去世,这个危及整个共产主义事业成败的大事,被其继承人严重低估了。
列宁逝世后,苏共内存在着不同的派系斗争,其中主要是名望高的托洛茨基为代表的主张制约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并反对党内官僚化倾向,与掌实权的主张进一步加强集中并使组织官僚化的以斯大林为代表的斗争,二者都具有明显的片面性。
对于谁来担当苏共的接班人,列宁是颇费心思的。一开始他的确欣赏斯大林,斯大林即年轻又有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斯大林有坚定的革命力场。后来他逐渐发现斯大林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官僚倾向,在普鲁卡斯维亚(列宁夫人)问题上反映最明显,斯大林粗暴地对待列宁夫人,引起列宁的愤怒,不难想象,斯大林对待领袖夫人都如此无礼,何况他人?(很少人知道,斯大林为什么失去理智,深层原因是列宁夫人支持托洛茨基)。以至于列宁给斯大林写绝交信,并在遗嘱中表示对斯大林的不满,希望找到一个各方面都和斯大林一样,但没有官僚倾向的人。这封信给斯大林生前和死后造成很大麻烦,给反对者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武器。在苏共会议上,斯大林被迫交出总书记职位。由于总书记职位并不被托洛茨基等看好,加上无合适人选和多数政治局成员各有打算,惧怕托洛茨基,斯大林的危机很快过去。在苏共内部,堪称政治家的只有斯大林一个,所以十月革命领导人分别被清洗,最终形成以斯大林为领袖的格局。
斯大林在政党问题上犯有两个错误,一个是过度集中化而导致的官僚特权化,另一个是严重忽略了阶级、群众的作用,忽略了民主制约层面,甚至把已经存在的群众组织弱化,用政党专政代替阶级专政,用集团政治代替政党政治,用领袖政治代替集团政治。逐渐改变了政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严重脱离群众,走到了人民对立面。脱离人民的结果必然被人民所抛弃。
不论斯大林从内心是怎么想的,但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斯大林为了击败老资格的托洛茨基等党内反对派,用经济利益(高工资)和权力(不受群众约束的权力)收买和腐蚀了战斗的共产党,背叛了马克思无产者政党不谋求与无产阶级利益不同利益的原则,背叛了巴黎公社原则,背叛了列宁党内与党外相区别的思想。
列宁认为,无论如何,作为共产党人是不能谋取私利的,不能有任何特殊化,要始终保持党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性质。列宁还认为,对管理和建设庞大国家,必须利用一些非共产党人,为了经济建设,利用资产阶级专家、学者,可以诱以利禄官的。斯大林非常聪明地利用了列宁的政策,由只对非共产党人的执政人员政策放大成对所有执政人员以及各级党的领导的政策,赢得了统治阶层的一致拥护。这样,在共产党内,就出现了第一批与人民利益相分离、相对立的统治者、特殊权力阶层。斯大林的这一严格的金字塔式的等级制度做法,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不但使政党脱离阶级、集团脱离政党、领袖脱离集团的约束,建立了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政党专制政治制度,而且严重损害了共产主义在世界的影响,埋下了失败的最重要的伏笔。
当然,我们不能由此推定斯大林本人及许多苏共领导人本质上就是新的剥削者、压迫者,是人民的敌人、社会主义的敌人,是有意为之。因为有大量的事实表明,斯大林是有效地利用特权利益取得高效统治权,并运用这个权力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取得了包括卫国战争胜利在内的惊人成就,尽管从最终结果上这些成就前功尽弃。斯大林的深层问题是他不懂辩证法,导致很多片面性,如后来不承认阶级斗争等问题等。
但是,斯大林的功劳再大,他所犯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如果说他一开始是为了击败托洛茨基等反对派而利用利益法码是可原谅的话,那么在他牢牢掌握大权后,没有见到他采取任何限制、消灭、反对共产党领导层特权化的趋势。更为严重的是,他用政党政治完全代替了阶级政治,使苏联劳动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力全部被共产党包办,苏联人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意识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日趋恶化、弱化,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党内特权势力无限扩大特权并瓦解整个社会主义制度时,劳动群众因为没有组织和武装,加上政治意识弱化,发挥不了任何作用,断送了列宁创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实际上,从政治学意义上讲,斯大林是背叛无产阶级专政的开山祖师爷。
斯大林逝世后,苏共特权阶级否定了斯大林正确的一面,发展了斯大林错误的一面,由一开始扩大特权一直发展到欲壑难平,企图获取更大的好处,最终决定全面肢解国家,解散共产党,瓜分全部公有财产,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变特权地位为官僚资本家,变共产党一党专政为资产阶级多党专政,为子孙后代奠定天堂生活,把广大劳动群众推进地狱之门。
到了毛泽东这里,政治学又发生了许多变化。必须指出,毛泽东的政党思想和列宁主义是相当接近的,他非常赞同列宁的集中层面论述,但他比列宁更加注意了对集中层面的制约。毛泽东的伟大在于,很早他就防范党的变质问题。夺取政权前他就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警告全党,不要被资产阶级糖衣炮弹击中。
在建国后,由于种种历史性原因,特别是毛泽东在中共常委中分管军事,主要精力用于朝鲜战争,无时间祥细考虑制度问题,加上美国的敌视新中国政策,结果中国一边倒,学习苏联老大哥,照猫画虎,全面学习苏联模式,建立了一个没有斯大林的斯大林国家。在政治上废除了供给制,建立严格的二十多层等级分配制;在经济上建立起僵化的缺少弹性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文化上基本没动,和旧中国差不多;在军队,废除了官兵一致法宝,建立军衔制等等。
毛泽东很快发现了问题,认为斯大林模式是不行的,非常不满意特权制度。一九五六年,他退居二线后思考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解决中国的发展新道路问题。他的新道路思路是:一方面坚决不走资本主义,另一方面也不搞斯大林那一套缺陷,独立创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
在政治层面,毛泽东开始高度重视民主问题,重视党的官僚化问题,他认为共产党不受人民监督是不行的。他想出的最早办法是整风,为此发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等文,发动党外群众给各级官员提意见,试图用和平方式解决、减少党的特权化、官僚化问题,并力求强化人民群众政治意识,但是他没有成功,由于党内特权阶层基本形成,结果是给党整凤变成了反右,给群众的整风,官僚特权力量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此时的毛泽东心态如何,很难说好,只能苦笑。
在经济层面,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等文章,主张辩证地灵活地运用计划经济概念,缓和了僵化的一面,毛泽东还力求采取大跃进的跳跃性发展解决落后问题,并制定了多快好省的总路线。毛泽东还重视先集体化、国营化,后发展生产力的政策,积极支持人民公社和人海战术,等等,总之,他初步完成了整体经济学思想,即全国及世界一盘棋,经济问题要和政治、军事、文化、外交相联系的思想。政治挂帅、政治是经济的生命线的提出,划清了社会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界线。
在文化层面,他提出思想领先,强调爱国意识,注重中华民族自信力的培养,批判《清宫秘史》、批判旧红学等,反对封资修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新文化。大规模进行扫盲和普及教育等。
话又说回来,到了一九六二年以后,毛泽东日益表现出对党内特权官僚化,变修变质腐化堕落的不满,并把问题上升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高度,尖锐地提出了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问题,疾呼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时的他对党内官僚还抱有期待,依然希望用教育为主的和平方式解决党的脱离人民与群众对立问题。他废除军衔制、要求干部参加劳动、进行中苏论战、降低高干工资、学雷锋、推动样板戏、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并没有解决问题,甚至发生了官僚集团挑战他本人的状况,官僚和资本主义势力在中央的复辟随时会发生。
一九六六年,毛泽东迫不得已,采用了非正常的、非和平的、自下而上的揭露黑暗面办法,发动群众与党内走资派进行斗争,用天下大乱到天下大治的方式解决党的问题,并以解决党内走资派为重点(不是以解决官僚为重点)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在文革初期,毛泽东曾一度想用巴黎公社方式彻底解决问题,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实行群众专政。值得注意的是,当群众发动起来后,由于走资派的不确定性,使斗争的重点变成反官僚特权斗争,这样,迫使党内多数派官僚派联合走资派反对文革,中国出现了内战危险。后来,不但是思想家,还是政治家的毛泽东,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而放弃革命性方针,改为改良的方针。
实行改良的方计,需要同党内官僚派妥协,实行老中青三结合。这种妥协,客观上必须牺牲造反派为标志的新政治力量。因此,必然要制止革命的浪潮,解散群众的组织,收回群众的武装,镇压群众领袖。所谓王、关、戚,所谓五.一六,所谓一打三反,所谓反多中心等是这一方针的体现。这一方针的出台和失控,造成了文化革命理论和思想的混乱,加强了右翼力量,大大削弱了党内左派力量,大大削弱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埋下了文革失败的种子。
在文革期间,截止到一九七六年结束,文化大革命是有得有失。
所谓得,是指我党找到了一种反修防修的有效方式,毛泽东指望七、八年来一次,积小胜为大胜,积大胜为全胜,通过量变到质变,最终建成社会主义。从表面上党的特权受到限制,新干部工资没有增加,毛泽东赋予群众的四大武器随时威胁官僚生存,两参一改三结合,打破了官僚的一统天下。吐故纳新,增强了党的纯洁性,指明了共产党保持生命力的途径。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塞、全国学解放军等压制了党内买办势力,使自力更生方针落实到实处。样板戏领头的文艺革命走向深入,封资修文化得到压制。教育革命初见成果,工农兵学员进入大学。学理论、批林批孔、斗私批修等,培养了许多新人。大办民兵师、压缩公检法队伍等,增加了群众专政的可能。社会风气一新,党与群众的联系增强。特别是毛泽东晚年思想得到传播,共产主义新人新事不断出现,等等。
所谓失,是指党内走资派和官僚派并没有遭到毁灭性打击,反而更加团结,解放老干部并不能使他们转变立场。左派内伤很重,站在明处,很易遭到致命攻击。左派与群众联系基本中断,社会基础脆弱。信仰发生危机,整体性革命热情急剧衰退。
毛泽东晚年希望党内团结,造反派要支持老干部工作,老干部对造反派高抬贵手,继续沿着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实际上团结以不可能,官僚与走资派阶级自为意识日趋明朗,决不甘心失败,决战终将到来。毛泽东死前虽然继续做出了努力,打击官僚和走资派,团结、争取中间派华国锋等,但无济于事。毛泽东死后,华国锋火拼江青,为官僚与走资派复出扫清了道路。也许这种结果是历史的需要,舍此不能完成共产主义运动的新生。
毛泽东的遗憾在于,正当他有条件改造中共官僚制,解决群众、阶级、政党、集团、领袖辩证关系,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巩固文化革命成果的时期,年纪以高并在关键时候去世,并没有达到战胜党内腐朽力量,保持党的纯洁性,建成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朝着共产主义方向前进的目的。
毛泽东的历史性悲喜剧在于,他即是开国领袖,特权制形成了官僚集团,是官僚集团的总名义头子(这一现象导致自由派的攻击借口),又是继续革命的理论创立者和发动机。他的一生干的两件大事任何一件都足以使他名垂青史,而他却干了两件,是喜剧。文化革命的失败几乎毁灭性打击了他的历史地位,因为中国复辟资本主义如果成功,他的两件大事都将成为负面的东西,是悲剧。毛泽东的第一件大事成功,得益于他南征北战的战友及部下,而毛泽东第二件大事的失败恰恰相佐,是遭到了旧日的战友与部下的拼死抗争。而毛泽东两件大事的结果,都源于他对老战友、老部下的一往深情。毛泽东未能区别对待,是决定性失误。既使不能率群众与官僚集团决一死战,彻底打倒,也应该让他们待遇从优、终老山林,而不能放虎归山,委以重任。也许毛泽东有更深层的考虑,他认为关键在于世界观的转变,人性是可改造的。至于谁掌权都一样,用新不如用旧,毛泽东有很深的恋旧情结和辩证思路。
毛泽东逝世后,中国通过高层政变,以毛泽东夫人江青等被逮捕,终结了毛泽东与党内特权阶级的斗争,官僚与走资派大获全胜,毛泽东的政治学被共产党抛弃。
邓小平复出后,与毛泽东全面相背离,走上了传统社会主义本质相同略有区别的灭亡之路。相同之处是以加强共产党领导为名,强化国家机器,剥夺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部权力,略有区别是指前苏联搞的是封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搞的是封建资本主义,都和马、列、毛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群众专政的科学社会主义不同。
邓小平从政党角度层面,全面恢复发展斯大林赫鲁晓夫那一套,彻底清洗了党内民主势力,完全去取消了群众对政党、政党对集团、集团对领袖的监督。继续反右灭左的思路,无情打击敢于参与政治的左的(文革派)和右的(六四派)群众力量,取消了四大等党外监督权制,取消了工人、农民、普通知识分子参加管理的权力,成了清一色的官僚、商业和知识精英政治统治。
从经济面看,邓小平无限扩大官僚、资本权利阶级的利益,从住房到工资等扩大党内外差别,又通过一系列农改,房改,企改,教改,医改、福利改、外交改革等,官僚买办资本相互勾结,全力瓜分国有和民众财产,到今天,已距前苏联命运只差一步之遥,政党正在变成了私字当头,为资产阶级服务,不顾人民死活的法西斯党。
胡锦涛入主中南海后,力主科学发展观与构筑和谐社会,有阻止官僚特权阶级和新自由主义精英瓜分国民财产的意图,有顾及下层民众利益的意图,但实际政策并没有什么有效措施,也可能不到时候,无力对抗改革开放形成的官僚资本文化精英。中国究竟向何处去还是个未支数。在政党层面,只搞了个保鲜教育,试图挽回党的腐败趋势,但并不见大的成效。至于如何加强民主层面的建设,日前只停留在少量口头上,并没有更大的行动。
胡锦涛要挽救这个党,这个国家有可能吗?有很多人认为不可能,理由是按目前特权阶级的力量比毛泽东时期大的多,而胡锦涛又无法与毛泽东的能力相比,故理由不成立。但这些人没有看到另外的层面,没有看到人民的力量较毛泽东时期强大的多。毛泽东时群众多数人是和官僚特权有感情的,毕竟他们都是老革命,有功劳,所以对立程度是很弱的,多数人成保皇派。而到了今天,由于官僚特权阶级反动性过于暴露,与人民为敌,势成水火,所以在群众层面,今天有很强的制约官僚资本特权强大力量,这个和毛泽东时代不能相比。因此,只要胡锦涛下定决心,政策得力,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用和平方式清洗党内腐败是完全有可能的。
胡锦涛时期,是中共历史上很关键的时期,如推行新政的改革成功,天下不乱而国治,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中国之大幸,反之,一旦新政失败,国必大乱无疑,多行不义,必将遭到历史的惩罚。乱与不乱是历史将证明的事,我们不必太担心,现在再回过头来继续讨论政党政治的主题。
三、结论
通过对共运的政党政治历程回顾,我们发现些什么问题呢?有那些值得将未来革命者和共产主义者格外注意的呢?我以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个是必须从理论上清算政党政治片面集中的理论,从实践上消灭官僚特权制度。同时,也要警惕无政府主义倾向。
二是必须建立辩证的民主与集中有机联系的政党政治理论和实践,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尤其要强调民主,由党的官僚特权专政变为政党专政,先还权于广大党员,然后进一步变政党专政为群众专政。人民大众必须清楚,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几千年人民大众处弱势就是因为没有组织起来,未来新式民主的基础是群众的大联合,其力量必须超过任何政党!
三是找到过渡的桥,也就是要找到民主集中有机结合的辩证的方法。
四是保持相对数量的严格的吐故纳新制度,保持政党的先进性,党员的入党和提拔命运不仅取决于党组织,也要取决于群众考评。
五是总结马克思、列宁特别是毛泽东的政党思想,作为筹建新型的政党思想的理论基础。
六是一定要注意逐渐的由政党政治向阶级政治过渡,再由阶级政治(专政)向群众政治(专政)过渡。
综合起来,马、列、斯、毛为新的政党理论提供了思想的武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衰以为新的政党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教训,只要大家努力,通过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开阔思路,总会找到好的政治模式,前途会是一片光明。
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编写
孙津:解读中国政党政治的两大创制
2010年08月24日 14:52:12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政党制度的伟大成就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但是,围绕政党政治的理论研究却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 一方面,现有的政治学无法解释中国的情况,甚至缺失一些适用于中国政党政治和制度的基本概念;另一方面,在用西方政治学做研究时,自觉不自觉地是以西方的价值观来衡量中国。因此,要建构中国的政党政治学,必须在深刻反思政党政治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真正理解中国政党政治创制的独特性。

政党概念的创制
无论现行政治学的概念定义还是实际的政党政治,政党得以成立的一个基本前提,都是执政资格的自我宣称和法定拥有。但是,在中国的9个政党中,只有共产党是宣称并具有法定执政资格的,其他8个民主党派则属于参政党。这种情况当然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更是一种自觉的选择。显然,“主流”政治学中的政党概念无法解释中国政党政治的特殊性。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复数政党概念,即政党属性允许并包括执政和参政的法定区分。
要理解复数政党的含义,就必须看到执政党与参政党二者具有的共同属性。从特殊性来讲,两类政党都具有相同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目标;从一般性来讲,它们的成立根据和基本职能都是现代社会中国家运作所必需的政党政治。由于这个共同属性,政党概念中的执政党和参政党就具有了特定的创新含义。对于绝大多数国家来讲,由于执政资格是内含在政党概念之中的,所以“执政党”的含义是相对在野党或反对党而言的,并不用来表示某个政党的性质。然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含义,指的是某种排他性的法定地位和职能。至于参政党的含义, 并不是一般的政治参与和咨议,而是指参加政权和政府以及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这种制度安排不仅有着历史的原因,更是民主党派自身的选择以及它们同中国共产党进行政治协商的结果。因此,中国政党合作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并不在于执政和参政的区分,而在于它们共同的政治基础,即都是社会主义政党。
理解了“执政党”的含义,亦有助于我们澄清学界对革命党与执政党类比的误读。当人们说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时候,很容易误解为性质上的变化。一般说来,革命党都有一个夺取政权的任务,所以很自然地就会认为它在取得政权之后必然有一个向执政党转型的问题。但是,这种误读不仅仅是一个习惯,更在于两个判断:一是认为暴力夺取政权属于一种非法的活动,一是认为处于夺权过程中的政党不可能执政或者不算是执政党。事实在于,中国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就一直在自己控制的地方建立政权并有效地执政,而革命的成功就是革命政权逐步掏空并最终瓦解敌对政权的过程,军事行动只是做到这个掏空和瓦解的武力支撑。因此,表面上看,对“执政党”概念创制的误读是把执政形态当成了不同政党的性质或职能区别,而实际上则是要否定政党在执政同时又保留其革命品格的合法性。事实上,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制度(或法定)安排不仅不和共产党延续其革命性质相悖,而且还包含着对其革命性质的不断创制。
政党执政的体系形态创制
政党概念的新含义不仅是理论上的创制,更是由具体实践支撑的,而这个实践的主要内容,就是执政的体系形态。作为基本的政治制度,这种形态就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有一个与世界上几乎所有政党制度都不同的地方,就是一个政党体系中不同政党的领导与合作关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一大创制。但是,由于现行政治学没有对这个创制作出说明,更由于这个说明超出了现行政治学的理论框架和分析能力,学术界也对中国政党制度有很多误读。因此,澄清这些误读不仅是正确认识多党合作基本关系的前提,而且就在原则上指明了正确认识的主要方面。
事实上,新型政党概念和政党执政体系的创制是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的。因为至少从理论上讲,不仅政党的共同属性提供了多党合作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而且这种合作也从逻辑上排除了多党制的可能,或者说使多党制的选择成为不必要。上面说过,其他国家的政党之所以称其为政党的一个基本标准,在于它是一个要求执政并具有执政资格的政治团体或组织。但是,从中国的政党制度来看,这个标准并不只针对某一个政党,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也是政党政治运作中共产党领导原则的“一”和8个民主党派参政功能的“多”的关系。显然,这是一种新型政党政治的创制,政党的执政职能和资格是针对整个复数政党体系而具有真实含义的,而由领导和被领导(也就是参政)职能所构成的合作关系,指的只是这个体系的内部分工。
需要指出的是,政党体系和政党制度是有区别的。所谓政党制度,是指某个共同体(主要就是指国家)对于政党运作的基本制度,而政党体系是指一个政党自身的结构或者多个政党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民主程序、权力制衡、法律监督等普遍性要求对于政党制度和政党体系来讲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旨向。从政党制度来讲,中国明确表示不实行多党制,但这并不等于否定上述普遍性要求;同样,中国实行的也不是一党专政,而是采取一党领导和多党参政的合作政党体系。在此意义上讲,不仅涉及普遍要求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于特定的参照,而且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政党体系本身就都是一种创制。政党政治不再仅仅是现代国家运作的基本政治形式和机制,而且尤其包括政党自身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制。因此,对于政党体系形态创制的理解,不仅需要研究各种政党政治,尤其要注意政党政治的比较前提、参照维系以及旨向针对。
理论创新的空间
新型政党概念和政党执政体系形态创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根据,在于一种排他性的代表资格和减少政治浪费的工具理性。这个代表资格,就是与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而工具理性最突出的功能性特征,就是便于整合政治资源以及保持社会稳定。前者表明的是共产党政治品格的特殊性,后者则是普遍性价值选择与中国具体实践的结合。因此,中国政党政治创制带来了一个理论研究的新空间,即如何为代表性的确立和延续本身提供前提。具体说来,这个问题包括两个基本内容,即代表性的道义性如何成为现实以及如何建构并发展社会主义的学说和实践。
新中国成立以后,排他性代表资格的根据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示,即“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不过,这个表述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为了使合理性与合法性取得一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由此,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一致就包括两个主要含义,一个是说共产党不仅是无产阶级而且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另一个则是指“三个代表”的性质内在于党的合法性自身和共产党执政的排他性。这两者的联系就在于,由历史和现实相同一的合法性,在改革开放中转换为道义上的合理性;而在创新发展中,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主要是由其实际政绩来提供持续支持的。因此,逻辑上的疑问(包括现实中的腐败)不过是现行体制自身创新发展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而不是否定这个体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根据。
事实上,代表性的道义保证同样可以从比较的角度来理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因为,只有明确了区别才能突出社会主义的道义性,也才有可能使社会主义的政党政治得到真实的定性。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实内容更要由具体的实践来给出和充实,不过就建构的方向或出路来讲,它首先是一个理论问题。这样讲的根据一方面是指理论的指导性,另一方面则在于问题本身的特性,即排他性代表的宣称在理论上是自为自足的。简括地说,理论需要回答的问题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历史根据与发展要求的联结转换,即政党政治创制的合法性与社会主义道义的合理性的一致性,以及作为这个道义的核心内容的共同富裕如何成为符合人类文明取向的根本选择;另一个是理论逻辑和现实选择的联结转换,这种选择的直接作用不仅在于可以减少政治浪费,并且必须有利于中国的现代化竞争。(作者:孙津 北京师范大学)
政党
一、政党的概念
政党一词源于拉丁语,原意是“部分”、“集团”,后来转意为一种社会政治组织。西方政治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政党下过许多定义,但大都是从形式上概括了政党现象,掩盖了政党的阶级性,因而是非科学的。只有马克思主义才对政党作了科学的解释。我们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党也有阐述,结合各种类型政党的情况,对政党的概念作如下表述,即政党是阶级组织,它代表一定阶级、阶层的根本利益,由其中一部分最积极的分子组成,有共同的政治主张(理论和纲领),采取共同的行动,是为夺取和巩固政权而联合起来的有组织、有纪律的政治组织。
二、政党的特征
政党是阶级的组织,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必然发展为政治斗争,而各阶级、阶层之间的政治斗争,又集中地表现为政党的斗争。
政党的主要特征是:
1、政党是特殊的政治历史现象。政党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它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也将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消亡。政党是一个历史现象,它仅仅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相联系。
2、政党是阶级中一部分人组成的政治组织。阶级是按人们在产生中的地位划分的,是经济地位相同的人们组成的集团。无论是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还是处于被统治地位的阶级,在实现其阶级使命时,都是由其成员中一部分人最有觉悟、最积极的分子带领本阶级进行斗争的。这一部分人能够代表整个阶级的利益,统一整个阶级的意志,是本阶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组织成为政党,成为阶级的核心。
政党是一个阶级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的最高代表,这是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区别之一。
3、政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组织。政党要发挥阶级组织者、领导者的作用,实现阶级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通过各级组织把党员集聚起来,并通过组织纪律把党员的行动统一起来。政党的纪律严格与否是检验政党有无战斗力的重要标志。
4、政党要有一定的政治纲领。政治纲领决定一个政党的政治目标,而政党之间的差异也主要表现在政治纲领的不同,这是由政党所代表的阶级特点及其在不同历史阶段中不同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
5、政党和政权密不可分。政党只有掌握了国家政权才能实现其政治纲领。政党作为政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它把掌握政权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因此,政党和政权密不可分,这是由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三、政党的作用
1、争取和教育群众。政党的首要作用就是争取本阶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包括争取更多的同盟者。
2、集中阶级意志。政治统治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所进行的统治。政党是争取和实现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集中它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意志。
3、掌握政权,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政权从来就是各种政治派别发挥政治作用的基本领域。政党从产生那天起,就同国家政权发生了密切的关系。这不仅是因为政党本身就是一定阶级为取得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治统治而建立的,而且还在于政党要把集中起来的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就必须得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制定政策的形式才能形成。
四、资产阶级政党的产生、特征
1、资产阶级政党是一定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产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是资产阶级政党产生的根源。资产阶级政党最初产生于英国,到目前为止,几乎所以资本主义国家都有资产阶级政党存在。资产阶级政党维护的是产生它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代议民主制政治的补充和完善。
2、资产阶级政党的主要特征
(1)标榜“超阶级性”;
(2)政党活动以议会为中心;
(3)组织上较为松散,没有明确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党内派系斗争合法化。
五、资产阶级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亦称政党政治,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它是政党出现以后统治阶级实现其政治统治的主要方法。
资产阶级的政党制度,是指通过议会选举或总统竞选,由资产阶级政党轮流执政、联合执政或单独执政,以实现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一种方式。资产阶级的政党制度一般不是通过法律确定的,而是在政党干预政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后来有些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分为三大类,即两党制、多党制和一党制。其中,两党制和多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主要形式,这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决定的。
1、两党制
两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一种主要类型。所谓两党制,是指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由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而轮流执政的一种政党制度。两党制是指两个大政党轮流执政的制度,并不是说在实行两党制的国家中只有两个政党。资产阶级的两党制最早发源于英国,最有代表性的是英国和美国。
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英国轮流执政的两个资产阶级政党是保守党和工党。英国的两党制具有两个基本特点:(1)与议会制相结合;(2)两党都采取集中制,以纪律约束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
19世纪中叶以来,在美国轮流执政的两个资产阶级政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美国的两党制也具有两个基本特点:(1)与总统制相结合;(2)美国的政党组织松散,没有严格的纪律。
两党制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它易于造成一种民主假象,平息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抗议,使人们把希望寄托于另一个暂未执政的资产阶级政党,从而放弃独立的政治斗争。
2、多党制
多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另一种类型。所谓多党制,是指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通常由几个政党联合组织政府的政党制度。具体地说,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多党林立,其中一些主要政党势均力敌,谁也不能单独执政,只好由几个政党联合执政。在议会中联合执政的几个政党凑成多数席位,成为执政党;不参加政府的各政党,即为反对党。多党制最早产生于法国,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以法国和意大利最为典型。
多党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几个政党联合执政;(2)政局不稳定,政府更迭频繁。
多党制的性质和两党制一样,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是欺骗劳动人民的手段和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3、一党制
一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又一种类型。所谓一党制,是指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一个政党掌握政权,而不允许其他政党存在或不允许其他政党与之争取政权的一种政治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一党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西斯主义国家的一党专制,另一种是亚非拉一些民族独立国家的一党制。法西斯一党专制,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阶级斗争极端尖锐的形势下,垄断资产阶级感到不能再以一般的民主手段维护其统治时所采取的一种极端方法。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独裁统治是垄断资产阶级利用一党制实行独裁统治的典型。
六、压力集团及其对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影响
1、压力集团是指在各行各业的人员中,对某些问题有共同利益、或对某些问题有共同主张者、为要使政府维护其利益或实现其主张而组织起来对政府施加政治压力的集团。从法律形式上讲,任何阶级、阶层、职业、行业、种族、宗教的人们都可以自由组织自己的压力集团。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压力集团的活动方式是以谈判、协调、平衡、影响、施加压力等手段来实现他们的要求的。它是在资产阶级统治制度的允许下,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而为垄断资本所使用的一种政治工具。
2、压力集团和政党的主要区别
(1)政党有政治纲领,掌握政权是政党的主要目标;压力集团没有比较系统的政治纲领,也没有直接掌握政权的要求。
(2)政党代表垄断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它不能充分反映垄断集团内部的利益矛盾;压力集团代表某一垄断集团的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它只强调某特殊集团的特殊利益。
(3)政党在某种意义是间接地、隐讳地实现垄断资本的利益;压力集团则明确、直接地表达并采取各种手段去实现集团的利益。
3、压力集团参与政治、影响政治过程的形式
(1)参与选举活动,影响政治录用的过程;
(2)包围议会,影响政治决策过程;
(3)进入行政机构,影响政治实施的过程。
七、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1、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
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工人运动的发展,二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传播。前者是无产阶级政党产生的阶级基础,后者是无产阶级政党产生的思想基础,只有这二者的结合,才能产生无产阶级政党。
2、无产阶级政党的主要特征
(1)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产物;
(2)无产阶级政党由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
(3)无产阶级政党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战斗集体。
3、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的主要内容,就是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共产党通过政治、思想、组织三种途径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政治领导是核心,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由这三方面构成的共产党的领导,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的本质。
4、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特点的集中反映,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世界观在行动中的体现,又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其主要特点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共同活动准则;
(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4)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任务;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2、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之一。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1)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
(2)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
(3)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举荐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4)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5)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3、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
(1)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
(2)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社会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3)有利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
1、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同;
2、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
3、政党的职能不同;
4、政党之间的关系不同。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的政治学思考 林尚立
一、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结构
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从根本意义上讲,就是指执政党凭借其自身力量从国家和社会中所获得的领导基础和执政基础。在这里合法性不仅仅体现为执政党从国家和社会中所获得的支持程度,而且体现为执政党领导与执政本身的领导的合理性、权力的合法性和治理的有效性。这也就是说,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由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依据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对执政党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合法性结构,主要由以下四方面因素构成:
第一,社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来说,社会主义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和奋斗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党的领导地位的获得除了历史规定之外,就是党对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拥有的领导权,而党的领导地位是否巩固,关键就看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否成功。这也就决定了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执政党获得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政治基础。
从执政合法性的角度来看,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其核心是最大限度地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是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其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实现社会公正。
第二,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价值体现。从执政的角度讲,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规定。人民民主的精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二是人民拥有平等的权利;三是国家保障人民的权利。依据人民民主的精神,党的执政必须在制度和政策上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党与社会的关系;二是党与国家的关系;三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而使人民民主有良好的实现空间和有效的政治与法律保障。
第三,社会轴心。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社会与政党形成一种三角关系。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政党在这三角关系的顶部。在党与国家关系中,党应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在党与社会关系中,党应处于社会轴心地位。党的社会轴心地位是党保持政治领导地位的根本基础。在现代经济和政治条件下,社会是相对独立于国家而存在的,因而,从根本意义上讲,党要成为社会的轴心,关键在于党要全面赢得社会。党要赢得社会,党首先要成为社会的先进力量,代表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并积极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其次,党要与社会、与大众保持最为密切的联系,关怀社会和大众,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赢得了社会,成为社会的轴心,党的领导和执政也就赢得了稳固的社会基础,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依法治国。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是法治。执政党要有效地、合法地动作国家政权,就必须实行依法治国。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传统比较薄弱,依法治国的实践也不成熟。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证明:依法治国不仅关系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执政,而且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命运。对于执政党来说,如果说人民民主关系到执政党所掌握政权的合法性,依法治国则关系到执政党行为的合法性。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依法治国,既是一项原则,同时也是一项工程。党首先要坚持这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全力推进这项工程。
二、执政党执政的功能体系
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党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党、国家和社会都在不同的程度上获得了各自的自主性,并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实践证明,如何有效地分配和规范党、国家和社会的三者功能,并使它们形成良性的互动和互补,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有效管理和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性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应主要承担以下六大功能:
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由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建立的,因而,国家建设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建设的核心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国家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得到有效的运作。
社会整合。社会整合是任何社会发展的前提,对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来说,其意义更为突出。原因有二:一是到目前为止,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落后国家建立起来的,因而都面临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任务,而通过有效整合建立起来的统一有序的社会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前提;二是随着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基本上都处于改革时期,经济和社会正发生比较深刻的变化,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保持变革后社会的有机性和整体性,将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功和社会主义的最终前途。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社会,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要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就必须重新思考整合社会的组织、体制、机制和观念。
政策供给。作为执政党,更重要的是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仅是党的生命线,而且也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生命线。党如何依据形势的发展与要求,适时地作出科学的决策和反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是党实现有效领导和有效执政的基础保证。政策供给有个质与量的问题。从理论上讲,政策供给的关键在于政策的质,而不在于政策的量。没有政策质上的保证,必然带来政策量上的扩展,长此以往,必然形成恶性循环。在这样的条件下,政策供给必将失效。因此,民主、科学决策是政策供给的灵魂。
价值分配。有效的价值分配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领导基础的关键。所谓价值分配,就是党必须把科学的思想意识和先进的文化传输给每个公民,从而在整个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共同目标。要进行有效的价值分配,首先必须形成符合人类理想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价值体系,其中涉及社会价值体系、政治价值体系和人生价值体系;其次必须建立合理而有效的价值分配的系统和机制,其中涉及到教育体系、教育原则、宣传体系、宣传方式等。
利益协调。利益是社会运动的本质。有效的利益协调,不仅能够保持社会的平衡发展,而且能够激发强大的社会发展活力。在一个社会,利益是多元的,也是多层次的,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及每个社会单元。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说,利益协调的核心原则主要有三条:一是依法保障各种利益;二是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三是保障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
全局调控。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不仅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而且要有效地整合国家。整合国家的核心,就是如何将党的意志贯穿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保证政治的统一和稳定。中国共产党在十五大上提出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原则,是党实现全局调控功能的重要指导原则。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实践中将这个原则转化为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和机制。
三、执政党执政的资源体系
执政是一个完整的政治过程,其前提是赢得政权,其基础是巩固政权,其使命是维持和发展国家与社会,其目的是实现党所代表的意志。一个政党要能在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上立于长久不败之地,就必须有强大的资源体系予以支撑。在民主的政治条件下,由于政党时刻直接面临社会的压力和挑战,所以这一点尤其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越是推进民主的发展,越是要重视党执政的资源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党执政的资源体系主要由以下六方面的因素构成:
阶级与社会。政党是有阶级性的,任何政党都代表一定的阶级利益。阶级性虽然对政党产生了规定作用,但是也正是这种规定作用使政党获得了其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基础,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号召力和影响力。党一旦成为执政党,党所代表的阶级就成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但是,从执政的内在要求来看,一个政党要赢得政权和巩固政权,它所依赖的社会基础不能仅仅局限于本阶级,而必须以整个社会力量为基础。这就要求执政党在执政中,能够从本阶级的立场出发,最大限度地代表和维护社会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执政党的这种代表性,是执政党不断赢得社会支持的关键。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讲,执政党的阶级性与执政党的代表性没有本质的冲突,两者是互补的。为此,党要在执政中,不仅要赢得自己所代表的阶级,而且要赢得自己所管理的社会。只有同时赢得阶级和社会,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党员与组织。一定规模的党员和完善的组织体系,是党基本力量之所在。党员和组织要成为执政党执政的资源,关键在于党员和组织必须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对于党员来说,就是如何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基本利益;对于组织来说,就是如何把党员凝聚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并通过对社会的作用,将社会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党对社会的有效领导。
理论与信念。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来说,科学的理论是正确领导的思想基础。理论的科学性,一方面取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性,而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理论本身的现实性和发展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但是它要成为党执政的永久理论和思想资源,就必须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只有在实践中获得证明的科学理论,才能给人们带来信念。
章程与制度。章程是党的旗帜,也是党的组织和纪律规范。作为一面旗帜,党的章程应该成为党的宣言书,不仅宣告于党员,更重要的是要宣告于社会;作为党的组织和纪律规范,党的章程就应该在党内具有绝对的权威,从而保证党的战斗力和组织力。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双重角色,是由不同的组织和运作体系来体现的。党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的领导体系在政治上要高于党的执政体系,因而,党的领导体系对党的执政体系有直接的影响。在民主化的条件下,党要保持其执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首要的任务是完成党的领导体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为此,在提高党的章程权威性的同时,要丰富和完善党的章程对党的领导体系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度产生规范和效能,信念产生认同和动力,这两者都会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资源。
人才与政治家。人是决定性的力量。对于党的执政来说,人才是党保持活力和有效执政的决定性因素。所以,人才建设应该是执政党建设的一项核心内容。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就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不仅明确提出要实现干部的“四化”,而且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有一大批年轻的政治家,认为只有这样,我们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实践证明,邓小平的思想完全正确。对于执政党来说,人才的关键不仅在于能力,而且在于政治素质。因此,人才不仅需要网罗和挖掘,而且需要培养和锻炼。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必须建立更为完善的人才选拔、培养和培训体系。这项工作不仅利于当前,而且利于长远;不仅利于党风,而且利于党的生命力。
权威与民主。从根本上讲,权威不是基于权力形成的,而是基于人们的认同和信仰而形成的。党赢得权力的关键是党要得到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即要在群众中树立应有的权威。在社会主义政治条件下,党要在群众中树立必要的权威,一方面取决于党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如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取决于党的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认同度的提高,就后者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体制架构下,其有效的实现方式就是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不仅使党员,而且使群众成为选拔和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的基本力量。推进民主是党保持其领导合法性的现实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党内民主是整个民主发展的原动力;但是就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来说,还是要将党内民主和人民异议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以人民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而形成的民主发展道路,不仅能保证党的领导,改善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提高党的领导权威,而且能够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在稳定和良好的政治条件下得到迅速发展。
四、执政党有效执政的实现方式
所谓有效执政,就是党不仅在执政中有效地实现了党所代表的意志,而且使自身的执政基础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而且,从操作层面上讲,党的有效执政,就是充分积累和有效配置自身的执政资源,积极实现自身所承担的功能,有力提升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使党的领导和执政立于不败之地。从执政的角度讲党有效执政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来实现。
民主领导。在党、国家与社会的三者关系中,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决策的科学和全局的调控;党对社会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对社会的有效整合。显然,不论是在党与国家的关系上,还是在党与社会的关系上,党的领导要能够对党的执政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关键是要充分推行民主领导,其核心就是真正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这是党内民主建设必须直接面对的首要问题。在这方面,必须强调两点:一是民主集中制必须以保证和实现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基础;二是民主集中制必须实现制度化和程序化。前者是民主集中制保持民主性的基础;后者是民主集中制形成合理集中的关键。
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通过广泛的立法和有效的执法,积极推进国家的法治化建设;其次,就是要合理地解决好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领导与执政之间的关系。党的领导在国家这个层面上展开,不仅有实际的权力,而且以一定的制度方式进行,因而依据民主和法治的要求,它与执政的关系也就应该纳入国家法律的范畴。再次,就是党的具体执政行为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展开,忠实执行法律的规定,尊重法律的权威性。
参与社会。所谓参与社会就是党在执政的同时,必须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积极与社会形成最为密切的联系。这是现代政治条件下,任何一个执政党保持执政地位,实现有效执政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国家,随着改革和经济的市场化,执政党如何有效地参与社会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政治课题,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与社会有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基于单位制的社会结构而形成的,因而,它往往体现为党在各类社会组织中的存在。然而,随着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展开,传统的政、经、社一体的社会组织解体,社会组织功能日趋职业化和单一化,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就逐渐地从单位组织中脱离出来,回到社会本身。在这样的条件下,党与社会的关系就开始逐渐产生距离。因此在当今中国,必须重新考虑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重新建立党与社会的密切关系。在新的社会结构下,这种关系的重建对党实现有效执政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因为,在新的社会结构下,社会的相对自主性的增强使得社会对国家具有越来越强的决定作用。党只有牢固地拥有了社会,才能牢固地拥有国家政权。
协商对话。利益的多元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发展,这种趋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将日益体现。要在利益多样化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保持党的有效领导和有效执政,关键是如何以党的领导和执政为中心,合理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以及各种利益单位。为此党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和政治协调机制,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在制度范围内扩大社会的政治参与,协调和综合各方的利益。
政党 阶层 利益团体1政党的基本概念政党对现代政治的运作如此之根本,以至于人们经常以为它的角色和重要性乃理所当然。然而,政党实际是相对晚近的产物,不过是在19世纪早期作为赢得选举并掌握政府权力的政治机器才出现的。
政党是现代政治的主要组织原则。不论政党是民主的重要工具还是独裁和压迫的根源,它们都是国家与市民社会、政府机构与社会内部团体和利益之间必不可少的纽带。
政党political party
政党是为赢得执政权力的人们组织而成的团体。
它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是一种社会的政治组织
是反映特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的政治组织
这种组织的主要作用在于争取并运用政治权力,以维护成员的政治理想和增进成员的共同利益
政党一般都有一整套的组织体系,以章程和机构的形式,来约束成员的行动
政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相当数量的成员,但是这些成员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以政党的名义采取共同的行动,则视不同政党的情况而定。
政党通常与利益集团或社会运动相混淆
政党与其他团体的区别在如下四个方面:
政党的目标是赢得政治职位并掌握执政权,但是许多小党更多是利用选举获取宣扬理念的平台
政党是由正式成员组成的组织化团体,从而与较广义和分散化的社会运动相分离
政党所关注的议题通常比较广泛,涉及政府政策的各个主要领域,但小党可能会关注单一议题,类似于利益集团
政党基于共同政治偏好和一般意识形态认同而团结起来
政党是大众政治结构的一部分,是随着代议制政府和选举权的逐步普及而产生
在此之前所谓的党、派别往往是意气相投的政治人物组成的团体
柏克在18世纪后期将政党描述为依照彼此同意的原则集合起来的群体
现代政党首先出现在美国。虽然制定美国宪法的建国先贤对政党颇为厌恶,但联邦党(后称辉格党,1860年更名为共和党)在1800年总统大选中却以群众型政党的姿态出现。许多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党刚开始是议会派别,只是后来为了争取不断扩大的选民,它们才建立议会之外的选区支部和地方机构等组织。相较之下,社会主义政党和代表宗教、族群和语言团体的政党,都是由活动于政府之外的社会运动或利益集团发展而来的。
派别、派系faction,派别主义factionalism
派别和政党最初可以互换使用。派别现在更常用来指较大组织(通常是政党)内的部分或团体。
尽管派别可能较为稳定且持久,并拥有正式的组织和成员,但其目标和组织地位仍与其母体政党相兼容。若非如此,则这些团体就会被视为党中之党。有时候,人们将派别同圈子tendencies加以区分,后者是更松散且更非正式的团体,仅有共同的政策和意识形态倾向
派别主义指的是派别的滋生,或严重的派别对立。派别一词常用作贬义,派别主义则始终带有贬义,暗指各种削弱对手的明争暗斗。
政党 阶层 利益集团2政党的分类政党分类
最为重要的政党分类一般包括:
干部型政党和群众型政党
代表型政党和整合型政党
宪政型政党和革命型政党
左翼政党和右翼政党
最常见的分类是干部型政党和群众型政党。
干部型政党最初意指先要人物组成的政党,由很少重视群众组织的非正式领导人团体支配。这类政党一般都是由选举权受限制时期的议会派别或小团体发展而来。
干部一词现在更多地用来指受过训练的职业党员,他们应由更高的政治信念和理论素养。
干部型政党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依靠的是政治上积极、能够为群众提供意识形态领导的精英(通常服从半军事化的纪律)。虽然党员由严格的政治标准,但是个人名利和简单的好处也经常是入党的强大动机。
群众型政党则高度重视扩充党员和建立广泛的选民基础。尽管选举权的普及迫使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政党寻求群众支持,但是最早出现的群众型政党却是欧洲的社会主义政党,如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英国工党,它们建立了动员工人阶级支持的专门组织。
这种政党的关键特征,是对人员录用和组织的重视甚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信念。尽管这种政党形态常有民主组织,但除了少数活动家之外,党员通常很少进行参与,只是一般地赞同党的原则目标。
代表型政党representative party与整合型政党integrative party
代表型政党认为其首要功能是获取选票,因而它意图反映而不是塑造民意。代表型政党采取了兼容策略,对它来讲实用主义先于坚持原则,市场调查高过民众动员。这类政党在现代政治中十分盛行,这些政治人物被描述成权力追求power-see-king者,这些人愿意采取任何足以促成选举胜利的政策。
整合型政党采取了预见性而非应对性的政治策略,这类政党希望动员、教育并激励群众,而不仅仅是回应它们的要求。典型的动员式政党式意识形态上纪律严明的干部型政党,但群众型政党也可能表现出动员倾向。
宪政型政党和革命型政党
宪政型政党承认其他政党的权利和资格,因而式在规则和制约的框架内运作的。特别是这类政党承认政党与国家、执政党与国家机构(官僚、司法和警察等形式上独立和政治中立的机构)之间的界限。最重要的是,宪政型政党承认并尊重选举竞争的规则,认识到自己能够获取选民支持而上台,也同样会因选民唾弃而失势。自由民主制中的所有主流政党都具有这种宪政特征。
革命型政党则是反体制或反宪法的党,它可能是左翼也可能是右翼。这类政党的目标是掌权,用直接起义和人民革命或纳粹和法西斯的准合法手段颠覆现有的宪政结构。在某些情况下,革命型政党被归为遭官方正式取缔的极端主义或反民主政党。比如新纳粹政党。
以意识形态取向为基础的分类是通常所谓的
左翼                 右翼
被打上左派标签的政党(进步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政党)的特征是信奉变革,包括推动社会改革或大规模的经济转型,其传统支持者是穷人和弱势群体。
被视为右翼势力的政党(保守主义政党、特别是法西斯政党)一般主张维护现有社会秩序,在这种意义它们是稳定的力量,其支持者通常有企业家阶层和物质上满足的中产阶级。
一方面,几乎所有政党都由左-右两翼,另一方面,在社会整合比较成功的国家中,左右两翼的分别也并不始终那么清晰。政党制度:
广义的政党制度,指有关政党本身的组织形态、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党与政府、社会之间关系的各项制度的总和。
一般的观点认为政党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政党执掌政权,或者是政党参与和影响国家政权的合法方式。
政党制度是政体的组成部分,同选举制度、议会制度和政府体制有着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政党制度包括:
一党制:
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政党,或虽然存在多个政党,但长期以来只有一个政党执政的政党制度。
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一党制较之多元政党体制更趋向于稳定。
两党制:
两党制是指在某个国家中,虽然有多个政党,但是事实上只有两个主要的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优势地位,通过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或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的方式,上台轮流执政。如英国、美国。
两党制一般存在如下特点:
1 两党轮流执政。一个党在竞选中获胜,称为执政党,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来实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另一大党则作为在野党和反对党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有的还在议会中成立影子内阁,以伺机取代执政党。这就使执政党必须在执政过程中照顾各方面的利益,由此看来两党制比一党制更为民主。
2 在两党制的情况下,一党在竞选中获胜就能够全部掌握行政权,以本党的名义向选民负责。因此执政党能够在行政机构中比较一致地推行政策,从而比多党制更加有效
3 由于两党制下是一党单独执政,因此政府比较稳定。
多党制
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存在多个政党,其中任何一个政党都没有能力得到法定多数而单独执政,通常与其他政党联合行使政权。
多党制具有如下特点:
1 联合执政。由于政党众多、选票分散,难以形成绝对多数的执政党,所以,各主要政党往往在大选前(如法国)或大选后(如德国)组成党派间的联盟,以形成有效的多数。因此小党的地位比两党制国家要优越的多,联盟轮流执政,但是待价而沽的小党甚至有可能始终成为执政党。
2多党制国家政党对政府的控制力弱。因为政府通常由代表不同利益的政党联合组成,所以政府内部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意见。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把自己的意志完全贯彻到政府行为中。妥协的决策意味着更加民主,也意味着效率低下。
3 多党制国家的政府往往缺乏稳定,一旦执政联盟内的政党无法达成妥协,就可能出现由于部分政党退出而导致执政联盟称为少数而垮台。如意大利、法国的政府频繁更迭多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政党的功能
活动于选举竞争背景下的宪政型政党,往往被称为民主的堡垒和检验健康民主制度的试金石。
垄断政治权力的政权党更多地被描述为操纵和政治控制的工具。
但是政党的一般功能仍然可以被归纳如下:
代表
培养和录用精英
制定目标
利益表达和聚合
社会化和动员
组建政府
代表
代表常被视为政党的首要功能。它指政党回应和表达党员与选民意见的能力。
用系统论的术语讲,政党是确保政府关心更大社会期求的主要输入机制。显然,这项功能在开放和竞争性制度中实现得最好。因为该制度能够迫使政党对民众的偏好做出回应。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政党不仅回应民意,而且还力图塑造或动员民意。
培养和录用精英
所有类型的政党都负责向国家输送它们的政治领导人。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党提供了训练政治人物的场所,使他们获得一些技能、知识和经验,提供给他们通往仕途的阶梯。
制定目标
政党在传统上是社会设定集体目标,并在某些情况下确保这些目标实现的工具。政党之所以扮演这种角色,是因为它们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为了获得选民支持拟订了施政纲领。这不仅意味着政党是政策推动的源头,而且还促使政党提出条理清晰的政策选择,供选民在多种切实可行的目标中做出选择。
议会制下的政党显然负有这种功能,它们一旦当选就可以宣称自己获得了选民授权以推行其政策。然而随着兼容型政党的非意识形态化倾向,以及竞选活动越来越重视个性和形象而忽视政策和议题的现象,普遍削弱了政党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在文官部门和利益团体的压力以及国内和国际的背景下,政党纲领几乎肯定会有所修改。
利益表达和聚合
在形成集体目标的过程中,政党也会帮助表达和凝聚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不同利益。政党甚至常常称为企业、劳工、宗教、族群等团体提出或捍卫它们的各种利益的工具。
全国性政党总是要表达众多群体的要求,这迫使它们凝聚这些利益的时候将其整合成协调的整体,保持各种竞争性利益的平衡。宪政型政党在选举竞争的压力下显然要这样做,即便是垄断型政党,也要通过其与国家和经济的紧密联系来表达和聚合利益。
社会化和动员
通过内部辩论和讨论,以及竞选活动和选举竞争,政党成为政治教育和社会化的重要媒介。政党所选择关注的议题帮助设定了政治议程,它们所表达的价值与态度也成为更大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就垄断型政党而言,宣传官方意识形态被有意识地认定为党的中心功能。
竞争性制度中的主流政党,在鼓励各团体遵循民主游戏规则并动员人们支持体制本身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毫不逊色。
组建政府
人们经常认为,复杂的现代社会如果没有政党将无法进行治理。
首先政党能够帮助组建政府,在议会制中甚至可能建立政党政府party government 政党还使政府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如果政府成员来于同一政党则更是如此。
其次,政党还可以促进议会与行政两大政府部门的合作。在议会制中,政府由控制议会多数的一党或多党组成,有效地保证了两部门的合作。即使在总统制中,行政首长也能通过呼吁党的团结而施加影响。
最后,至少在竞争性体系中,政党是政府内外反对和批评声音的极为重要的源头。这还拓展了政治辩论的空间,教育了选民,有助于确保政府受到彻底监督。政党组织
按组织特性,现代政党可以分为3类:
一类是政治纲领含糊不清、组织松散、约束软化的政党,比如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
一类是纲领明确清晰、组织紧密、纪律严明、约束有力的政党,比如共产党
一类是居于两者之间的政党,如英国的保守党、日本的自民党
围绕竞选而运作的政党,其权力中心一般在议会党团或行政领袖。
利益集团
利益团体与政党一样,是现代社会中政府与被统治者间的主要联系渠道之一。两者的源头在某些方面也相似,都是代议制政府之新时代的产物,体现了正在兴起的工业社会中日益复杂的分工和分群状况。关心赢得选举的政党,力图建立支持者联盟并拓展诉求范围,而利益团体则采取更为鲜明的立场,以符合所代表的人们的期望或价值
这类团体最初较难确认。有些团体早在代议制政府出现之前就存在,如1787年建立的废奴协会。
反谷物法联盟anti-corn law league是为向政府施压于1839年成立,该联盟被认为是英国利益团体的雏形。
利益团体/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
利益集团又被称为压力集团pressure group
是以影响政府政策或行动为目标的组织化社团。利益团体与政党的区别在于,它们试图从外部施加影响,而不是想赢得或行使执政权。
利益团体的议题关注面一般较为狭隘,因为它们通常关心某项事业或特定团体的利益,很少具有一般与政党有关的更广泛纲领或意识形态特征。
利益团体与社会运动不同的不同之处,是它们具有更高层次的正式组织。但是,并不是所有利益团体都由正式意义上的成员,因此有些学者更喜欢用比较宽泛的组织化利益organized interests一词。
利益集团的分类:
国内一般将利益集团分为:
1 非正规性的利益集团
2 非社团性利益集团
3 机构性利益集团
4 社团性利益集团
1非正规性的利益集团
非正规性的利益集团就是无组织的暴徒和骚乱,它或多或少是不满或抗议的自发表现形式
2非社团性利益集团
非社团性利益集团的特点也是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它是建立在共同意识到的种族、语言、宗教、地区和职业基础之上的,也可能是建立在家族关系或血统的基础上。
3机构性利益集团
机构性利益集团存在于诸如政党、公司、立法部门、军队、政府行政机构和教诲组织之中。
4社团性利益集团
社团性利益集团是从事利益表达的专门机构,它们是为了表达某些特定集团的目标而专门建立起来的。比如工会、种族集团、商业协会、宗教团体、外交协会。
西方的分类:
社群型团体 communal groups
机构型团体 institutional groups
社团型团体 associational groups
社群型团体
社群型团体的首要特征是它内嵌于社会结构当中,成员根据出身而定,而非经刷选而出。家庭、部族、种姓和族群等属于此类团体。
机构型团体
机构型团体是那种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试图在此机构内部并通过这一机构发挥影响的团体。它们与利益团体的区别在于自身没有一点自主性和独立性。官僚机构和军队是最明显的机构型团体的例子,并且通常内部都由若干互相竞争的利益。
社团型团体
社团型团体是由追求共同但有限目标的人们组成的团体,人们行动自愿,具有共同的利益、期望和态如何看待利益团体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话题
支持利益团体的观点如下:
它们表达和提出了政党所忽视的利益和看法,提供了选举间歇期影响政府的途径,从而加强了代表性。
它们促进了讨论和辩论,从而培养出了更有见识和知识的选民,提高了公共政策的质量。
它们拓展了政治参与的空间,提供了传统政党政治之外的另一个选择,同时还给了基层行动机会
它们保证了国家受到充满活力和健康的市民社会的制衡,从而制约了政府权力,维护了个人自由
它们提供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交往渠道,使政治系统的输入与输出相一致,从而有助于维护政治稳定。
反对利益团体的观点
它们提高了富人、特权者以及那些能够接近财政、教育、组织和其他资源者的发言权,从而加剧了政治不平等。
它们引起了社会和政治的分裂,因为它们关注特殊的而不是公共的利益促进少数利益而忽视社会政体利益
它们行使的是不合法的权力,因为其领导人不同于政治人物,不对公众负责,其影响也避开了代议程序。
它们通过根本不受公众监督的谈判和交易施加影响,因而使政策过程封闭而且更加神秘。
它们造就了能够妨碍政府行动并使政策无法推行的大批既得利益者,因而使社会无法治理。
许多学者相信,利益集团所代表的团体政治之所以有不同样式和意义,完全是由于各个政治体系的独特因素所致。影响最大的利益团体政治模式有:
多元主义
法团主义
新右派
多元主义模式:
多元主义理论对团体政治的描述最为正面,它强调团体能够使个人免于政府侵害并提高民主的回应性。
多元主义的核心思想是认定政治权力是碎片化并且广泛分布的。决定经复杂的讨价还价和互动过程而做出,从而保证众多团体的观点和利益能够纳入其内。
多元主义倾向于肯定组织化团体乃是政治过程的基石。多元民主认为,团体和组织化利益已取代政党称为政府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首要联系。该理论的核心假定是:
所有团体和利益都有组织和接近政府的可能
就领导人能够广泛表达成员的利益或价值而言,这些团体存在内部回应性。
团体的政治影响大致与其规模和所获取的支持的强度相符。
法团主义模式
法团主义模式与多元主义模式的区别在于,它体现出发达工业社会中团体与国家形成密切联系。法团主义强调某些团体在与国家的关系上享有特权地位,从而能够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部分学者认为,法团主义是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趋向,所有发达工业社会都存在某种形式的法团主义。基本是多元民主的美国,也授予某些机构某些准立法权quasi-legislative power,推动了政府和主要利益集团间正式关系的发展。法团主义取向反映了团体与政府的共生关系,团体争取圈内人的地位,是因为它这样能进入政策制定过程,从而更好地保护成员地位。
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团体,因为它们是知识和信息的双重来源,而且政府政策的推动,也离不开利益团体的配合。
法团主义不同于多元主义
它认为利益团体具有等级秩序,处于无须对其成员负责的领导人的支配之下
团体领导人拥有进入政府特权渠道的代价,是愿意引导本团体成员配合政府行动
多元主义认为团体政治补充了代议过程,而法团主义则倾向于通过规避公众监督的交易来做出决定
法团主义造成了政府超载,政府为主要团体控制,无法拒绝它们的要求
新右派模式:
新右派关注法团主义与公共支出增加之间的关系。认为利益团体是某些国家经济繁荣或失败的决定因素。例如,英国、澳大利亚都被认为深受制度僵化institutional sclerosis 之苦,原因在于出现了 强大的利益团体网络,它们通常受控于狭隘的阶层利益联盟。
强大且组织完善的利益团体同经济增长和国家繁荣成反向关系的启示,让新右派采取了强烈的反法团主义的举措。最典型的就是撒切尔对工会势力的打击
利益团体可能影响政府决策的渠道一般包括:
官僚机构
议会
政党
大众传媒
利益集团-官僚机构
最常见的是高级官僚和主要商业或产业利益集团的关系。主要商业团体在经济中具有生产者、投资者和雇佣者的重要角色,公众普遍认为商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存在一致性
利益集团-议会
利益集团通过议会施加影响经常被称为院外游说活动。游说 lobby指以争辩或劝说的方式向决策者直接表达意见。职业说客lobbyist即受雇表达利益团体观点的人。
由于游说日益增长的巨大花费,职业游说因近乎购买政治影响而受到批评。
利益集团-政党
团体影响政党的首要手段是提供竞选经费,负担费用者获得控制权。
利益团体-大众传媒
试图通过大众传媒和民意造势运动间接影响政府的团体,采取了各种非常不同的方法,从情愿、抗议、示威到公民不服从和策略性地使用暴力等不一而足。
利益团体采用这些策略往往是由于,该团体处于圈外者地位,无法直接接近决策者的渠道
阶层与阶级
同政党、利益集团不同,阶级与阶层既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严密的组织机构,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它们是虚拟性的团体,或者是大型潜在的利益集团。当然,这并不能否定阶级与阶层的客观性,几乎每个人都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林尚立:政党制度与中国民主:基于政治学的考察
[摘要] 中国的政党制度源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政党制度与中国民主成长的互动关系,中国的政党制度建设只有有效地嵌入国家制度体系,并融为一体,人民民主才能得到巩固与发展;同时,政党制度才能适应国家制度体系运行的内在要求而获得充分的保障与巩固,而政治协商是国家、政党互动的桥梁。
[关键词] 政党制度;民主政治;人民民主
事物是发展的,政治也是如此。任何发展都将构成历史运动逻辑的一环,也许不可能直接改变现实,但却是整个历史运动不可或缺的,因而都是有意义的。在政治研究中,最容易的就是用一种既定的价值来匡算现实,从而判定其对错,算计其前途命运。然而,现实政治发展从来就是按照自己的逻辑来演进的。这就要求政治研究必须从宽广的时空去认真审视现实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从而探究其本质与实际含义,寻找科学的应对之策。学术的使命在于探寻现象背后的规律,所有应然的判断都应该建筑在实然的分析基础之上。这是本文探讨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中国的政党制度源于中国社会发展,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党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随着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变化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必然发生变化与发展。这种变化和发展将直接决定着中国政党制度的自我完善及其与中国整个政治体系之间的关系,而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将对中国的民主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本文将从中国政治建设与政党制度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探究中国政党制度的前景及其对中国民主成长的意义。
一、中国民主化孕育相对独立的政党制度
中国的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包含三个层面: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和由各党派、界别参与所形成的人民政协制度,概括来说,就是由领导、合作和协商三个层面构成,从领导层面到协商层面,是一个主体日益多元、参与面不断扩大的过程。这样的政党制度框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就已确立,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存在并得以运行却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因为只有在改革之后,这个制度所包含的三个层面才日益制度化,并构成有机整体。“1989年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1993 年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推动中国政党制度变化和发展的因素很多,如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经济的市场化、社会结构的多元化以及政治的民主化等,但最初的,也是最直接的动力是来自改革开放之后的党政分开。
党政分开是针对改革开放前的党政不分而言的,其实质是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所形成的以党代政的问题。邓小平在反思改革前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时指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1] (第328-329 页) 与此相应,体制上就“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1] (第142 页) 。在这样的领导体制下,政党的一元化领导,既扭曲了国家制度体系,也扭曲了政党领导与执政,从而在整体上限制了人民民主的发展。显然,在扭曲领导体系和国家制度体系中“,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1] (第204 页) ,政党制度也就自然失去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种局面只有在党政分开之后才得到根本的改变。
从改革开放的具体历程来看,党政分开不是孤立的政治行动,它是与民主、法制建设统一在一起的。因而,党政分开所产生的实际效应有三:其一,改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其二,在宪法保障下,国家权力与国家制度体系获得依法运行的自主空间;其三,人民民主开始从“阶级专政”的形态向“人民当家作主”的形态转变。在民主化、法治化的大潮流推动下,这三大政治效应为中国政党制度走向制度化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变化使多党合作成为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政治基础。党走出一元化领导模式所产生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变,使得中国共产党不可能再依靠权力集中和资源垄断来组织、整合和控制全社会,而必须充分借助包括自身组织体系在内的各种社会和政治资源来领导和整合社会。在这方面,民主党派以及各社会团体无疑是重要的政治力量,而联合与协调这些政治力量的人民政协无疑是最为有效的、也最为合法的制度机制。因而,从执政角度来看,不论民主党派还是人民政协,都是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为此,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伊始,就把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看作是党领导国家、巩固执政的重要保证,他对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人士诚恳地说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各项事业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的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我们热诚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1] (第205页)
其次,国家权力与国家制度体系的依法运行使政党制度逐渐获得宪法和法律地位。党政分开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党和国家制度都遵循宪法的前提下,依据各自的规章运行。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而国法党规的基本使命就是“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 (第147,146页) 。所以,国家权力与制度体系的依法运行的另一面就是党的依法领导和执政。在这样的格局下,虽然党依然是国家的领导力量,但党的组织与运行体系逐渐地与国家权力与制度运行体系区隔开来,形成相对独立的系统。伴随执政党的领导与组织体系逐渐独立于国家权力与制度运行体系,中国的整个政党制度也逐渐获得了相对的制度与政治空间,从而为其制度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1989 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93 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从而使得这个基本政治制度获得了宪法保障。
最后,人民民主的建设和发展使得政党制度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体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规定,也是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党政分开就是要彻底破除限制人民民主发展的樊篱,使国家权力与制度体系重回宪法和法律的空间,使社会成员重新获得自主和独立;与此同时,随着政党分开彻底破解了作为“阶级专政”极端制度形式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也就自然从“阶级专政”回到其本质内涵,即人民当家作主。党政分开对人民民主发展所产生的制度和价值的双重效应,大大拓展了人民民主发展的空间。人民民主的发展必然要求相应的制度安排。从国家出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基层群众制度是现成的制度安排;从政党出发,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应社会多样化发展和公民多元化参与的有效制度安排。所以,中国的政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样,与中国的人民民主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体现和发展平台。人民力图通过政党制度实现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是中国政党制度得以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内在动力。
综上所述,中国政党制度自成体系并获得相对独立发展的重要政治前提就是党政分开。只有不断明晰党的体系与国家体系的边界,政党才能够在自己的空间中建构和运行其领导和执政的制度体系,从而使政党制度不断趋向制度化。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政党制度成长说明了这一点。这个事实逻辑对中国政党制度的未来发展也是有指导意义的。然而,政党制度获得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不是政党制度建设和发展的目的,仅仅是其走向成熟和完善的一种手段,或者说是一个过程而已。从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要求来看,政党制度建设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使政党制度与国家制度运行相适应,并逐渐嵌入到国家制度体系之中,使政党制度成为特定国家制度运行的外在标识和内在规定,达到政党制度与国家制度共生共存的境界。这就要求现实中的政党制度能够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国家制度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而得到全面的健全与完善。
二、政党制度在中国民主中的方位
在建设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各国民主发展的终极取向基本是相同的,但由于民主在各国所承担的具体历史使命是有差异的,所以,各国民主发展的具体形态和内在结构必然各不相同。这种差异首先不是体现在具体的民主制度上,而是体现在民主的成长逻辑上,因为,各国赋予民主的具体使命与各国迈向民主的现实条件与历史使命直接相关,而这些现实条件和历史使命在赋予各国民主的具体使命的同时,也构成其成长的现实基础与时代条件。
就中国现行的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来说,它一开始就与两大历史运动相结合:一是民族解放运动;二是解放劳动阶级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基于前者,民主的使命体现为反抗一切压迫和奴役,实现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基于后者,民主的使命体现为使广大的劳动阶级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数人的民主”。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旗帜下,把这两大历史运动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统一战线,建构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的革命统一战线,创造性地提出了“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体形式。毛泽东把“各革命阶级联合”所形成的集合体概括为“人民”,并将其视为组织国家和建立政权的基础。“人民是什么? 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2 ] (第1475 页) 。“无论如何,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这些阶级,或者已经觉悟,或者正在觉悟起来,他们必然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的力量。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3] (第674-675页) 在这里,我们看到以实现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和劳动阶级当家作主为取向的人民民主,首先要完成阶级集合体,即“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构建,只有在中国社会组成了“人民”,人民共和国才能在中国得以确立和巩固;其次,要完成劳动阶级的彻底解放,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人的民主”形态。前者关系中国国体,后者关系中国政体。
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及其得以确立的内在逻辑,决定了人民民主在中国的实践,首先要完成“人民”这个集合体的构建,从而巩固国体。革命年代要明确“人民”这个集合体,从而明确革命的阶级基础和革命的对象;在建设年代也要明确“人民”这个集合体,从而将社会凝聚成为有机整体,维护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面对改革开放,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所带来的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重新明确了“人民”这个集合体,强调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新阶层也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报告是这样阐述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在这里,全体人民的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明确,紧接下来的任务就是中国共产党如何将人民凝聚成为一个有机的阶级或阶层的集合体。不然,人民民主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阶级与社会基础。
仔细分析人民这个阶级集合体,我们可以看到,它实际上是一个结构有序的阶级集合体,至今为止,其内在结构始终如一:即工人阶级是这个集合体的领导力量;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是集合体的根本力量;集合体内各阶级或各阶层联合形成集合体的基础力量。这样的结构决定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人民这个集合体的领导核心,其使命就是要将各社会阶级或阶层力量联合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人民力量。显然,这种联合不是要消除各阶级本身,而是将各阶级凝聚为国家与政权的基本力量,凝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力量。因而,这种集合体在强调领导的一元性的同时,也强调集合体组成的多元性,实践表明,要保持这样集合体的健康发展,两者不可偏废,必须有效地实现其内在的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为这种统一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形式。虽然这个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不是直接按这样的政治逻辑设计的,但从这个制度形成的历史以及相关的价值关怀和理论取向来看,这个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和具体制度设计,都没有偏离这个基本的政治逻辑。如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的政治逻辑,如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都充分体现了这种政治逻辑,没有丝毫的偏离。
“人民”是一个政治集合体,在革命的逻辑下,它是革命主体的集合体,与革命的对象相区分,即与“敌人”相区分。在和平建设的逻辑下,它是组成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成员的集合体,既可以指称集合体本身,也可以指称集合体中的部分。所以,在和平建设年代,人民民主是针对全社会成员而言的。在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面对全社会的成员,人民民主必须从两个层面来运行民主:其一,必须在作为阶级或阶层集合体的人民上运行民主;其二,必须在普遍拥有当家作主权利的每个社会成员组成的人民上运行民主。前者,人民民主必须在制度上解决领导阶级与各阶级、阶层联合之间的关系,解决一元政治领导与多元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后者,人民民主必须在制度上解决人们基于当家作主意识和权利所形成的强大的、普遍的公民参与要求,因为,广泛而全面的公民参与是“当家作主式”民主的最基本体现。人民民主要同时在这两个层面上运行好民主,并不断地使民主制度化、法治化,就必须同时解决好三大基本政治问题:即大领导、大联合与大参与。大领导之大,是因为这种领导不仅要领导整个国家,而且领导整个社会;大联合之大,是因为这种联合既包含将全体社会成员整合为人民集合体,以巩固社会主义社会,而且也包含在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下将全体社会成员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以建成民主共和的现代国家体系;大参与之大,是因为这种参与不仅基于法律上的现代公民权利,而且基于政治上的阶级解放、或者说人民解放所形成的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这样参与不仅仅是监督性、表达性的参与,更重要的是当家作主性的参与,既要有深度,也要有广度。
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民主都会在自身的成长中形成相应的制度表达,并通过合适的制度表达来维护特定的民主形式,促进民主的有效发展。基于人民民主形成的中国民主,确实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作为基本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都是其特定的制度表达。用毛泽东提出的关于国体与政体关系的理论来看[4 ] (第289 页) ,这种制度表达作为一种政体形式,比较好地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政党制度,首先关乎的是这个国家与社会的性质,其次关乎的是人民民主的实践与运行,最后关乎的是现代化过程中党领导下的国家与社会的协调与整合。这三个方面都直接决定着中国民主的基本性质、基本结构与基本形态。可见,中国的政党制度源于中国民主的内在本质要求,中国的民主成长离不开这套政党制度;这也决定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发展将对中国民主的成长以及前途产生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从这个角度看,在中国的民主中,政党制度所处的方位是基础性的,同时也是决定性的。
三、政党制度与中国的协商政治
民主的本意就是人民统治,其最基本的形态就是人民在一起共同决定自己的事务,即直接民主。这种直接民主的最基本的实现方式就是协商。票决是协商的补充形式,选举就是在票决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权力委托上,选举能够比较直接和清晰地表达或展现每个人的意愿,所以,当民主被简化为民众的赋权过程或权力的合法性获得过程的时候,选举自然成为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然而,选举并不能因此取代、甚至消除协商在民主实践中的基础地位,即协商是民主的最基本的实现方式。
近代以来,在民主共和的取向下,中国的民主成长经历了两个历史过程:一是旧民主主义的民主;二是新民主主义的民主。后者是前者的继承和超越,同时也开辟了以人民民主为取向的中国民主发展的新时代。按照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人民民主是基于各革命阶级联合而形成的,其历史使命决定了人民民主只有将社会各种积极的力量联合为有机的集合体,共同维护和实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使命,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为此,作为这个阶层或阶级集合体的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完成承担起这种使命的政治任务。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从两个层面进行了努力:一是政党层面,从党的领导出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统一战线的战略和方针,强调党的领导必须建立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基础上;二是政权层面,从掌握政权、巩固执政的角度出发,中国共产党强调在坚持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应该在政权建设与国家治理中形成广泛的政治联合,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于各阶层、各党派、各社会团体联合和参与形成的政权体系与国家治理形态。这两个层面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战线是政党的战略与行为;而政权中的联合和参与则是政权的制度建设,关系民主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政权建设的主体也是中国共产党,所以,政权建设中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一定要体现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的基本战略与方针:即团结与联合,但其表达方式与机制选择则必须从民主的逻辑出发,形成了民主的基本形式:即合作与协商。从这个角度讲,政治协商是源于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与基本实践,而基于政治协商所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则是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表达。换言之,对中国民主成长来说,不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形成政治协商,并使得协商成为中国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而是因为中国推行的是人民民主,而人民民主为了创造阶级的政治联合与合作,必然对政治协商产生内在的需求,从而使得协商在中国民主的实践中成为重要的形式之一。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建设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晋察冀根据地创造性地用三三制的政权结构形式来表达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日民主政权。这种政权结构在强调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层面上与各革命阶级和进步人士进行民主联合的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践应该建立在与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代表共商共议的基础上,人民群众是民主的主体,党的领导只有寓于民众的民主生活之中才能获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朱德在比较国共两党时指出:“蒋介石不可能胜利,因为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人民。他们得不到民主是决不罢休的。..中国人民像大海,国民党像一只船。船开过来,转来转去,在水上作乱一阵。船一过去,水又像从前一样汇合在一起..我们共产党人像大海中的鱼,生活在大海之中。”[5] (第26页)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这种政权组织与运行形式推广到各革命根据地,普遍建立由共产党、各抗日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合作的地方性联合政权。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共产党力图把这个政权形式提升为全国政权,以此来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制统治,建立民主联合政权[6] (第253页) 。为此,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的重庆谈判中,提出了党派平等合作,召开党派协商会议,成立把各党派和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团结在一起的联合政府,和平建国。1946 年1 月,基于谈判协定,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这是中国在全国范围内“走向国家制度民主化的第一步”[7] (第365页) 。然而,这一步的努力因为蒋介石撕毁谈判协议而没有完全迈出。1948 年5月1日,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全国性战略进攻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向全国发出号召,主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8] 。由此,中国共产党真正迈出了走向国家制度民主化的步伐,不仅成功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奠定了新中国建立的基本政治基础;而且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实践逐步制度化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从而使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成为人民民主的最基本的制度表达。
显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实践创造了政治协商。所以,在中国,政治协商既源于一般民主的内在逻辑,也源于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实践表明,政治协商使得作为人民民主基础的人民这个集合体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发展。然而,在建设与发展的时期,人民民主的实践,不仅要体现为人民的聚合与团结,而且体现为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的当家作主权利的实践。在人民具有普遍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践中,民主既要体现为利益表达与权力监督,同时还要更多地体现为人民的直接参与或共同商议决策。这就要求把以团结和凝聚人民这个政治集合体为取向的政治协商,拓展到民众的具体民主实践之中。当然,这种拓展不可能将政治协商本身拓展到民众实践中,因为,政治协商的主体是党派、界别与团体;而是将政治协商所展现出来的协商形式的民主拓展到民众的民主实践中。这种拓展的第一次努力就是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其目的就是要在党以及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建立起协商对话制度,以拓展民众的利益表达空间,深化党和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沟通,强化党和政府对民众利益的关切与关怀。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社会成员日益自主,利益需求日益多样,与此同时,各种新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相继出现。在协调多元而复杂的利益关系过程中,创造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协商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趋势,各种形式的民主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创造了公民协商的民主氛围。于是,中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中就形成了以政治团体为主体的政治协商,在党、政府与民众之间建立起来的社会协商以及在公民、社会团体和组织之间形成的公民协商。政治协商、社会协商以及公民协商共同构成了中国协商政治,使得协商与选举一起共同成为中国民主的两大重要形式。2006 年,中国共产党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个文件全面确立了协商在中国政治生活的地位与价值,从而使得政治协商、社会协商与公民协商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基本形态。
实践表明,中国协商政治所涉及的这三个层面的协商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中国的政党制度相关。换言之,中国的政党制度都能直接或间接地服务或贡献于这些协商形式。这也就是说,在中国的民主成长中,人民民主的发展孕育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而这个政党制度在实践中将服务和贡献于基于人民民主政治逻辑而形成的中国协商政治。
四、政党制度建设与中国民主成长
在现代化过程中,任何国家的政党制度,不论其如何形成,都与现代国家建设有关。现代国家的政治形态,即民主共和的政治形态,是以政党为中心形成与运作的,因而,必然形成一定的政党制度;反过来,现代政党制度只有与现代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相契合,才能得以确立、成长和巩固。所以,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不简单出自民主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还出自现代国家建设的要求。政党以及政党制度在西方国家确立的历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政党制度的形成与一定社会的政党生态直接相关,但政党制度的定型与巩固则取决于政党制度能否与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全面相容,换言之,政党制度只有有效地嵌入到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才能得以巩固;同时,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也才能得以健全和完善。所以,政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建设行为,而是政党制度与国家制度体系互动、适应和有机统一的政治建设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党制度的建设要积极贡献民主的成长,同时还必须从民主的成长中不断获取自我建设和发展的政治资源和制度空间。
就中国的政党制度建设来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政党制度在制度上逐步成型,至今不到30 年时间。政党制度的成型并不意味着政党制度的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还需要一个持久的政党制度建设过程。以人民民主为价值取向,以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为时代使命的中国政治建设,决定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的基本取向就是:在制度上实现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三者有机统一,使得政党制度与国家的制度体系相辅相成:政党制度从国家制度体系中获得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基础;与此同时,国家制度体系从政党制度中获得稳定与巩固的政治基础与制度资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中国政治建设是全方位的,涉及价值核心、社会结构、制度形态以及法律体系等等,政党建设必须与中国政治建设的大系统、大格局相适应、相协调,具体来说,主要与中国政治建设中的两大方面相适应、相协调:其一是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其取向就是全面推进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二是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其取向就是全面提升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使中国共产党不仅在理论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上能够适应21 世纪中国的建设和发展,而且拥有更强的领导力和执政力。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政党制度建设,一方面要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体系相统一;另一方面要与中国的国家制度体系相统一。落实于政党制度建设之中,政党制度要与党的领导和执政体系相统一,就必须在制度上实现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有机统一,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有效地成为党的领导与执政的重要政治基础;政党制度要与国家制度体系相统一,就必须使参政议政、政治监督和决策协商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从而使得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共同成为人民民主制度运行不可缺少的基础性保障。
虽然中国政党制度建设要达到预期的目标还需要作出很大的努力,但应该看到,政党制度与党的领导体系、与国家制度体系相统一的发展趋势已经出现,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基于“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而形成的新政治过程安排正在逐步改变中国既有的政治过程。1995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明确提出:“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2000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时,把这条规定写入章程。2005 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紧接着在2006 年初,中共中央又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意见》都更为明确地提出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就上述所列的文本规定来看,从1995 到2006 年的十年多时间里,政治协商在党和国家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不断提高,并最终被明确地纳入决策程序。这些规定表面上是在完善决策程序,从而使政治协商在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它必然将逐渐改变整个国家的政治过程,进而逐渐改变国家政治生活中政党、人大与人民政协之间的政治关系。对于中国政党制度来说,这些变化的实质就是使得政党制度的运行逐渐地嵌入到国家的政治过程之中,进而融入国家制度体系运行之中。在这种嵌入中,政党制度会依据国家制度运行的原则和要求来改变自身,同时,政党制度及其运行也将深刻地改变国家制度内部的政治关系与运行形态。这种嵌入所产生的政治效应将深刻而长远地影响中国的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影响着中国的政治体制变更与发展。
然而,政党制度建设与发展对未来中国政治发展所可能产生的作用和影响,都首先取决于政党制度自身实实在在的建设与发展。尽管这种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和制度发展,但主体的自觉和努力依然是决定性的。从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和发展空间来看,政党制度在自我发展与完善中,应该着力在理论、体制和机制上处理好四对基本关系:
其一,党的领导与多党合作的关系。中国共产党认为“,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因此,党的领导与多党合作的关系主要集中于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这两个基本关系上。对于整个政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来说,这两个基本关系背后的核心问题是两个:一是如何通过多党派合作来巩固党的领导;二是如何通过多党派参政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前者关系党领导的社会基础,进而关系整个政党制度的合法性基础;后者关系国家政权形态的完善以及党的执政方式,进而关系整个政党制度的有效性基础。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关键是共同的:即丰富和完善多党派参政的机制与形式,从而强化多党派合作。
其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关系。政治协商可以在党派之间直接进行,也可以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制度进行。从长远发展来看,人民政协这个制度对于完善和充实多党合作更具有实质性意义。因而,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全面提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能力与水平具有战略意义。从一般的政治逻辑来看,政治协商水平的提高主要取决于参与主体的能力的提高,即政党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但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中,政党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所提供的平台与空间。随着协商成为中国民主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人民政协的建设和发展将会获得更大的社会空间与政治空间,关键是要在这方面进行必要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其三,政治协商与政治监督的关系。政治监督是现代政党制度的活力所在,也是中国政党制度保持其生机与活力的关键。中国的政党制度,一方面源于各社会和政治力量联合对政治协商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源于中国共产党一党领导和执政对民主监督的内在要求。协商固然能够创造监督,但不能替代监督。从中国政党制度发展的历程来看,监督的提升是政党制度发展的最基本标志之一,从最初不提监督到提出“互相监督”,再到提出“民主监督”,以及到今天明确提出“政治监督”,都是基于政党制度的发展与提升而形成的。可见,充实和完善政治监督是中国政党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战略点。提升政治监督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主体的主体地位和政治能力;二是政治监督的体制、机制与程序的健全与完善。
其四,政治协商与民主决策的关系。决策是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的核心,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的制定和国家法律与重大政策的形成。政治协商被纳入决策程序所产生的政治效应是双重的:一是改变决策的程序与过程;二是改变政治协商主体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协商形式。相对来说,协商介入决策的积极性要大大强于决策吸纳协商的积极性。这之间的张力直接影响政治协商与民主决策之间的关系。缓解这种张力的关键是如何从法律和制度上更好地界定决策中的政治协商,使其有比较明确的边界、机制、程序与形式。实践表明,这些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难以产生实质性的政治效应:政治协商既不能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同时,决策中的协商也不可能有效地提高政治协商的水平与影响力。
五、结 语
中国的政党制度源于人民民主运行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民主实践与运行的制度结果。这也决定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发展离不开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既要与党的领导与执政体系建设相统一,同时,也必须与国家制度体系的建设相统一;从中观层面来看,政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必须将党的领导与执政、多党合作以及政治协商有机统一起来,这其中不仅有体制与机制问题,而且有一系列重要的理论问题。如果理论问题不解决,仅仅依靠体制与机制创新是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的。从微观层面来看,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应该在政策、组织与机制这三个方面突破传统的观念、传统习惯和现行体制的束缚,进行必要的创新与变革。这三个层面是联动的,微观的行为要考虑宏观的效应;同样,宏观的战略选择要考虑微观的行动议程。如果中国的政党制度建设和发展能够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联动中展开,那么政党制度建设过程就一定是政党制度嵌入国家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国的政党制度只有有效地嵌入国家制度体系,并融为一体,人民民主才能得到巩固与发展;同时,政党制度才能作为国家制度体系运行的内在要素而获得充分的保障与巩固。
注 释:
① 参见国务院新闻办:《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2007 年。
②④ 参见2006 年2 月8 日中发[2006 ]5 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③ 意大利学者萨托利对西方政党制度确立的历史过程分析,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参见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商务印书馆2006 年版,第11259 页。
⑤⑥ 参见2005 年2 月18 日中发[2005 ]5 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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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治协商会议资料》,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8]《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 年版。
[9]林尚立: 《公民协商与中国基层民主发展》,载《学术月刊》2007 年第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