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王阳明的电视剧:[转帖]律师们的“公车上书”,评李庄案的社会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7/07 10:59:26
律师们的“公车上书”,评李庄案的社会意义
文章提交者:风中剑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李庄的案子, 意料之中的判决结果终于出来了,谈不上令人兴奋也谈不上让人失望,毕竟早在正常逻辑判断之中。
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还从未有过这么一个案子让全中国的律师们如此投入和关注,尽管在李庄案之前,中国已经有几百律师曾因为同样的罪名身陷囹圄,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终都认定为无罪。
律师在中国一直是个尴尬的角色,他们身上曾经的光环大多借助于国外律师的风采,因为沾了点别人的光,在许多中国老百姓心中也就一度成了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权利的希望,虽然就实际效果来看,其实并不太见效。
李庄被判,终于彻底地、干干净净地把中国律师们身上的那块半遮半掩的遮羞布扯去了,律师们从此再也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施展“骗术”了,他们是什么货色?其实在官僚机构中早有定论,有几个当官的会真把律师当回事?但律师们还要装样,以为自己有点专业知识或者懂的“很多”,就向往权力者的殿堂,津津乐道美国的总统有多少多少是律师出身,议会议员们又有多少比例是曾经的律师等等,有的时候,还真能蒙住一些平民。不过这个现象,今后估计会有很大改观了。
在真正的权势面前,律师什么也不是,高兴的时候可以拿出来装点门面,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宰来祭旗,在真正的权势面前,不要说一个律师,就是一大帮,或者全部中国14万律师一起上阵,也不过是最大程度地在全体人民面前充分地展示了律师的无用。他们呼吁、发帖、怒骂或哀求,结果只是为别人的威力做了注脚而已。
多年以前,经历的一次诉讼中发生一个小插曲,法官在判决后当着代理律师的面对当事人说:请律师有P用啊,还不如把请律师的钱给老 /子。场面的尴尬自不在话下,那当事人后来是不真真的听了劝,也不是很清楚,不过相信今后,在李庄这个事情之后,全中国的人大概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律师在中国要想做出个名堂,其实就是泥菩萨过河,拿命在玩。当然,也可以象著名的张思之律师那样,保持某类案件的零胜诉率,不过这就更加证明了律师的无用。
李庄的事情,个人并不同情他,也不想为他多呼吁什么,因为这个事情揭穿的只是一个早在圈内众所周知的事实。
至于某些律师们的吵闹,不过是因为这个事情一旦有了定论,律师们的形象与中国律师制度乃至中国律师们的低下地位,便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公众面前而已,可笑地上是,这次还看不出来结束时间的宣泄更象一次缩水版的“公车上书”,只是在自己赤裸的屁 股上增加了几道羞耻的鞭痕罢了。
认清现实吧,律师们,不要再幻想或陶醉,更不要抱怨,在我们有生之年,注定了只能是垫脚石,被一块块踩进泥里、扔进坑里,甚至直接摁到屎尿里,一块一块的,直到把某个地方填满。也许几十年后,当我们的上一代,我们这一代,甚至我们的下一代律师都已经被填、被踩到地下很深地方那一天,会有个把人偶然又把重庆的这个事情作为谈资提了出来,那时的人们会怎么说?但愿他们会这样评价:律师怎么会这个下场啊?这水平也叫律师?不就一废物吗?让别人调戏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