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风情选片太烦人:周纯杰同志在中共乌海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 领导讲话 - 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10/05 23:38:48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乌海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体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
一、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乌海市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以明晰的考核指向推动工作落实。第一次由市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中,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考核结果的运用。同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市93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持续不断地从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资金运行管理和工程进度等方面开展督办落实工作,确保了按期开工在建率达100%。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分赴18个城市22户企业,对2008年以来政府重点工程及二次分包采购项目进行后核查,有效规范了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大节能减排督查力度,先后依法淘汰水泥落后产能75万吨,关停烧碱及60万吨以下无脱硫设施焦化企业27家。制定出台了《乌海市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工作监管不力的6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8名科级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予以行政免职处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年内推动开工建设棚户区住宅和廉租住房152.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45万户4.21万人。
——发挥执纪办案基本职能,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面开通平信举报信件免费投递,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件转办、查办、交办、督办力度,年内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69件(次),同比增长11%,办结率100%。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了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严肃查办了发生在一些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立案14件,结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县处级干部3人),追缴违纪款330余万元。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震动,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案件审理和申诉工作稳步推进。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违规收送礼金、惠农惠牧政策落实、纠正教育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治理“小金库”等11项专项工作。年内先后对37户企业和69个建设投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整改建议38条(次)。加大惠农惠牧政策督办力度,相关工作受到了自治区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查出“小金库”45个,涉及金额901.55万元,治理“小金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廉政账户已缴入50多万元。督办11家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药品集中招标采购4556万元,让利患者353万元。坚持维护民利,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工作,通过“市长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解决反映问题679件,广大群众对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深化体制制度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按照“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推进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等制度改革。积极督促推进全市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11项减少至目前的184项,减幅为40.8%;停止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03个,每年可为群众和企业减少负担1950万元。结合新建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电子监察工作。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启动运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4项制度规定,先后对5个重点工程项目交易双方负责人进行廉洁提醒谈话。年内监督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115项,中标交易额29.97亿元,资金节约率8.3%。完成产权交易成交价值1.17亿元,资产溢价率44.2%。不断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司法体制等方面改革,先后新建或重新修订完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242项,有力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突出教育常态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安排2万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接受教育;接待外省和兄弟盟市参观学习人员28批500余人(次)。把反腐倡廉教育列为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必修课,年内在市委党校进行的17期党员干部培训班全部开设了廉政教育课程。制定出台《乌海市县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办法》,组织107名拟任县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通过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开通廉政短信直通车和推荐廉政文摘,多角度、宽领域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宣传。选报18幅作品参加自治区“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评选活动,12幅获奖,位居自治区第三名。组织召开了全市廉政文化现场会,评选命名10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典型引路、梯次推进的廉政文化“六进”格局初步形成。
——着力强化系统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领导班子务虚会和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形势任务的学习研究和工作情况的交流沟通,纪委常委会把握形势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工作意见》,市、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区纪委监察局班子职数、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经费装备实现“四统一”;镇(办)、村(社区)全部配备了纪(工)委书记和纪检委员。目前,纪检监察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部门的领导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抓工作的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欠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力度与工作实践的需求还存在较大落差;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时有发生,宗旨观念、责任意识仍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各项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的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推动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着力加强对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的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和城市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着力加强推进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迎“十二运”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效能监察,突出抓好优化政务环境工作。要创新行政审批体制。从加大削减项目力度与提高行政审批质量两方面入手,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体制,有效解决审批项目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职能不到位的体制性问题。要深化行政权力监督运行。全方位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电子监控范围,确保实现资金在网络上运行、资源在市场上交易、权力在监督中行使。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推进以信息公开、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政务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快捷、便利、畅通的政务服务通道。搞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抓紧培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联动,以良好的政务环境影响和推动整体发展环境的优化。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坚决纠正华而不实的现象,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落实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提出的有关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五项要求。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风气。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督,督促落实被征地农区居民的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农区、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大对低保程序审批、社区干部“套房”、公共设施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立足保障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组织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矿山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运”筹备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行动迟缓、监管不力和工作缓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与现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强和推进行业自律与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惩处腐败行为,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基本职能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年内查办一批群众关心的大要案件。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和高压态势,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和侵害农民利益、阻碍城乡一体化政策执行落实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侵害投资人和企业利益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切实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不断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推行案件查办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督促涉案单位限时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和复查、复议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廉政考试。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和撤换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对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运用,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建立派驻机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派驻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和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六)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乌海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不断加大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推进工作力度。在全面推进源头治腐制度改革的同时,今年重点深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建设。一是深化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实行招投标定标投票表决实名制。探索实施“一状三制”监督机制,即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项目资金、施工、管理和运行实行公开承诺制,项目建设期间实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努力实现重点投资项目建设“零投诉”。二是深化和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国有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随机抽评专家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定价机制。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制度建设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努力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相互协调。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适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今年,适时专门组织开展一次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对变相逃避、抵触督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同时,要加大对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台账的挂牌督办力度,对拒不完善制度、阻挠改革的要进行问责。
三、严明纪律,狠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以重点工作的成效推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落实政策的执行力
在当前巩固经济企稳回升基础、抢抓机遇促进经济转型、促进城市品位提质、促进文化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关键时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凝聚智慧和力量,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把坚决执行作为遵守政治纪律的重要体现,作为自觉自发的行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就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集中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避免在执行中走样、跑调,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牵总”作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反腐败各牵头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二要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坚持把责任制落实与考核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选取重点部门或主要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强化督促指导。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记入个人廉政建设档案,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积极因应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创新的思维、更加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突出抓好理论武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做到大事面前不糊涂,关键时刻不动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扣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经济和城市转型上来,统一到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上来,统一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上来。二要强化表率意识。作为抓反腐倡廉的人,要更清正廉洁;作为执行纪律的人,要更遵守纪律;作为监督别人的人,要更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检查别人的人,要更经得起检查,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科学的思路、制度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注意把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的改革成果及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上升为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注意把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用于制度建设中,切实发挥治本功能。四要强化务实意识。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内,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突出惠民利民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期盼的实际问题。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乌海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体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
一、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乌海市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以明晰的考核指向推动工作落实。第一次由市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中,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考核结果的运用。同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市93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持续不断地从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资金运行管理和工程进度等方面开展督办落实工作,确保了按期开工在建率达100%。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分赴18个城市22户企业,对2008年以来政府重点工程及二次分包采购项目进行后核查,有效规范了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大节能减排督查力度,先后依法淘汰水泥落后产能75万吨,关停烧碱及60万吨以下无脱硫设施焦化企业27家。制定出台了《乌海市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工作监管不力的6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8名科级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予以行政免职处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年内推动开工建设棚户区住宅和廉租住房152.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45万户4.21万人。
——发挥执纪办案基本职能,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面开通平信举报信件免费投递,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件转办、查办、交办、督办力度,年内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69件(次),同比增长11%,办结率100%。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了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严肃查办了发生在一些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立案14件,结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县处级干部3人),追缴违纪款330余万元。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震动,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案件审理和申诉工作稳步推进。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违规收送礼金、惠农惠牧政策落实、纠正教育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治理“小金库”等11项专项工作。年内先后对37户企业和69个建设投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整改建议38条(次)。加大惠农惠牧政策督办力度,相关工作受到了自治区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查出“小金库”45个,涉及金额901.55万元,治理“小金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廉政账户已缴入50多万元。督办11家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药品集中招标采购4556万元,让利患者353万元。坚持维护民利,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工作,通过“市长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解决反映问题679件,广大群众对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深化体制制度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按照“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推进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等制度改革。积极督促推进全市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11项减少至目前的184项,减幅为40.8%;停止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03个,每年可为群众和企业减少负担1950万元。结合新建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电子监察工作。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启动运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4项制度规定,先后对5个重点工程项目交易双方负责人进行廉洁提醒谈话。年内监督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115项,中标交易额29.97亿元,资金节约率8.3%。完成产权交易成交价值1.17亿元,资产溢价率44.2%。不断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司法体制等方面改革,先后新建或重新修订完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242项,有力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突出教育常态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安排2万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接受教育;接待外省和兄弟盟市参观学习人员28批500余人(次)。把反腐倡廉教育列为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必修课,年内在市委党校进行的17期党员干部培训班全部开设了廉政教育课程。制定出台《乌海市县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办法》,组织107名拟任县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通过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开通廉政短信直通车和推荐廉政文摘,多角度、宽领域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宣传。选报18幅作品参加自治区“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评选活动,12幅获奖,位居自治区第三名。组织召开了全市廉政文化现场会,评选命名10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典型引路、梯次推进的廉政文化“六进”格局初步形成。
——着力强化系统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领导班子务虚会和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形势任务的学习研究和工作情况的交流沟通,纪委常委会把握形势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工作意见》,市、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区纪委监察局班子职数、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经费装备实现“四统一”;镇(办)、村(社区)全部配备了纪(工)委书记和纪检委员。目前,纪检监察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部门的领导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抓工作的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欠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力度与工作实践的需求还存在较大落差;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时有发生,宗旨观念、责任意识仍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各项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的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推动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着力加强对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的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和城市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着力加强推进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迎“十二运”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效能监察,突出抓好优化政务环境工作。要创新行政审批体制。从加大削减项目力度与提高行政审批质量两方面入手,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体制,有效解决审批项目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职能不到位的体制性问题。要深化行政权力监督运行。全方位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电子监控范围,确保实现资金在网络上运行、资源在市场上交易、权力在监督中行使。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推进以信息公开、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政务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快捷、便利、畅通的政务服务通道。搞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抓紧培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联动,以良好的政务环境影响和推动整体发展环境的优化。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坚决纠正华而不实的现象,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落实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提出的有关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五项要求。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风气。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督,督促落实被征地农区居民的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农区、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大对低保程序审批、社区干部“套房”、公共设施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立足保障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组织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矿山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运”筹备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行动迟缓、监管不力和工作缓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与现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强和推进行业自律与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惩处腐败行为,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基本职能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年内查办一批群众关心的大要案件。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和高压态势,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和侵害农民利益、阻碍城乡一体化政策执行落实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侵害投资人和企业利益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切实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不断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推行案件查办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督促涉案单位限时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和复查、复议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廉政考试。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和撤换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对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运用,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建立派驻机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派驻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和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六)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乌海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不断加大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推进工作力度。在全面推进源头治腐制度改革的同时,今年重点深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建设。一是深化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实行招投标定标投票表决实名制。探索实施“一状三制”监督机制,即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项目资金、施工、管理和运行实行公开承诺制,项目建设期间实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努力实现重点投资项目建设“零投诉”。二是深化和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国有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随机抽评专家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定价机制。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制度建设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努力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相互协调。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适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今年,适时专门组织开展一次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对变相逃避、抵触督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同时,要加大对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台账的挂牌督办力度,对拒不完善制度、阻挠改革的要进行问责。
三、严明纪律,狠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以重点工作的成效推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落实政策的执行力
在当前巩固经济企稳回升基础、抢抓机遇促进经济转型、促进城市品位提质、促进文化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关键时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凝聚智慧和力量,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把坚决执行作为遵守政治纪律的重要体现,作为自觉自发的行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就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集中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避免在执行中走样、跑调,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牵总”作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反腐败各牵头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二要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坚持把责任制落实与考核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选取重点部门或主要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强化督促指导。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记入个人廉政建设档案,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积极因应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创新的思维、更加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突出抓好理论武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做到大事面前不糊涂,关键时刻不动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扣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经济和城市转型上来,统一到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上来,统一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上来。二要强化表率意识。作为抓反腐倡廉的人,要更清正廉洁;作为执行纪律的人,要更遵守纪律;作为监督别人的人,要更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检查别人的人,要更经得起检查,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科学的思路、制度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注意把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的改革成果及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上升为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注意把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用于制度建设中,切实发挥治本功能。四要强化务实意识。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内,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突出惠民利民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期盼的实际问题。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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