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颉拼音输入法:医患关系之“病”当如何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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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之“病”当如何修复

发布时间:2011-11-11 18:08:57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陈谊军    阅读47 次 

        据11月11日《京华时报》报道,针对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称将建立独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修复医患关系。对于广东弃婴事件,卫生部官员表示将彻查到底。同时,针对潮州发生的砍杀医务人员的事件,邓海华强调这种暴力行为已不属于医患纠纷,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段时间,曝光紧张医患关系的一系列“门事件”让我们应接不暇,更应我们痛心不已。难道,“八毛门”、“录音门”、“弃婴门”、“砍杀门”等等刺痛我们视线的种种过激行为,就是当今的医患关系?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和谐医患关系在哪里?我们所希望的阳光医患在哪里?     此次,为应对一系列的“门事件”,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称将建立独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修复医患关系。同时,我们看到,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建起第三方调解制度。北京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凡索赔超1万元的纠纷除了上法院以外,当事人还可选择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享受“免费调解”,调解协议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创新”举措有望为我们带来“和谐医患”的希望。     当然,希望之实现,必须有着强有力的保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我们必须坚持做到的是整饬服务质量与水平。卫生部医政司赵明钢副司长表示,在一系列医疗事件中确实有极个别医疗机构、极个别医务人员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核心医疗制度没有落实,管理没有到位,当事的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他说:“尽管大家每天每时每刻都工作在临床一线,都在与死神打交道,但是我还是希望我们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来认真对待我们的每一个患者。”——只有落实了优质的服务,实行真正的微笑服务与贴心服务,才可能赢得认可。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的是廉洁、阳光与透明的领域内收费:天价的剔除,平价的实施以及公平透明经得起考验的收费,这些,是赢得理解与尊严的必要前提。     要有切实的阳光行动,才有真正的阳光洒照。医患关系之“病”当如何修复?卫生部拟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修复医患关系等措施,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有力地推进,并有足够的信心与能力保障其实施的效果,这样,刺痛多数民众视线与神经,让违法犯罪行为逼近的医患关系之“病”才有修复与痊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