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舵和浪琴手表哪个好: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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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黑劳社发[2004]67号2006-09-15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4]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用公式表示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二、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企业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式中“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为:

退休年龄40 4142 43 44 45 46 47 48 49 计发月数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8 204 199

退休年龄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计发月数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退休年龄 60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月数 139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56 

注:该表数值为国函[2004]36号确定值。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本人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