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10零售版密钥:贵阳简报??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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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简报  第二期

(2012-01-11 12:23:56) 转载标签:

杂谈

 

贵阳简报

第二期 

2012年1月9日,参加贵阳打黑第一案黎庆洪案辩护的21名律师早早集合出发,八点半到法庭。黎庆洪案法庭是临时设置,在贵阳市小河区一四三厂大礼堂,地点偏僻。法庭门口,一眼看去,戒备森严,警车、救护车,警察、法警、武警、特警,如临大敌,想旁听的群众已经密密麻麻把宏大的礼堂围城了一个圈,但究竟有多少人能够进去却未可知。

本案有许多记者前来采访,但是没有旁听证,辩护人意识到,法庭旁听证制度事实上已经成为秘密审理的挡箭牌。如本案,法庭不够用,应当使用视频同步直播方式等等。

辩护人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进入法庭的安检问题。

到法庭门口,工作人员要求辩护人进入安检通道,全体辩护人予以拒绝,在安检门前拒绝进入。最高院明确规定,律师不需要安检,这是对律师的起码尊重。最后,法院经过紧急协调,同意辩护人不用安检走工作人员通道。 

法庭很大,分前后两排,是一个放电影的大礼堂。法庭极冷,没有取暖设备。包括一些年龄大的资深老律师,许多律师冻得在跺脚。至少一半辩护人没有一张椅子,辩护人找法院协调,不能解决。

本案据统计共46名辩护人57名被告人,看来,多半被告人没有请辩护律师。

全体起立,法官进入法庭,敲法槌,正式开庭。

被告人进入法庭后,第二被告人黎崇刚(年老)嚎啕大哭,大声喊冤,甚为凄惨。 

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时间时,多名被告人站起说明起诉书记载拘留、逮捕时间不对,实际的拘留时间都早于记载时间,甚至有的多10多天。在告知被告人申请回避权利时,多名被告人要求公诉人回避,因为公诉人是贵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而不是小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法庭要求公诉人作出解释,公诉人进行解释,并拿出贵阳市检察院的免职文件和小河区检察院的任职助理检察员的文件,辩护人提出,公诉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于是法庭休庭,几分钟后,公诉人拿出小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驳回被告的回避申请。

但,该回避的复议决定竟然把没有申请的一些被告人写入了名单,足以说明,该复议决定早已准备好了。但检察院临场没有发挥好。

  对此,引起辩护人的强烈抗议。

期间迟夙生律师关于“我愿意用鲜血捍卫法律的尊严”赢得法庭阵阵掌声,中午休庭的时候,公诉人回避的事情还没有进行完。

下午,在公诉人回避的程序还没有完结的时候,辩护人提出,鉴于审判长不能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建议自行回避。

最后,法官宣布,她今天就有关问题请示审判委员会决定,明天早晨继续开庭。

期间,合议庭透露:本案与原案是两个案件,遭到辩护人集体反对;合议庭在辩护人追问管辖权时,首次透露,本案由贵阳中院裁定管辖,但辩护人指出,本案根据贵州高院裁定,本应由贵阳中院审理,贵阳中院如此指令,严重违法。法律明确规定上级法院不得将自己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一天庭审,期间多次休庭。

晚上,合议庭成员与辩护人代表召开见面会,分析了第一天开庭的情况。合议庭法官希望本案能够顺利开庭,但辩护人认为,本案管辖错误重大,严重影响被告人合法权利,今天的庭审,之所以提出回避,是因为管辖问题而起。辩护人建议合议庭郑重向领导反映,建议把此案移交贵阳中院审理。

双方争论非常激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