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生元花洒怎么样:人教版普高课标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必修1教师用书 第四单元 综合探究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
一、设计意图
经济全球化及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善于抓住各种机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的关键,也是必须具备的本领。设计此探究活动的意图如下。
一是引导学生通过自主探究,进一步理解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实质及其对全球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进而加深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认识。
二是引导学生通过自主探究,加深对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战略及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情感,增强建设祖国和关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在学生懂得我国各种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通过自主探究,结合本地或我国经济建设的实际,提出合理化和有针对性的建议。
四是引导学生通过自主探究,一方面加深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培养获取、解读、加工信息的能力,运用辩证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探究精神。二、开展建议
1.为更有效地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活动,教师可将学生分成小组,并明确每个组的具体任务。
2.学生对经济全球化及我国的对外开放问题有一些感性认识,但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应引导学生通过查阅书刊、报纸、杂志,看电视、浏览互联网、走访调查、调研等途径,收集有关跨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我国著名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我国进出口所遇到的障碍、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案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本地经济(本地知名企业)发展状况等相关信息。
3.教师要引导学生就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结合具体的实例,就我国应如何抓住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和应对挑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问题,以撰写调查报告等形式,提出具体的有操作性、建设性和创造性的建议和对策。三、补充资源
1.跨国并购的类型
跨国并购可以分为领域加强型、领域扩张型和领域开拓型三类。
领域加强型并购,又称纵向并购。指处于同一产业的不同生产和经营阶段的企业并购。被购方可以是收购方的上游企业,也可以是其下游企业。这类并购在建材、电子、家用电器等行业较为常见。它对于强化企业的核心和整体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领域扩张型并购。它包括横向并购和集中并购两种类型。前者指收购方与被购方拥有的产品系列和市场基本相同或类似。后者是指收购方与被购方的市场相同,但生产技术不同,或者技术相同而市场不同。领域扩张型并购为企业顺利进入目标市场、扩大市场覆盖面,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领域拓展型并购,又称混合型并购。指收购方对不同行业中的企业实施的并购。这种并购不仅使收购方的业务领域得到有效拓展,还会导致收购方的行业属性发生变化。
2.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共同的政策和措施,实施共同的行动准则,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体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形式的经济贸易集团的建立。
经济贸易集团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最低的是优惠贸易区,依次是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甚至政治联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生产力和国际分工的发展,是区域贸易集团兴起的客观基础;共同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贸易集团产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因;区域贸易集团产生的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贸易集团产生并持续发展的经济源泉。
3.绿色壁垒的形式与特征
绿色壁垒表现形式大致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环境保护法规、绿色环境标志、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制度。在对外贸易中,上述形式已成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绿色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其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借口,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而且以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公开立法为依据。其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而且还包括所有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等几乎所有产品。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其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不像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虽然限制贸易,但有一定的透明性。绿色壁垒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它使出口方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其四,实施效果上具有歧视性。有些国家根据自身与其他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而且,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上差异明显,绿色壁垒主要方便发达国家使用。
4.什么是反倾销
按照反倾销法规定,“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并使进口国市场已建立的产业受到实质性伤害或构成这一威胁,或实际上使进口国产业延迟建立。
反倾销是国际上通行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众多应对倾销的保护措施之一,它反映的是两国相关行业的竞争优势对比。这种竞争优势不仅涉及要素禀赋、规模经济、需求与市场规模等生产条件,而且涉及一国包括贸易政策在内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若有企业利用低价出售商品,一国政府可以动用反倾销手段,对倾销的商品实行高额关税,迫使这一产品提高价格。实际上,一旦运用反倾销手段,受到倾销指控的产品无法承受高额关税,肯定退出这一国的市场。
5.我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于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三、补充资源
1.跨国并购的类型
跨国并购可以分为领域加强型、领域扩张型和领域开拓型三类。
领域加强型并购,又称纵向并购。指处于同一产业的不同生产和经营阶段的企业并购。被购方可以是收购方的上游企业,也可以是其下游企业。这类并购在建材、电子、家用电器等行业较为常见。它对于强化企业的核心和整体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领域扩张型并购。它包括横向并购和集中并购两种类型。前者指收购方与被购方拥有的产品系列和市场基本相同或类似。后者是指收购方与被购方的市场相同,但生产技术不同,或者技术相同而市场不同。领域扩张型并购为企业顺利进入目标市场、扩大市场覆盖面,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领域拓展型并购,又称混合型并购。指收购方对不同行业中的企业实施的并购。这种并购不仅使收购方的业务领域得到有效拓展,还会导致收购方的行业属性发生变化。
2.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共同的政策和措施,实施共同的行动准则,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体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形式的经济贸易集团的建立。
经济贸易集团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最低的是优惠贸易区,依次是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甚至政治联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生产力和国际分工的发展,是区域贸易集团兴起的客观基础;共同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贸易集团产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因;区域贸易集团产生的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贸易集团产生并持续发展的经济源泉。
3.绿色壁垒的形式与特征
绿色壁垒表现形式大致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环境保护法规、绿色环境标志、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制度。在对外贸易中,上述形式已成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绿色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其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借口,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而且以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公开立法为依据。其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而且还包括所有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等几乎所有产品。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其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不像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虽然限制贸易,但有一定的透明性。绿色壁垒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它使出口方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其四,实施效果上具有歧视性。有些国家根据自身与其他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而且,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上差异明显,绿色壁垒主要方便发达国家使用。
4.什么是反倾销
按照反倾销法规定,“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并使进口国市场已建立的产业受到实质性伤害或构成这一威胁,或实际上使进口国产业延迟建立。
反倾销是国际上通行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众多应对倾销的保护措施之一,它反映的是两国相关行业的竞争优势对比。这种竞争优势不仅涉及要素禀赋、规模经济、需求与市场规模等生产条件,而且涉及一国包括贸易政策在内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若有企业利用低价出售商品,一国政府可以动用反倾销手段,对倾销的商品实行高额关税,迫使这一产品提高价格。实际上,一旦运用反倾销手段,受到倾销指控的产品无法承受高额关税,肯定退出这一国的市场。
5.我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于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