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主别想跑:批判基督教系列(一)
批判基督教系列(一)
(2010-02-16 20:29:18)
这无疑是主对他们卑劣行为的现时回报!当时克卢文面色如灰已不知所措,伯卢密瑟的妻子见此情景惊叫起来,怨恨欲绝,嚎哭着对在场的人们说出克卢文和她丈夫事先商量装作假死的过程,她悲痛无奈地对大家说:我丈夫根本没有病,刚才他与克卢文商量装死时还好好的,怎么一会儿的工夫就死了呢?后来,这件事成了传世的逸闻。
该著述中还记录天主教皇第六詹斯坎德尔因误饮为他人所备的毒药而导致死亡的事件,教皇本应是最彻底的天主教徒,也应是最能体现基督教义的典范。天主教承认教皇是教会的总领袖,对天主教拥有信仰、道德、法纪和行政上的最高权力。而且确认教皇就是耶稣十二使徒之首彼得的继承人,这是依据《马太福音》(十六 >18—19)中所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教皇的意念反映着耶稣基督的意念,因此也被称为:“ 耶稣基督在世上的代表”(圣经辞典)作为如此受宠和被信赖的一个基督的代表,按理,必然是首先蒙获圣灵的洗,能够显示各种异能且受到耶稣基督特别保护的人,然而,他的死亡原因说明了在他身上并没有任何异样的能力,也没有受到基督特别的眷顾,如此又怎能让人相信教皇那些令人景慕的职能和权力,不是人为地张大声势和虚妄的标榜呢?既作为“基督在世上的代表”都不免中毒而亡,那么,圣经中所预许受圣灵洗的人“若喝了甚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等种种异能还能找谁去兑现呢?
该著述中还记录了圣徒卢托尔一次赶鬼的案例,那是在公元1549年12月,圣徒卢托尔要为莫希纳的孩子赶鬼,以治疗他的疯邪。没料到,正在赶鬼时,病人猛然扑向卢托尔,卢托尔及其随行者均未得防备,惊骇之中,没等闪躲就被病人按住抓伤。当场还有另一个名叫依斯托菲拉思的盲人,也是卢托尔随行的门徒,听到其师被疯魔掐住脖子的嗷嗷之声,惊恐万分欲夺门而出,不料门不能开,慌乱间幸亏门外一人从窗户递进一把斧子,才得破门而逃。一时,圣徒卢托尔赶鬼受伤之事被传为笑柄。这也正如《使徒行传》(十九13—16)所记犹太祭司长土基瓦的七个儿子为人赶鬼反被鬼附的所伤,赤身逃跑的闹剧相仿。其实这正是小邪制不了大邪。
圣经的每次修订,原来面貌都要有所变更,其中体现了经常采用的修改手法,譬如约翰福音五:“因为在天堂中,作见证的有三:天父,语言及圣灵,这三者就是一个。”这一被视为信仰中心的“三一说”,却在未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被52年修订后的钦定本完全删掉;马可福音(十六 19):“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与路加福音(二十四51):“正祝福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两节互不相符的内容均从正文中剔除,而转成了页末的注脚,但前者加了标注,后者没加标注;
马可福音(十18)记载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善良的”一句,在马太福音修订版中已改为:“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在探讨这一改变的意图时,杜梅罗认为“《马太福音》的作者少许改变了经文,以防读者猜想基督否认他是善良的”;如果对照相同的事例,比较各种福音书不同的记录,也可以看出圣经作者先后进行特别描述的意图。
路加福音(十八 8—30):“彼得说:‘看那,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对照以上三种文字处理,可以清楚看到,马可只对跟随者保证了来世的永生,而且要以受到逼迫为前提;马太则免去逼迫,酬报更加百倍,且对十二门徒作了“十二宝座”的特殊保证;路加则是更加强调今世与来世的共同保证。圣经中更多的错误属于误传或编造,譬如应为同一内容的十戒,在圣经里有三处提到,然而它们的内容却是如此不同,除了第一、二、四条内容相近之外,甚至没有将它们混为一谈的任何可能。譬如在对应相同的条目上:
第一条:第一种说:“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种则说:“不可敬拜别的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上帝,名为忌邪者。”
第二条; 第一种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
第二种则说:“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
第三条;第一种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
第二种则说:“你要守除酵节。”;
第四条:
第一种说:“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无论何工作都不可作。”
第二种则说:“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虽然耕种收获的时候,也要安息。”;
第五条:
第一种说:“当孝敬父母。” 第二种则说:“在收割初熟麦子的时候,要守七七节,又在年底,要守收藏节。”;
第六条:
第二种则说;“你们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第七条 :
第一种说:“不可奸淫。” 第二种则说:“你不可将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
第八条:
第一种说:“不可偷盗。”
第九条 :
第一种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二种则说:“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上帝的殿。”;
第十条 :
第一种说:“不可贪恋人的房屋第二种则说:“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如此等等,不知其何以如是也。又如大卫调查犹太人口一事,他是从哪里得到圣灵启示的呢?同样的事情,“撒母耳记”中说:“撒旦敌对以色列人,使大卫定意进行户口普查。大卫命令约押和其他官员说:‘你们要到以色列各地,从最北边的但城到最南边的别是巴数点人民,我要知道人民的数目。’”而“历代志”中却说:“以色列人又激怒了上主,所以他就决定使大卫找他们的麻烦。上主对大卫说:‘你去调查一下以色列和犹大的人数!’ 大卫就命令军队的元帅约押说:‘带着你的部属,走遍以色列的各支族,从北边的但到南边的别是巴数点人民。我要知道人民的数目。’” 同是一件事情,同是圣经中的记载,却得出互不相容的两种描述,一说是恶魔(撒旦)命令大卫办的;一说是上主命令大卫办的,到底听哪家的!令读者如坠五里雾中。更有意思的是马太福音的作者还把人和事都比其他福音的记录都增加了一倍——两个瞎眼的、两个麻疯病患者、两个被鬼附的、两奇迹的宴会、耶稣骑着两条驴(驴和驴驹)进入耶路撒冷等,而马可、路加和约翰所知道的只有一个。
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马太与路加各所列明的耶稣“家史”相差太过悬殊,《马太福音》记载大卫到基督间隔二十八代,而《路加福音》记为四十三代,两者相差十五代,而且列出的所有人名之间除了三人相同之外,其他名字一律对不上号。甚至连最近的关系也弄不清楚,譬如关于约瑟的父亲,《马太福音》说是“ 雅各”,《 >路加福音》说是“
甚至在《约翰福音》中,施洗者约翰并未给耶稣施洗,使徒们也没有传道活动,他们在故事中未发挥任何积极作用。《约翰福音》中的耶稣是一位十分键谈的“神子”,以长篇议论,申明他是谁,他来做什么。而且信息的传达也不再采取寓言方式,而是直接而详尽地讲解,主题内容就是阐明耶稣与上帝的关系,这是其他福音书中所少关注的。
的确,圣经上的矛盾之处随处可见,俯拾即得。就连妇孺皆知的六条腿的蚂蚱,在圣经中都变成了四条腿;兔子也变成了反刍类动物。这种种情况在历代圣经研究者著述的批评中不胜枚举。现在越来越多的文章和著作从不同视角揭露《圣经》的种种错误和舛谬,如将它们汇编成专集恐怕也会是与《圣经》同等的一部庞然巨著了。
随时代的进展,对圣经认真地考证和研究工作逐渐展开并不断地深入,尤其是基督教本身的一些学者专家所作的工作。已令许多基督徒认识到,各福音书并不如教会所极力强调的是来自圣灵的作品,即使虔诚的信念希望它是那样的。人们确实发现有关新旧约圣经中的疑问层出不穷。其中包括方方面面的不经之处,有的是最明显的谬误,有的则是讹传所致,前者显然是后人的造作,后者也有不同的原因。在如此混乱的圣经产生的背景中,各种错误都是可能发生的。不过有的错误无需考证即可明了,有的则需要考证之后方知其错误。即使不同版本不断地删除、修改一些内容,可是阻止不了的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发现。有一些批判圣经的专著不惜冗长的篇幅对其不同篇章,不同记录的相同内容,逐字逐句地进行对照,一一列项进行说明,以便使读者获得更具体,更清晰的认识。
北美波士顿城传教士讲习所讲师 N·T·森得尔廉得牧师在他所著的《圣经——它的起源、差异与性质》中得出结论:“既然承认圣经大部分完全不符合基督教教义,就应当将其放弃。他揭露了这些矛盾的地方,并且说,在圣经里有一万多处地方都可能加以不同的解释,他自己也象其他牧师一样,看出了圣经教义是怎样没有根据,但他没有放弃这种教义的足够决心。”(见雅罗斯拉夫基《圣经是怎样一部书》中译本注)1957年9月8日耶和华见证会在他们的《醒来》(AWAKE)杂志上,以惊人的标题刊登了该期的主打文章,它的题目就是“圣经中有5万个错误” 。
由于“受圣灵感动”的人们的作品非常杂芜且相互矛盾,故而导致了对圣经确认方面的困难。从圣经史考查,基督徒各派之间对圣经的卷数与目次的认定始终没有统一过。所以相应出现了各种标定圣经可靠程度的概念,以便给人以理解它的参阅价值。如有的内容被定为“正经”,有的被定为“次经”,有的则被定为“伪经” 或称之为“外典”、“外传”,另外又有因认定标准不同而被界定不同的“信经”和诸多的“认信文”,然而,遗憾的是,这些标定圣经可靠程度的概念又不是被一律接受的,就象对圣经本身的认识存在着差异甚至存在截然相反的看法一样,对这种标定概念也存在不同的见解,有的教派认定为正经的书卷,另一教派却视为伪经;有的教派认定为次经的内容,另一教派却将之作为正经赋以同样的神圣并给予同样的尊重。
除此之外,旧约有旧约的次经;新约有新约的次经。旧约次经早被基督徒视为正经,新约和新约次经却被犹太教同样斥为伪经。基督教虽然表示相信犹太人的“旧约”但犹太教却鄙夷“新约”是伪编物,而且并不将自己认定的经典称为“旧约”与新约相联系。因为他们认为在公元五世纪之前以斯拉时代的很久之前,上帝即已停止启示(17世纪提出反对意见),即使犹太教经典直至公元一世纪时还在修订(将今日称为“文集”的书又纳入“正典”之中)。但他们绝不承认基督教视为法定本的《七十子译本》(希腊语旧约),因为其中收录了很多经外的内容。对此,基督教本身在四世纪对法定本也提出了质疑。《圣经中犹太的行迹》一书中指出:“古代犹太人和基督徒的作品,一方面为一些圣经所有,另一方面又为一些圣经所无。尽管有的与圣经相同,却根本没收入圣经。那些‘次经’虽然是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各种圣经版本的合格部分,但被犹太教和基督新教的圣经排除在外。而另一类被称为《伪经》、《新约次经》的书卷,除极少数特例之外,都未被收入任何一种版本的圣经正典之中,然而它们却是相当重要的文献。”圣经混乱的现象一直持续至今。图宾根学派创始人鲍尔认为:“新约全书的书目在公元 360年才定下来,现在的正经是405年由教皇英诺森一世宣布决定的。” 西奥多·赞安在描述现有教会之间因经典差异而产生的激烈争论时指出:“罗马天主教指控希腊正教篡改《圣经》原文,希腊正教则指出基督教本身与原来的经典相去甚远。尽管他们之间有分歧,却联合起来指控不遵守国教的基督教徒们偏离正确方向,并谴责他们是异教徒,而这些异教徒则指责天主教徒们改动了教义。” (见《伊斯兰——所有使者的宗教》)
既然基督教认为福音书的真实作者都是同一个圣灵,那么,对于述自一个圣灵的同一件事情,其表述的语言,尤其书写的内容应是一致的,然而令人诧异的是这些著述相互之间并非一致,或者说圣灵将同一事件口授一个执笔人的和口授另一个执笔人的并不一样。圣经学家们对此试图加以解释的最后理由是:圣灵部分地迁就了福音书作者的特殊性情;部分地迁就了各福音书读者的需要”(参见施特劳斯《耶稣传》)。因而对同样的事情却以不同的时间、地点、情节、语言、人数等明显差异的描述启示给福音书作者的,甚至对于很多明显矛盾、舛错及谬误的话语一些教父们还惊人地采取了顺应论解释,即如加尔文所说:“圣灵为了显示出他的精神性信息的真正意义,偶尔也会顺应世俗的谬论。”(见《宗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
从任何一本客观研究基督教初期历史的著述中,都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即:所有关于圣经起源的记载无一不是揣测之辞,所有圣经作者都是受到怀疑的。这已成为对圣经确认过程的考查中,最明显的一大特点。无论从史学角度还是从宗教角度,关于新旧约成书时间始终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更令人难以排解的是其中错综复杂的讹传和推测。历代人为因素导致了《圣经》研究工作已成为十分艰难的事情。
无须争辩,即使一些信徒出自宗教的虔信,尽量将其成文时间向前推衍,然而根据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文史资料确定,一世纪中没有留下任何可确信无疑的著述,而且,基督教所统一的一些基本信仰原则,也是从第四世纪开始规定的。这些原则记录在“西尼亚信条”中,在此之前,还没有一种类似的东西出现过。《大英百科全书》记者认为:“四福音书的起源渺不可考,但它是逐步发展而形成今天的样子的。它的根源发自使徒时代,受到后世的影响,并且为了适应初期教会的特殊需要而加以修补,这是完全无可争议的。” 耶稣在世时,没有人记录相关耶稣身世或言行的情况,幸德秋水引自《钱伯斯百科辞书》记者的话说:“至少在基督死后整整一个时代,不见有关基督传记及其说教的任何简单的记录,而只有口头上的传说,所有福音书都是根据这些传说及其以后的文书编写出来的。” 可能到了一世纪末或进入第二世纪之后,基督教的早期著述才陆续出现,而且迅速地增多起来,它们的内容非常杂乱,而且相互矛盾,旨趣不一。各种册本分别以基督、使徒或亲身和他们接触而受感化的长老、教长署名,其中没有两本完全相同的,也没有两本完全不同的,同时也没有一本作品可以指出确定的年代。后来,虽然有许许多多的书以“福音”为名,但那时还没有《新约》,也没有什么地方突出地提出“四福音书”这一名称。
生活在第二世纪上半叶的帕彼亚斯的著作中第一次提到福音书,但是他却蔑视当时那些成文的东西。从一些记述中可以得知,当时基督教之间流传着各式各样的传说和神谕。但它们的内容却不是依据后来的“四福音书”,而且用语也与后者显然不同。汉弗雷·卡本特说:“四福音书却是自四世纪以来流传下来的最早手稿”(见《耶稣》张晓明译本第 13 页)。尽管一些不同的残本或许见于更早一些时期,但四福音书的权威地位是到了公元四世纪第一次西尼亚会议上才得以确立的。二、三世纪之间冠以“福音书”之名各式各样的著作已逾千种之多,其中一些所知道的如希伯莱人福音书、埃及福音书、彼得福音书、巴多罗买福音书、多马福音书、马太福音书、十二使徒福音书、幼年福音书、巴拿巴福音书等等。每种福音书或文书都有使徒以及其他一些受圣灵感动的教长、长老署名。约翰·廷达尔说:“这个时代充满了伪作,即使善良的人也敢于主动地去干这种虔诚的舞弊,因为他们相信这样做可以使基督教义迅速传播出去。”又说:“无论是犹太基督徒,还是外邦基督徒,如果这里需要某一论据或证明,他们就会马上找到适合其论点的文书,而且大胆签署使徒或者使徒同时代的某一权威的名字,而无所顾忌。目的使手段变为神圣。许多证据随便可以制造出来,一点都感不到缺乏。这一来,基督教世界便不但以不经的文书,而且以对并非不经的文书的歪曲而搞得乌七八糟,泛滥成灾。”廷达尔还说:“一方面有福音书,另一方面又出现相反的福音书;一方面有传道书,另一方面又出现相反的传道书。有轻浮的,有枯燥乏味的,有不切实际象小说式的,他们几乎具有同样的权威,但有的被当作正经,有的被当作伪经。”
圣灵所进入的对象无一定的标准,所选择的方言也无一定标准,《信仰根基》一书中在解释说方言的奇迹时举例说:“有一位来自爱尔兰天主教背景的年轻女子,在伦敦大饭店当服务生。后来,她接受了福音并被圣灵充满,每天晚上就寝入睡后,都会说一种奇怪的语言,她的室友想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但这女孩无法告诉室友,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接着该书解释说:“她每夜入睡后所说的语言不是出于自己的天赋意识,而是圣灵赐她口才,让她说方言。”
这种解释具体说明了说方言的情况,对此我们不能采取断然否认的态度,其实,这种情况即使在白日醒着,也有时会发生,并有很多医学案例的记载,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之为“呓语”,它只是一种生理现象。
如上述女孩在睡梦中说出一些话来,说的人与听的人都不懂是什么意思,那又能说明什么呢?《信仰根基》认为这件事就是出自圣灵的感动,那女孩当时是被圣灵充满,圣灵是把她作为器皿和管道,说出上帝自己的话来。然而该书又提出“查验一件事是否出于圣灵的感动,有一个简便的方法,就是看它能否使基督得荣耀。”倘若以此方法查验一下这女孩的征状,一个睡着的人,在睡觉中说了一些自己不知道,别人听不明白的梦话,这对上帝又何荣耀之有呢?何况该书所述及的另一则有关圣灵问题的例子说明,被圣灵感动之事,可能连被感动者自己也不清楚是否属实。
该书说:“比如在聚会中有人带领大家为特定的事祷告时,有些人却同时用方言大声祷告,以至于全会众听不见带领者的祷告词,无法齐心说‘阿门’。由于某些人的愚昧,滥用方言,使整个会众无法同心合一的祈求与代祷,失去神的赐福与同心祈求代祷的果效。
又如,讲员为了使未得救者明白救赎的重要与得救之路,正在传讲圣经信息,临近高潮时,会众中突然有人以方言大叫一声,结果全会众对救赎信息的注意力立刻被打断。在场的未信者,不是对这毫无意义的突发事件反感,就是受到惊吓,讲员所预备的救赎信息也因而受到极大的亏损。事后这说方言的遭到谴责时,常可听到他们如此回答:‘我控制不住,这是圣灵的感动,我必须顺服圣灵’”。
“说方言”照希腊文原文为“说各样的方言”,而且如前述“说方言”已被识为受圣灵者的唯一证据。既然“说方言”是圣灵进入的印证,而且是发言者说出自己未曾说过也未曾学过,甚至未曾听的过话,完全不由自身支配,为什么“方言”还可以用“滥用”这样的概念来评价呢?为什么“说”方言的还要受到指责呢?如此看来“受圣灵”又是一件很恍惚的事,甚至对其检验标准也会发生不同的见解。对此,即使是热心鼓动全体会众要说方言,作先知的保罗也发出无奈的悲叹,他说:“我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哥林多前书十四·19)在极力褒奖和勉励大家争取要说方言之后,在此,保罗又加倍地轻蔑了方言的效用,按他的逻辑等于说2000句方言还不如一句有悟性的教导人的话。
另外,保罗还有一种逻辑,他说:“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象罪人呢?”(《罗马书》三·7-8)保罗是对罗马人强调这番话的,其中颇有唯效果论倾向,然而,当一件事失去明确判断标准的情况下,谁又能断定其内在的真实意义呢?
以“说方言”作为圣灵进住信徒身体的证明,是根据圣经中以下三节经文判断的,即:“因为心里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由于圣灵进入信徒的身子之后,已在身子里头支配着信徒的肢体,尤其控制了信徒“没人能制伏”的“满了害死人的毒气”的舌头,让这一“不止息的恶物”,说出自己没学过,别人也听不懂的“方言”来,证明信徒已将身体奉献给神,神已在信徒的身子中定居下来,方言是从信徒身体的殿中说出来的话,是由神在里边发出的,所以证明了神是在信徒里面了。
什么是说方言呢?说方言就是被圣灵进入的人能说出连自己也不懂的话来。这确是与三位一体进入人体相关并且与之同样不好理解的事,基督徒认为“说方言”是神对自己的光耀,按神学家解释,这似乎是与器皿满而外溢的道理相同的,“一个人的心满溢时,就会溢于言表。一个人的心充满圣灵,口就溢出话语,所充满的是超然的,所溢流的也是超然的,说出素来不曾学过、听不懂的言语。而这些语言是述说神的荣耀。”(根)基督徒认为这就是神的启示。依照以上所言,作为一个基督徒就必须经历受圣灵的洗,而受圣灵洗的唯一证据就是“说方言”。如此就给愿与基督同死的灵魂提出一道难题,如何才能经历这种神秘的体验?它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刺激?抑或是通过客观刺激而引发主观感受呢?这在理智清楚的生活中,也许是毕生不能追求的,甚至是根本不可思议的事,然而圣经确鼓励人们去努力和领受。尤其保罗,特别强调教会的每一成员,都有分于圣灵超然的事工,他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哥林多前书》十二·7、11)“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而且让信徒们“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原文是“说预言”)”(十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