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洗纹身:盐津“四个四”工作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7/04 04:30:51
(首席记者 谢 毅 通讯员 王嫣霏) 12月21日,尽管天寒地冻,盐津县兴隆乡蒿芝村板栗湾的群众心里却涌动着一股暖流。望着站在地里双脚粘满泥土、手握锄把,中午1点过才啃上几个烧洋芋的盐津县委书记李疆,在场群众十分感动。这是盐津县在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中,县领导带头深入山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一个场景。“县委李书记不仅给我们送来了过冬防寒的棉衣、棉被,还住在我们家里,和我们一起劳动,拉家常、聊农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村民王昌财激动万分地告诉记者。

    盐津县在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活动中,立足盐津实际,以“四个四”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以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取信于民。盐津县委提出,要对照“四群”,经常“四问”。一问在制定政策时,是否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二问在执行政策时,是否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三问在化解矛盾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四问在检验工作时,是否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群众的突出问题。

    对照“四群”,善于“四看”。要善于用“显微镜”分析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仔细对待、认真研究,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善于用“放大镜”审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解决好攸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能敷衍塞责。善于用“望远镜”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做到既尊重历史,又面对现实、面对未来,让处理的问题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善于用“多棱镜”思考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换位为自己的父母亲友、兄弟姐妹,真正带着真情实感去处理,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落到实处。

    对照“四群”,把握“四宜”。工作启动宜早不宜迟。对一些苗头性、预警性、初发性矛盾纠纷早重视、早受理、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面对困难宜进不宜退。对于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不能绕道而行、避而躲之,必须拿出胆量,拿出气魄,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民意表达宜疏不宜堵。从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入手,持之以恒地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大接访”、“支部生活一线过”等活动,最大限度让群众“苦”有诉处,让民情可以顺利上达、民愿可以充分反映、民智可以顺畅集中。矛盾调处宜解不宜结。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群众讲清楚政策、法律及程序,明确牵头部门,限期予以解决;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倾听群众真实想法,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化解难题。

    对照“四群”,坚持“四重”。注重依靠群众。通过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等措施,在县级机关、乡镇全面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促进干部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注重科学发展。紧紧抓住当前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省委“两强一堡”发展战略、市委“四基地一屏障一走廊”发展定位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盐津大通道、大关口的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农特产品大县、工业经济强县、文化旅游名县”进程,全力打造集“实力、魅力、活力”三位一体、三力并进幸福新盐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注重守土有责。严格做到“三个不推”,即属于本部门、本系统能解决的群众问题,不推给上级领导机关;属于村一级能解决的群众问题,不推给乡镇;属于乡镇能解决的群众问题,不推到县里。注重制度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透明机制,健全完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群众参与机制,健全完善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联系、信息收集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落实群众路线的监督惩戒机制,使群众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