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夹蝶阀螺栓:名实难符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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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实难符的上帝

2011年12月21日 15:00:05分类:未分类

                            名实难符的上帝

                                                                         张鸣

商家有句耳熟能详的说法,顾客就是上帝。但是,在实际的市场中,这样的说法,很容易沦为忽悠。顾客消费,不出事便罢,一出事,比如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商家哪里则左也不痛快,右也行不通,各种规定,细琢磨起来,到处都是陷阱。各种促销的优惠,真要惠及顾客了,里面就成了迷魂阵。总归一句话,不能让顾客白便宜了。霸王条款,到处横行,上帝束手无策。

这些年来,顾客跟商家不是没有打过官司,但是赢的不多,连罗永浩这样的名人,摊上产品质量的纠纷,都只能用砸冰箱的方式抗议,更多的人,其实只好忍了。尽管消费者看起来人多势众,但实际上都是一盘散沙,需要维权之时,面对商家,尤其是跨国公司之类的商业巨子,都是一个个单打独斗的个体。其力量对比的不均衡,信息的不对称,是绝对的。但是,社会上的消费者协会这样的组织,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却只能起到咨询的作用。没有权利代理消费者上诉打官司。实际上,等于把这样的组织的翅膀给捆上了。

最近,21个城市消协联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出建议,呼吁在《消法》修订过程中,明确消费者组织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的权利和主体资格。(京华时报,1212日)如果全国人大法工委能采纳这个意见,这无疑是消费者的福音。虽然这个福音,也只是稍微加强了一点消费者的砝码,让天平稍微平衡了一点。

说到底,一个健全的市场,消费者不应该处于这样的弱势地位。毕竟,商家是需要消费者的,争取消费者,是商家的基本营销策略。严格来讲,尽管店大欺客是市场的痼疾,但这样的痼疾,却影响着商家的长远利益。一个个商家与消费者的官司,商家的胜诉,不见得就是商家之福。毕竟,专门打官司无理取闹的人不是多数,很多消费者,都是被逼无奈才诉诸法律的。无论从哪个角度,只有充分照顾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才会是最后的赢家。当然,要让商家最终意识这一点,需要政府通过立法,对消费者的支持。只有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得到绝然的改观,我们的市场,才能够逐步走向健全。所以,商家也好,政府也好,社会也好,让上帝名符其实,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